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2 / 4)

小說:君子有疾 作者:辣椒王

不會已經成了一個流浪歌手。

阿飛是我的初戀,這是我向別人訴說時,對阿飛身份的描繪。但其實我們僅僅只是拉過一次手而已。

當然,事實上我也從來沒有向誰說起過阿飛。包括林逸塵。

在我的南方家鄉,阿飛是個人們口中的“小爛仔”。他抽菸、逃課、打架、拉幫結派無惡不做。

但是十四歲的小爛仔阿飛卻有一項吸引姑娘的致命武器,那就是他的吉他。

沒有人知道阿飛是在何時何地跟著誰學會了吉他,但是誰都知道他的吉他彈得漂亮極了,真的是漂亮極了。因為在撥弄琴絃的時候,他的手指就像是在跳舞一樣。我當時就是這樣覺得的。

當然,最重要的是,阿飛是如此熱愛著吉他。只有在打架的時候,他才會將他的吉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

學校裡明裡暗裡喜歡阿飛的姑娘可以排起一條長隊,但是阿飛從來不看她們一眼。因為他只看我,他只在放學後揹著吉他騎著單車跟在我身後,他只在我們家樓下彈著吉他到夜幕。

這本來是一件讓人受寵若驚的事,但是在聽到老媽無數次對著樓下罵道誰家小爛仔的時候,我只能將自己的受寵若驚悄悄吞進肚裡。

是的,我是父母心裡的好孩子,老師眼裡的好學生。所以我不能告訴別人,我喜歡小爛仔阿飛,儘管很多姑娘都喜歡他,儘管他很會彈吉他。

直到阿飛替我收拾了三番五次找我麻煩的大雄之後。我才決定告訴阿飛我喜歡他。

對了,大雄也是個小爛仔,他之所以會找我麻煩,是因為我常常將他的劣跡斑斑傳達給他的父母我家的鄰居。

那次,等到戰敗的大雄氣急敗壞地離開後,我還是沒有找到表白的方式,所以我只能對阿飛說,你給我彈吉他吧。

阿飛欣然答應。他優雅地撥動琴絃,優美的琴聲從阿飛的手指間流瀉出來。阿飛的眼神深情款款,臉上有羞赧的紅色,嘴裡哼出的歌謠也在輕輕顫抖。但是這絲毫不影響他琴聲的美妙。那一刻,他實在不像是一個爛仔。

也是從那時起,我開始覺得吉他的聲音是世界上最動聽的。

彈完兩首歌,阿飛告訴我,他以後要當一個流浪歌手,帶著我浪跡天涯。

這個從爛仔阿飛口裡說出的承諾,聽起來卻是那麼真摯。

它在我的心裡開出了花。

林逸塵第一次到我宿舍時,看見了我掛在牆上的吉他。

原來你也彈吉他。然後他取下吉他準備開啟。

我驚恐地看著林逸塵正在拉拉鍊的手,然後瘋了般衝到林逸塵面前,推開他,將還未開啟的吉他盒子搶過來抱在懷裡。

我想林逸塵是被我的舉動嚇壞了,停在空中的手半天沒有動,他愣了很久,才尷尬的朝我聳聳肩將雙手放了下來。

等我恢復過來,意識到自己的失態,對林逸塵說了聲抱歉,一邊小心翼翼地將手裡的吉他掛回原處,一邊故作輕鬆地對林逸塵說,去吃飯吧,然後沒等他回答就徑自拉著他的手出了門。

我看見林逸塵在離開前,面色凝重地瞥了一眼那把掛在牆上的吉他。

而,這時候的林逸塵已經是我的男友。

在那次林逸塵以為我因為他的琴聲而感動到要哭之後,他就義無反顧的對我發動了丘位元的攻勢。

林逸塵確實是個好男生,他品學兼優,長相帥氣,何況他還彈得一手好吉他。

形單影隻的我於情於理也找不到拒絕的理由。所以,我很快便讓林逸塵升級成了我的男友。

但是我總覺得我們之間還隔著點什麼,不是他,而是我。直到他碰到了我的那把吉他,我才恍然醒悟。

原來,我和林逸塵之間隔著的是一段時光,和一個人。

餐廳里人來人往,我等待林逸塵在混亂嘈雜的氣氛裡問我點什麼,這樣,或許我能夠心安理得地找一個理由潦草地搪塞。

但是林逸塵只是心滿意足地吃著碗裡的食物,把我愛吃的菜夾到我的碗裡,就好像剛剛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

我覺得自己應該和林逸塵說點什麼。

關於那把吉他,或者關於阿飛。

但,我始終只是張了張嘴,嚼著林逸塵夾給我的菜,一直嚼到滿口苦澀,卻還是什麼都沒有說。

其實我從來不彈吉他,掛在牆上的那把吉他我也從來沒有開啟過。那是阿飛的吉他。

那天,我打電話給阿飛,說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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