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的時候,在一次講座中見過原作者Michael Ondaatje。他看起來嚴肅,實際上卻很幽默。”
我歪過頭靠在他肩上:“你這麼一說,我忽然想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
他微微點頭:“藝術的提升確實需要更開闊的視野。”
我一下子又洩了氣:“可是我膽子小。和我姐姐比起來,我永遠是循規蹈矩的那一個。也只有十幾歲,可她好像什麼都不怕,一味地冒險,挑戰。。。。。。不過,我始終想不通,是什麼樣的人,能讓她心甘情願為他下生孩子。”
“她在你面前沒有提過那個人麼?”
“沒有,”我笑起來,“不過看鹿鹿的遺傳,那個人大概是個帥哥,智商也不差。哈,說不定,比你好多了。”
顧清讓擰起眉,忽然一下子翻身將我壓在身下:“那我們就來生一個孩子,看看究竟是他好還是我好。”
我用雙手努力撐開一點距離,笑罵道:“你的吃醋點也太奇怪了吧!這有什麼好比的?”
他那淺褐眸色在靠近時更加明顯,像雨過天晴後的漂亮琥珀,讓人移不開視線。
“嫁給我好不好?”他的口吻莊重卻摻和了一絲羞澀。
我心如鹿撞。這是求婚?
但是,我側首看了一眼長身鏡,他在上,我在下。
嗯,這種求婚體位會不會羞恥了一點?
人家求婚都是單膝跪地,要麼也有浪漫的玫瑰、燭光和戒指,而我和顧清讓,走的是什麼路線?
顧清讓凝視著我,我看得出他因為我長久的沉默而開始緊張。
我閉上眼睛,主動抬頭吻了他,然後慢慢睜開眼。
現在顧清讓和我都面紅耳赤,他是緊張加充血,我是純緊張。
“你答應了,星星?”
我清了清嗓子:“你的求婚方式很奇葩,但鑑於我們的相遇本身就很奇葩。。。。。。。所以,好吧,我願意。”
顧清讓停頓一秒,彷彿在確認自己沒有聽錯,然後忽然翻身下了床,走了出去。幾分鐘後,他又回來了,手上拿著兩枚一大一小戒指,自己戴了大的,把小的套在我的手上。
我仔細一看,這枚戒指中間是兩隻手捧護著心形的藍色鑽石,心上戴著皇冠。
後來我才知道那是Claddagh ring,愛爾蘭傳統婚戒,象徵著愛情,友誼和忠貞。
是顧清讓委託他在愛爾蘭的朋友寄買回來的。
顧清讓在我左手無名指戴上戒指的時候,將那心朝內,意為已結良緣。
“你現在可以叫我老公了,星星。”他說。
我笑著轉過頭:“不要,好彆扭。”
他皺起眉,煞有其事的模樣:“如果你覺得‘老公’彆扭,那就叫‘相公’好了,‘官人’和‘夫君’也不錯。”
我徹底笑翻:“你以為拍白娘子傳奇啊!奇怪了,你明明在國外長大,哪學來的這些復古的名詞?”
他故作深思了一番,道:“既然你不喜歡復古,那就用Darling,Honey,Baby這些怎麼樣?”
“No!No!”我拼命搖頭。
我們對彼此稱呼的爭論最終沒有結果。
依舊是,我開心的時候叫他“清讓”,生氣時沒大沒小地喊他“顧清讓”。
而他,不論柔情還是慍怒,無論人前人後,都一心一意叫我“星星。”
彷彿,那是一種的宣告:
你是我永恆的星星,我此生唯你所顧。
作者有話要說: 暫時完結啦,因為起承轉合都具備了。整部小說靈感起源於現任法國總統的風流韻事,原本想以娛樂自己為本,用逗比胡來的文風寫的,但漸漸偏離了。我寫小說一向很慢,再加上這中間恰巧是學業最繁忙的時候。很多時候有放棄的念頭,失去對文字的感覺,沒有耐心。因為一邊發一邊寫,很多設定就不想修改,也造成bug和很多生硬的地方。對人物的內心刻畫也是我的軟肋。還是把它寫完了。自己來看的話,這算是最差的一篇,甚至比不過幼稚時寫的《淺野如溪》。但我還是會繼續寫番外,關於鹿鹿的親生父親之類的,總之,把該補充的細節補完。我也不會停止寫作。(發現自己架空設定寫得更順手。)希望看到評論,不然真滴好寂寞惹。
☆、番外藺炎
他揹著她送給他的吉他,緩緩從Taxi走下來。
清晨靜謐,三月的薄霧朦朧,四周綠樹成蔭,草葉上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