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2 / 4)

小說:林語堂-蘇東坡傳 作者:月寒

樂器與歌唱都受閨閻良家女子所歧視,原因是那些歌詞都離不開愛與情,認為對情竇初開的少女有害,結果音樂歌舞便完全由歌妓儲存流傳下來。

在蘇東坡時代的生活裡,酒筵公務之間與歌妓相往還,是官場生活的一部分。

和蘇格拉底時代名女人阿西巴西亞參加男人的宴會相比,也沒有什麼丟臉的。歌妓在酒席間招待,為客人斟酒,為大家唱歌。她們之中有不少頗有天賦,那些會讀書寫作擅長歌舞的,多為文人學者所羅致。因為當時女人不得參與男人的社交活動,男人需求女人相陪伴,男人只好向那些職業性的才女群中去尋求快樂。有時,那種調情挑逗卻是純真無邪,也不過是戲謔而已,倒有幾分像現在的夜總會的氣氛。歌妓唱的都是談情說愛的歌曲,或輕鬆,或世故,或系痴情苦戀,或系假義虛情,但暗示雲雨之情,或明言魚水之歡。高等名妓也頗似現代夜總會的歌女藝人,因為芳心誰屬,可以自由選擇,有些竟有不尋常的成就。宋徽宗微服出宮,夜訪名妓李師師家。總之,當時對妓女的看法,遠較今日輕鬆。美國曼哈坦的詩人今日不為歌女寫詩,至少不肯公然出版,可是當日杭州的詩人則為歌女公然寫詩。即使是頗負眾望的正人君子,為某名妓寫詩相贈也是尋常事。在那個時代,不但韓琦、歐陽修曾留下有關妓女的詩,甚至端肅嚴謹的宰相如范仲淹、司馬光諸先賢,也曾寫有此類情詩。再甚至精忠愛國的民族英雄岳飛,也曾在一次宴席上寫詩贈予歌妓。

只有嚴以律己的道學家,立身之道完全在一“敬”字,同於基督教的“敬畏上帝”,只有這等人才特別反對。他們有一套更為嚴厲的道德規範,對淫邪特別敬而遠之。道學家程頤——蘇東坡的政敵,在哲宗皇帝才十二歲時,他就警告皇帝提防女人淫邪的誘惑。這位年輕皇帝竟那麼厭惡這種警告,到他十八歲時,只有一個女人就把他說服了,使他相信那個女人是對的,而那位道學家是錯的。有一次,程頤的一個學生寫了兩行詩,論“夢魂出竅”,在夢中去找女人,程頤大慌,喊道:“鬼話!鬼話!”大儒朱熹也是深深畏懼女人的誘惑,正人君子胡桂十年放逐,遇赦歸來,寫了兩行詩:“君恩許歸此一醉,傍有梨頰生徽渦。”朱熹在感嘆之下寫出了一首七絕:十年江海一身輕,三對梨渦卻有情。

世路無如人慾險,幾人到此誤平生。

正相反,蘇東坡對性持較為詼諧的看法。在他著的《東坡志林》裡,他在黃州時曾寫有下列文字:昨日太守唐君來,通判張公規邀餘出遊安國寺。座本論調氣養生之事。餘雲:“皆不足道,難在去欲。”張雲:“蘇子卿吃雪吹氈,蹈背出血,無一語稍屈,可謂了生死之際矣,然不免為胡婦生子。而況洞房給疏之下乎?乃知此事不易消除。”

眾客皆大笑。餘愛其語有理,故記之。

蘇東坡一生,遇有歌妓酒筵,欣然參與,決不躲避。十之八九歌妓求詩之時,他毫不遲疑,即提筆寫在披肩上或紈肩上。下面即是一例:停杯且聽琵琶語,細捻輕攏,醉臉春融,斜照江天一抹紅。蘇東坡寫了有關女人的抒情詩,但從來不寫像他朋友黃庭堅寫的那種豔詩。

宋朝的歌妓使一種詩的新形式流行起來,那就是詞。蘇東坡不但精通此道,而且把前此專供談情說愛的詞,變成表達胸懷感想的文學形式。他的詞中最好的是《赤壁懷古》(調寄“念奴嬌”),對三國英雄人物發思古之幽情。李白、杜甫早於蘇東坡三百餘年,使絕句和律詩成為詩體之正宗,多少傑出的詩人爭相模仿。但是律詩,每句五言或七言,中間兩副對子,已經陳腐。詩人都想有所創新。但是觀瀑、白簿、柳陰等的情調早已發現用厭,唐代詩人淋漓的元氣與強烈的感情也已不復存在。更可怕的是,甚至詩的詞藻都是陳舊比喻的重複,那些比喻一用就令人生厭。蘇東坡在他一首詠雪詩前面的小序裡說,決不用“鹽”這個字指雪,“雪”這個字總是勝過“鹽”。唐詩的主題已經用濫,在文字上,有些作者總喜歡蹈襲前人的詩句,也有些博學的讀者,一看便知道詩中思想與詞藻的來源,因此有會心的微笑。評註家的努力只限於尋出某些生僻詞語的出處,得到機會以博學自炫。結果,作詩集評註的人並不以闡述判斷詩的含義為要務,而以指出某些詞語之出處為已足。

從詩的衰微沉滯狀態解救出來,一定有待於一種新的詩體的發展,而這種發展卻有待於歌妓使之普及流行。宋詞的文字清新活潑,比唐詩更近於口語,後來的元曲比宋詞則又更近於口語。詞只是根據樂譜填出的歌曲。所以不說“寫詞”,而說“填詞”。在詞裡,不像唐朝絕句律詩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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