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部分(3 / 4)

小說:夫妻本是同林鳥 作者:花旗

婆婆卻說這梁氏撒謊,那天根本就沒有看到兒媳婦。於是,這裡,要麼是梁氏說謊了,要麼是梁氏的婆婆說謊了。兩個人到底誰說謊了,案情就大不同了。”

如果是梁氏說謊,那麼梁氏就很有殺人動機,但是如果是梁氏的婆婆說謊了,那麼她為什麼要說謊?難道她兒子的死,還有什麼隱情不成?

趙水生點頭,“你們別忘了,這卷宗上說,死者的母親是連屍體是什麼樣的都沒有看,就知道是她的兒子的。”

連通判說道:“母子連心,對自己的兒子,當孃的應該最清楚。”

“可是,仵作已經寫了,死者已經死去至少有一個月了,面部已經腐爛,怎麼這死者的母親就那麼肯定那人就是她兒子呢?”

“除非,她知道她兒子的死,是她親眼看到的,或者她還參與了!所以知道從什麼地方挖出了屍體,就立刻過來認領了!”田大人說道。

“不可能,虎毒還不食子,怎麼可能是個當母親的害了自己的兒子?”連大人直搖頭,覺得不可信。

“也不一定說是死者的母親害了自己的兒子,或許,她知道有什麼內情,只是隱瞞了起來。所以這案子,現在還不能定下來,田大人,你派人再去查訪查訪,一定要仔細。人命關天,何況,還是好幾條人命,不能冤枉了一個好人,也不能放過一個壞人。”

田大人應聲,他也覺得這案子有些疑惑的地方,現在還不能定案。

連通判也不好說什麼,案子嘛,要是知府大人想要弄得清楚明白才結案,那也是好的,不然糊里糊塗的,也不好,成了冤假錯案,對他們的前程也不好。都是知府衙門的屬官,一個不好,就容易被評為差。

趙水生本來不想把公事帶回去的,不過想著這個案子,其中牽扯的有女的,說不定妻子更瞭解女人,從而能開啟思路。

於是就把這個案情跟李梨花說了一遍。

李梨花想了想說道:“會不會就是這當孃的害死了自己的兒子?然後嫁禍給自己的兒媳婦?”

“可是她為什麼要害死自己的兒子?要知道,她只有死者這一個兒子。”趙水生說道。

李梨花冷笑道:“世上有些人,只顧著自己的,又豈止是一個,別人擋了她的道兒了,自然是該死了,我猜,這個當孃的有什麼醜事被當兒子的發現了,於是就失手把兒子給弄死了,既然這樣,還不如把這個死因轉移到兒媳婦身上,豈不是更好?

說不定這當婆婆的,心裡有鬼,覺得兒媳婦是不是也發現了她什麼把柄,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就來了這麼一箭雙鵰。

她說兒媳婦有奸、情,那麼反過來說,她這個當婆婆的有奸、情,也會被兒子發現,畢竟是住在一起的,無意間發現的機會太多了,然後當兒子的要找姦夫算賬,結果被當娘和姦夫給害死了,這樣的可能性豈不是更大?

畢竟,人可是她第一個發現的。試想,如果不是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的兒子被事先埋在什麼地方,怎麼能一下子就認出對方是自己的兒子?這個縣的縣太爺也太不認真了,怎麼能就這麼草草的結案呢?或許,這個當婆婆的奸、夫也是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家,縣太爺收點好處,就這麼結案也說不定。”

徐娘半老的女人,又是寡婦,真的找奸、夫,也不是什麼不會發生的事兒。

“我以前在宮裡無聊,有一段時間,就讓人悄悄的把那些積年的大理寺的卷宗給拿了過來,反正那些放著也是放著,其中就有一個類似的案子,和這個差不多,其實真正有奸、情的反而是年齡大的婆婆。而當兒媳婦的為了不讓婆婆被人說出醜事,就那麼咬牙承認了,當初我還說這個當兒媳婦的愚孝,人家都要把你弄死了,你還一句話不說的,就為了這樣的人保全名聲,也太不值當了。”

那時候,看那些案卷,真的是千奇百怪,有的人會為了幾文錢都能殺人,而有的人就因為別人無意中笑話了他,就拿起了屠刀。

“一般人肯定會覺得,這當孃的怎麼會害了兒子了?可是如果是無意中呢?反正已經錯了,還不如將錯就錯,把自己看不順眼的人給除掉了,反而更好。”

趙水生點頭,“你說的很有道理,我已經讓田大人再去查了。稍後,會讓案犯再重新提審。”

事情果然如他們判斷的一樣,內情還真是不簡單那。

☆、第一百二十四章 陷害

“下官私底下問了死者周圍的人,都說死者的妻子是個賢惠的,不過是因為長得好看,死者愛護有加,就被自己的婆婆所不喜。經常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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