第32部分(2 / 4)

小說:林語堂-蘇東坡傳 作者:月寒

分之一的糧食就穩住糧價,防止了災情。現在第二次饑荒會更甚於第一次,就猶如第二次發病會比第一次嚴重。人民少量的存糧已經逐日減少,必須立即設法。

奇怪的是,除去蘇東坡一個人外,別人都是無動於衷。他一看朝廷公報,不覺大怒。好多浙江和鄰近的地方官都在春天奏報豐收有望,但無一人陳明新近的暴雨和水災。蘇東坡奏准以修繕官衙的款項購買食米,因為救饑荒第一。六個月以前,他妻請撥給五萬貫購買食米,杭州當分得三分之一。朝廷是把錢撥下來,但鄰省一個名葉溫舉的稅吏,卻把蘇東坡應得的款額剝奪了。錢一到,人人都想分潤,但是目前卻無人肯陳報災情。蘇東坡在一道密奏太后的本章裡曾說:“臣近者每觀邸報,諸路監司多是於三四月間,先奏雨水勻調,苗稼豐茂。及至災傷,須待餓便流亡,然後奏知。此有司之常態,古今之通患也。”他請朝廷下令調查全部災區。倘若他的擔心實屬過慮,如果其他官員與他看法不同,要他們簽報擔保來冬不會有饑荒發生,人民不會捱餓。有一名官員名叫馬鹼。蘇東坡屢次寫信有事與他會商,因為此事須與各地區配合協調。但是此人回信說他正忙於他事,他將因公外出,冬日始可返杭。蘇東坡在給他正在浙東為官的一位好友錢般的一封信裡說:“雖子功旦夕到,然此事得聚議,乃濟數舍之勞,譬如來一看潮,亦自佳事,試告公此意勸之,勿雲僕言也。”在七月的報告中,蘇東坡只請求撥米二十萬石。那項計劃也很簡單。杭州本為產米地區,每年只須向京都繳米一百二十五萬到一百五十萬石,杭州仍然很殷實,能夠付得出那個米額的價錢。如蒙允許儲存一部分米,杭州可以改繳同值的綢緞銀兩。他只盼望朝廷準他們留下一部分充做皇糧的米,轉到當地穀倉,也就可以了。

同時,在七月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另一次狂風暴雨突發。在二十四日,雨少停,但是當夜又傾盆而至。蘇東坡無法入睡,次日清晨,寫了“浙西災傷第二狀”。在西湖地區,災情益形嚴重。皇太后會對他前一道表章立即批示嗎?官差郵政制度還不壞,由杭州到京都,郵遞二十天可到。八月初四,太后收到蘇東坡的第一道表章,立即辦理。照慣例,表章由中書省轉到戶部,請求在半月之內做一報告。

二十天後,在八月二十五,公文到達蘇東坡手中。從那份公文裡看,他那第一狀中催請立即處理的那段最重要部分,已遭刪除了。他立刻上文戶部,請求聯合調查,又要求那些認為不致有饑荒出現的人,應當簽署保證檔案。

由八月中旬,另一次暴雨又下個不停,情況比以前更為可怕,在九月初七,蘇東坡請撥的米由二十萬石提高到五十萬石。這些米是預備穩定糧價的。即使朝廷每個賠十文錢或一石賠一百文錢,朝廷全部的損失也不過五萬緡。他恐怕饑荒真正到來,那時朝廷即便花上十倍或二十倍的錢,還不能救那些饑民呢。這番請求蒙皇太后批准,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官僚總會有辦法把聖旨變成一張廢紙的。蘇東坡還有現款在國庫,問題不是何處去提款,而是何處去買米。商人都在囤積居奇,待高價而沽。在蘇州,米價已經每個漲到九十五文。蘇東坡說要買米,但是買不到多少。

他也不過這兒買到三千鬥,那兒買到三千個,如此而已。鄰近地區的官員,因為價高,不願買米。蘇東坡認為官方應當到市場去,付出商人提出的價格,準備賠錢賣出。

時間已嫌不足,再過幾十天,新收的稻子也快賣光了。情況還是很壞,甚至鄰近各地也是一樣。蘇東坡在失望之下,在九月後半月,又修一道表章,請求朝廷命官員在河南安徽買米,儲存在揚州,以備在饑荒來臨時發與湖泊地區的災民。他的計劃是,米要存在途中地方,萬一不需要,仍可再運往京都。杭州則可以用同等值的錢貨代替每年的供米。他的所請,又蒙批准,皇太后為此辦法撥了一百萬貫錢。

東坡在第三道表章的附奏中說:“今年災傷,實信去年。但官吏上下,皆不樂檢放。

只如近日秀州嘉興縣,因不受訴災傷詞狀,致踏死四十餘人。大率所在官吏,皆同此意。但此一處,以踏死人多,獨彰露耳。”太后若信賴官吏的報告,永遠不知實情。他提醒太后,前朝曾有五十萬人餓死,因為有錢無米。“若來年人戶原不缺食,不須如此率畫,則臣不合過當張皇之罪,所不敢辭詞。縱被誅譴,終賢於有災無備,坐視人死而不能救也。”

百萬撥款的結果是這樣:錢是在,但是沒有買米。他的五十萬石米也被人剝奪了。蘇東坡和朝廷算賬,官方堅稱三十七萬石米已經撥下來。蘇東坡堅稱,在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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