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2 / 4)

小說:林語堂-蘇東坡傳 作者:月寒

過。有一天他去遊壽星院,他一進門,便覺得所見景物十分熟悉,他告訴同遊者走九十二級便到向懺堂,結果證明他所言不誤。他還可以把寺院後面的建築、庭院、樹木、山石,向同行人描寫。我們倒無須乎相信此等前生之事,但是社會上一般人相信有鬼有前生之時,總會有很多此等親聞親見的故事,也像鬼故事一樣,雖然不能完全證實確有其事,也不能完全證實卻無其事。在蘇東坡的時代,一般人都相信有前生,此等故事自然不稀奇。有一個關於張方平前生的故事。一天,張方平前去遊廟,他告訴別人他記得前生曾在那個廟裡當住持。他指著樓上說,他記得曾在樓上抄寫經卷,那本經並沒抄完。他同一個朋友到樓上一看,果然有一本佛經尚未抄完,字型和張方平的字型一樣。他拿起筆來又由前生停下的地方接著往下抄寫。還有一個故事,說的是蘇東坡一個好朋友的事。大詩人黃庭堅告訴人說他前生是一個女子。他一個隔肢窩有狐臭。一天夜裡,那時他在四川涪州做太守時,他夢見一個女子對他說:“我是你的前身,現在埋在某處。棺木已經腐朽,左側有一個大螞蟻洞。把那個螞蟻洞給我移開。”黃庭堅照辦,左隔肢窩的狐臭就好了。

蘇東坡在杭州任判官,除去審問案件,並無重大任務。這種情形他頗為不喜,因為被捕者多為違犯王安石新法的良民,犯的那些法條都是他所反對的。可是那是法律,他無權更改。若一讀關於他在新年除夕需要審問因販私鹽而被捕的犯人那首詩,就不難了解他在此一時期的心情。但是杭州灣附近產鹽區的鹽販子,都不肯放棄他們原來的生意。當地販賣私鹽的整個情形,蘇東坡在給一位閣員的書信中說得十分清楚。我們在此先不管販賣私鹽一事,還是看看東坡這位詩人對同胞的態度吧,因為他覺得他自己和那些他審問的階下囚,並無不同。

除日當早歸,官事乃見留。

執筆對之泣,念此系中國。

小人營報糧,墮網不知羞。

我之戀薄祿,因循失歸休。

不須論賢愚,均是為食謀。

誰能暫從遣,團默愧前修。

對子由他寫的才是肺腑之言:

平生所慚今不恥,坐對疲氓更鞭塞。道逢陽虎呼與言,心知其非口諾唯。居高忘下真何益,氣節消縮今無幾。

在另一首詩裡,他寫百姓在保甲制度下所受的痛苦,描寫老百姓在鞭答之下的哭叫,甚至壯丁的妻子兒女也關入了監獄。這些詩句累積起來,後來他被捕受審時,竟確立了他企圖摧毀人民對新政的信心之罪行。

但是,他仍能隨時隨地自得其樂。他儘量逃向大自然,而自然美之絕佳處,在杭州隨處皆是。他的詩思隨時得在杭州附近飽攬風光之美。因為不但杭州城本身、西湖,而且連杭州城四周十里或十五里之內,都成了蘇東坡時常出沒的所在。遊客自杭州西湖出發,可以往各方面走去,或沿北岸到有名的靈隱寺和天竺頂;或由南岸出發到葛嶺,在虎跑品嚐名泉沏的茶,然後順著一條婉蜒的山間小溪歸來。西湖和城郊,共有三百六十個寺院,大都在山頂上,在這等地方與山僧閒話,可以消磨一個下午的時光。若去遊覽這些寺院,往往需要一整天,而且返抵家中時已是喜色昏黃、萬家燈火了。穿過燈火通明人群擁擠的夜市,陶然半醉到家,自己頭腦裡的詩句,已經半記半忘了。

睡眼忽驚展,繁燈鬧河塘,

市人拍手笑,狀如失林鴛,

始悟山野姿,異趣難自強,

人生安為笑,吾策殊未良。

杭州是多彩多姿,而西湖又引人入勝。江南的天氣,一年四季都引人出外遊玩。

在春秋兩季,全杭州人都在湖濱遊玩。甚至冬季下雪的日子,還有尋樂的人乘船到湖上玩賞雪景。尤其是重要的節日,比如三月初三、五月初五、中秋節、重陽節、二月十一當地神抵的生日,湖上全是遊逛之人,必須前一天預先僱妥遊艇。遊人無須自帶食物,因為一切東西,包括茶杯、茶托、湯勺、筷子,全由遊艇供給。還有船伕捕魚賣與遊客放生,這樣救生積德,按佛教說,這是在天堂積存財寶。同一條魚被捕三次,又被放三次,這條魚說不定就可從陰曹救三條人命了。

蘇東坡充分參與西湖上的生活。湖上的遊樂分為兩種,一種是家庭同樂,一種是挾妓遊湖。在湖上這個地方,家庭婦女是望妓而生畏意,而妓女則望家庭婦女而有妒心。妓女們從心眼兒裡盼望她們能跳出火坑,自己有家有兒女,就猶如那些家庭婦女一樣。蘇東坡有時和妻子兒女一齊去遊湖,有時與好喝酒的同僚同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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