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1 / 4)

第二日天還未亮,孟景春被外面的犬吠聲吵醒,一想今日沈英要去宮中覆命,便套上棉袍趿著鞋子往外跑。沈英已是要出門,孟景春趕緊跟上去,沈英回頭看她一眼:“你要出門?”

孟景春厚臉皮地爬上馬車,什麼話也不說,縮排角落裡抱著手爐繼續睡。

正月十七落燈之後各衙門才開始做事,她今日自是不必去大理寺,這麼急急忙忙跑來窩在這兒繼續睡,只為送他一程,實在是讓人哭笑不得。

她臉沒洗,連身上這衣服都穿得亂七八糟。沈英坐過去,伸手理了理她衣襟,扯過一旁的毯子,將她裹得嚴嚴實實。

公出楚州這陣子,積了好些書信未看,他便在車上看。他看了會兒,剛拆到郴州州牧丁孝生的那封信,偏頭看旁邊這隻睡得如此香,他竟也覺得困了,便擱下信,攬過孟景春的頭靠在自己肩上,閉眼睡了會兒。

到了宮門外,馬車剛停,沈英睜開眼偏過頭看看她。孟景春似是也察覺到馬車停了,頭離了他的肩,抬手揉了揉眼,也未睜開,只含糊不清道:“唔,相爺走好。”

剛說完還未來得及睜眼,沈英便笑著輕捧住她的臉,湊上去親了親她的唇。

孟景春鼻息間盡是清爽的早晨味道,便頓時醒過神來,睜大了眼只見沈英近在咫尺的笑臉。沈英放開她,笑說:“若還困便回去接著睡罷。今日讓廚工準備些餃子餡,回去補一頓除夕的餃子。”

孟景春用力點點頭,沈英便背過身下了車。待他進了宮門,馬車轉頭回府,孟景春挑開車窗簾子,外頭清冽晨光照進來,真是難得好天氣。

這一路時間不短,她睡醒了覺著無趣,想找些事情做做。她知沈英會在車裡放些書,然側身便看到沈英放在角落裡那一摞書信。

她看到丁孝生那信被放在最上面,且已是被拆開了,心中猶豫良久,手伸過去又縮回來,最終還是將其拿了過來,做虧心事般屏住呼吸將裡面那札子拿了出來。

確如丁孝生所言,這札子中所寫均是韓至清女眷的去處,翻到後面,還有關於這案子的一些細枝末節,均是她先前在卷宗中不曾看到過的內容。她忽想起什麼,迅速翻回到前面,那札子中所記,韓至清小女兒被人帶至京城,帶她離開的人是朝廷中人。

孟景春輕蹙了眉。

那時她推究二殿下放人的動機,曾想過是不是因為他看上了韓至清小女兒才做出這等事。至於放走全部女眷,有可能是為了避人耳目,好渾水摸魚將人帶走;亦有可能是因為放走了某一個人被人發現而被迫做了交易,才放了全部。

但以上猜測都沒有確鑿證據,且當時她又沒法去郴州細細調查,只好不了了之。沈英特意差丁州牧查此事後續,難道是發現了什麼?

她咬唇苦思,若是朝廷中的人帶走了韓至清的小女兒,那這姑娘現下在哪兒?難道被金屋藏嬌了?

她隱約覺得這姑娘是一條線索,若能找到韓至清這小女兒,指不定許多問題都能夠迎刃而解。但從哪裡找,卻根本沒有頭緒。她嘆口氣,將那信收起來放回原處,心卻沉了些。

這是她所查的第一個案子,卻因為不了了之始終是她一塊心病。

她回了府,換上官袍收拾整齊便去了大理寺。衙門裡沒有人,存卷室有值宿小吏,似乎是剛睡醒,見她匆匆忙忙過來還有些發懵,沒來得及開口問,便見孟景春已然是端著燈臺進去了。

孟景春迅速找到韓至清案子的所有案卷,回頭翻看案子的細節,竟還真讓她找到了一處。案卷中所提到,韓至清小女兒年滿十八歲,相貌美至極,卻因左腳有六趾而遲遲未許人家。她之前興許是隻看到寫她貌美至極,竟連這麼重要的身體特徵都給忽略了,真是不仔細。

但腳有六趾又不像是臉上有個胎記一般好找,畢竟是穿著鞋子不露給外人看的。

這條線索到了這裡,似乎又是斷了。孟景春有些失望地將那案卷合起來放回原處,在那架子前站了會兒。已經結了的案子,就算她再多疑,似乎也不能翻案再查,連這案卷都只能放在這存卷室中積灰,再不能帶出去見天日。

就像父親的案子一樣。

她心灰意冷地出了存卷室。那小吏見她匆匆忙忙來,滿臉失望地走,覺得甚是奇怪,還以為自己沒睡醒在做夢。

孟景春回到府已是下午,去伙房胡亂吃了些東西,忽然想起早上沈英同她說讓廚工準備些餃子餡的事兒,便立即轉告了廚工。

她下午沒事,替沈英收拾了書房,竟從廢紙堆裡翻出了皺巴巴的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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