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3 / 4)

小說:吾爹非土著 作者:雙曲線

些油膩的,少吃幾口無妨。”

兩人將路都給花朗鋪好了,倒讓花朗心頭難受,他的任性,卻要給旁人帶來無盡的麻煩。他勉力拿起酒杯,說道,“我以茶代酒吧。”

動作神情這麼勉強,潘巖早就看出了門道,可是他並不說,也不在意,如果他什麼都要跟不喜歡他的人計較,那這一席的人,都已成死屍了。

他以為最清楚自己身份的沈來寶會坐立不安,食之無味,誰想一看,他分明吃得最歡。自己吃得歡就算了,還給旁邊的祖母夾菜,給一旁的花鈴夾菜。他頗覺意外,這少年明顯跟一般人不同。

沈來寶只有一個想法,組團把潘巖吃窮——雖然並不可能。

但絕不能讓奸臣影響了心情,這點倒是能做到的。他做他的大奸臣,他吃他的三十道好菜。不得不說潘家廚子做的菜還挺好吃的,可惜這是潘家,要是是花家的話,他還能隔三差五去蹭飯的。

花朗勉強吃了幾口,味同嚼蠟,如坐針氈。他覺得自己每吃的一口,都像是在吞別人的血肉,是潘巖搜刮的民脂民膏,是潘巖刀下的忠臣亡魂。

盤子和潘巖在兩兄弟的席位之間,他的左手邊就是花朗。瞅了幾眼,都覺他慢如蝸牛,看得他都壓抑了,“不舒服就回家去。”

花朗本就心情不悅,一聽就說道,“舒服得很。”

盤子輕笑一聲,在花朗看來十分輕蔑,甚至是挑釁。

世上有愛屋及烏一詞,那必然也有恨屋及烏的事,他瞧潘巖不順眼,連帶他的外孫也覺得可恨。

旁邊瀰漫硝煙,連花鈴都察覺到了,今天的二哥很不對勁。她知道盤子的外公就是潘巖後,也很詫異憎惡和害怕,害怕他傷害自己的家人。

聽說潘巖不喜歡別人流露出不喜歡他的模樣,所以花鈴一整晚都裝作什麼都不知道,她甚至還想讓她二哥也收斂一下脾氣,可千萬不要被大奸臣盯上了!

沈來寶此時已經吃飽了,吃得慢條斯理,卻吃得甚歡。在座的人都顯得有些沉悶,唯有沈來寶面色最輕鬆。他已經想過了,非要死的話,那也是逃不過的,倒不如坦然面對。

花鈴坐在他一旁總被夾菜,這會也吃飽了。茶水喝得多,有些內急,可這裡人多,飯桌上說又不雅,瞧了一會便和母親說弄髒了手,想去洗手。

沈來寶喜歡飯後小站,坐著難受,一聽就離了凳子,“嬸嬸,我也要去洗手,我帶小花去吧。”

廖氏輕輕點頭,有人陪著,總比她自己在潘家走動得好。

潘巖喚了下人來領他們去洗手,等離了酒席,花鈴就快步走到下人旁邊,低聲和她說了一句。婢女就轉而領她去解手了,沈來寶沒聽見,問道,“小花你跟她說什麼了?”

花鈴臉一紅,“來寶哥哥你在這裡等我,等會她會給你打水淨手的。”

沈來寶被她抬手一攔,還沒反應過來,雖不解可也頓住了步子,“那你快點回來,晚了我過去找你。”

“我很快就回來。”花鈴說罷就隨婢女走了,留沈來寶在那站著。

沈來寶和朱家的小孫子打過架,這幾年也並不往來,唯有拜年的時候和爹孃來過,不過都是在大廳上坐一會,並沒有看過朱家院子。這會站在這廊道下,寒風冷冷,眼前唯有假山池水,顯得蕭條孤寂。

一陣冷風吹來,沈來寶立於風中也不哆嗦。好一會他才回神,他竟然一動不動的在等個小姑娘。這就跟當年他第一次去桃莊一樣,期盼著著十年後能和佳人同行,而不是跟個小豆丁。

如今小豆丁長成了小姑娘,五年後就……他眨了眨眼,五年後小花就是姑娘了。風華正茂,碧玉年華,不是小豆丁,也不是小姑娘。

想到五年後的花鈴,沈來寶還是很期盼的,不知道到那個時候,她是不是還是天然腹黑小白兔,又或者是奧斯卡·鈴。

思緒神遊到五年前,便想起了那桃莊。

在白莊主在他爹面前將他坑了後,父親單獨去找了他,為他善後,救治那些被燒傷的人。但條件是,桃莊要給沈家。

自覺桃莊已經沒有可利用價值的白莊主當然是一口答應,把桃莊給了沈家,由沈家來救治被燒傷的人。

只是沈老爺得了桃莊後,就放置在了那裡。沈來寶問過他買那塊地來做什麼,沈老爺只答了四個字——以此為戒。

花那麼多錢來為兒子買個警示,沈來寶覺得他爹還是很大方有遠見的。

而今想起,又想到之前他曾想過要開發個賽馬場,那桃莊似乎可以……反正已經被燒得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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