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俜見著高高大大的黑臉少年,如此鄭重其事,想來是已知道了來龍去脈。
沈鳴也朝他作了揖,雲淡風輕道:“妹夫嚴重了,兄長護著妹妹理所應當。”
宋樑棟抬頭看他,一切盡在不言中,堅毅勇猛的少年郎,眼眶裡也有些泛紅,抿嘴點點頭,轉身躍上白馬,大手一揮:“起轎!”
沈鳴退後一步,拉過伶俜的手,兩人一同目送著那白馬和花轎緩緩離開。
☆、44。第一更
一
經過地下通道的時候,看見一個流浪歌手在彈著吉他。
流浪歌手的黑色短髮看起來很乾淨,他的穿著也沒有任何頹敗的痕跡。如果不是在地下通道,不是坐在地上,不是專注著彈著吉他,沒有人會認為他是個流浪歌手。
從吉他琴絃裡流淌出來的聲音流暢而悠揚,讓我不由自主地在他面前停下。
但更重要的是,這個流浪歌手看起來有點像某個我認識的人。
我微微彎下腰,在昏暗的光線裡,艱難地辨認出他手裡的吉他上潦草的簽名。林逸塵,我猜想這是他的名字,只可惜這確實是陌生的三個字。
但我還是從口袋裡摸出了一枚硬幣丟在了他的吉他盒子裡。
快要走到通道出口時,我的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轉過頭,看見他舉著手裡的硬幣,對我說,多謝你的捧場。在出口的光線裡,那枚小小的硬幣被賦予了閃亮的光芒。
我看清了他的臉,和我認識的人似乎真的有那麼一點像。
而他背上揹著的是剛剛他彈奏的那把吉他。
這樣的姿勢,有那麼一瞬間,讓我恍若看到時光匆匆倒流,那個揹著吉他的少年正在向我走來。
當然,這樣的失神只是很短暫的一瞬間。
因為站在我面前的人,我並不認識。
而且我不得不承認,他長得和我所認識的那個人其實一點也不像。只是因為,這麼多年,無論是在地鐵站,天橋,地下通道,看見年輕的流浪歌手,都會有那麼一剎讓我覺得有眼熟的錯覺。
很多人都以為我有流浪歌手的情結。
但有誰知道我只是在想念一個人罷了。
二
林逸塵確實不是什麼流浪歌手。只是那天在揹著吉他經過地下通道時,他忽然就想彈吉他了。
他在地下通道坐了一個小時。在這個小時裡,林逸塵自顧自地沉浸在他的吉他聲裡,甚至不知道自己扮演的流浪歌手差點搶了旁邊形容枯槁的流浪漢的飯碗。
因為我已經是第十個向他吉他盒子裡扔硬幣的人了。
他笑著對我說,原來世界充滿了愛。
他一定以為我是個愛心氾濫的姑娘。但其實我只是因為以為他是個會彈吉他的流浪歌手。
在地下通道的地面出口,林逸塵用他吉他盒子裡的硬幣請我喝了一杯奶茶,當然也包括了我扔給他的那枚。
午後陽光充沛,奶茶香味濃郁,在這個看似無懈可擊的浪漫序曲裡,我認識了假冒偽劣流浪歌手林逸塵。
林逸塵是政大的學生。他只是喜歡彈吉他而已,是很喜歡的那種,喜歡到可以心血來潮就可以旁顧無人地坐在地下通道彈上一個小時。
我想林逸塵是我所認識的第二個如此熱愛吉他的人。
因為林逸塵喜歡彈吉他,而我又喜歡聽人彈吉他。所以在喝完手裡的奶茶之後,我們就順理成章地留下了各自的電話號碼。
在通了幾次電話,八卦了各自的身家背景來龍去脈之後,林逸塵就揹著吉他直接跑到我的學校,拉著我坐在校園的的草坪上,在慵懶閒淡的傍晚,為我彈琴唱歌。
在餘暉的掩映下,林逸塵的臉上有一層淡淡的紅暈,他的眼神飽含深情,他的聲音微微顫抖,但是手裡的琴聲卻依舊行雲流水沒有絲毫紊亂。
我看著林逸塵純情少男般的樣子,本來覺得非常好笑,但是才剛剛要笑出聲,卻突然就被捲入了一股巨大的哀傷情緒中。然後我知道的我的眼睛溼了,長久沒有見過天日的淚水終於在此時被牽引了出來。
林逸塵手忙腳亂,也充滿欣喜,他大概以為我是被他的深情感動到哭了。
但其實,我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他剛剛彈琴的表情,讓我想起了一個人。
記憶排山倒海又恍若隔世。
我覺得很對不起林逸塵。
三
我常想,如果阿飛還好好地活著的話,他現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