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顧惜之就打聽過,胖女人之前有成過一次親,不過半月就讓人休了回來。聽說是婆家不好,差點把人給打死,怕擔了人命才把人送回來。那朱老四也不喜歡胖女人,喜歡青梅竹馬的表妹,所以對胖女人百般討厭。
為此顧惜之還偷偷去了一趟下河村,想要看看那朱老四到底長成什麼樣子,讓胖女人如此惦記。
後來的確看到了,長得一般般,連藍天鍥都比不上。
不過也比較過了,儘管這小子長得一般般,可在附近的這幾條村子裡,算得上是最好看的一個,怪不得看起來一點都不傻的胖女人會喜歡上,畢竟胖女人有那麼點花痴,還有那麼點好色。
對比過後,顧惜之覺得,那朱老四與自己相比較,唯一的長處就是比自己年輕,除此之外就沒有比得過自己的了。
可現在看著,顧惜之覺得自己有點自以為是了,畢竟自己的臉已經不是過去的那張臉。就是自己看著自己這張臉,也覺得很不順眼,胖女人又怎麼可能會喜歡。
之前被自己刻意忽略了,現在卻不得不去在意了。
也怪不得自己怎麼掏心掏肺胖女人都不在乎,原來心裡頭還惦記著朱老四那小子。一時間心頭百般滋味,只覺得好難受。明明就想把胖女人拖走的,卻偏偏說出讓胖女人去看朱老四的話。
突然就醒悟了,原來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自己竟然喜歡上了這胖女人。
安蕎看著那隻抓住自己肥手的‘蛤蟆’爪子,眉頭擰了起來,並不打算被原主所殘留的情緒所支配,扭頭朝下游的地方走去:“看什麼看,是死是活跟我有半個銅板的關係?你也甭在這裡聽了,給我抓魚去,晚飯我要吃魚。”
顧惜之愣了一下,回過神來面上一喜,趕緊跟了上去,拍拍胸口說道:“不就是想吃魚嘛,沒問題,包在我身上。”
笑容還真是燦爛,感覺比天上的太陽還要辣人,安蕎差點看花了眼。
這傢伙還是個醜逼的時候就那麼閃眼了,要是治好臉,那該閃花多少人的眼睛啊?
安蕎不自覺得地抬起手來,朝自己掌心看了去,一團散發著乳白色的光芒自手心生起,在將要覆蓋住全手心時又縮了回去,隨著光芒的回縮握緊了手,緩緩地放了下去。
一身修為恢復後,要給醜男人醫治,其實並不困難。
只是安蕎很想知道,倘若醜男人恢復了容顏,會不會還如現在一樣百般討好。扭頭又再看了醜男人一眼,腦中不自覺地閃過其那一臉嘚瑟的樣子,頓時狠狠地抽搐了幾下,忍不住吐言:“嘚瑟!”
“什麼叫嘚瑟,你肯定不知道,我可是個抓魚好手來著!我跟你說,你別不信,就是給我一個這樣的水坑,我也能給你抓起一條霸王魚來。”顧惜之就不幹了,袖子都擼了起來,一副要跳進水坑抓魚的樣子。
安蕎頓了一下,默默地看了一眼那水坑,遲疑地抬了抬腳,到底還是拐了個彎,繞過水坑才繼續向前走。
水坑太深太大,她人太胖不好跨越,還是避開的好。
“哎,你別走啊,我還沒給你抓魚呢。”顧惜之趕緊跳過不足一米寬的水坑追了去,嘴裡還叫喊著要水坑裡抓霸王魚。
安蕎聽得眉毛一個勁地顫抖,才發現這貨有那麼點逗逼屬性。
☆、勃然大怒
沿著河道走,沒走多遠就來到了那塊巨石那裡,安蕎伸手摸了摸這石頭,感覺得石質還比不錯的,比起石屋的來不見得差。順著巨石往左手邊山峰望去,九十度仰頭才能看到山頂。
這是一座巨大的石頭山,離地五百多米,只有山腳處長了綠植,自半腰間起寸草不生,山頂在陽光的照耀下還散出光芒。
石頭山十分陡峭,石壁光滑,非常人可攀爬。
聽說這樣的石頭山總共有九座,圍成一個奇特的圈,只是原主從未曾求證過,而在外頭也視線有限,只能看到這一座巨大的山,以及旁邊兩座山的輪廓,再多就看不到了。
“這石頭山真高,一般人可爬不上去。”顧惜之也抬頭看了去,在豐縣有不少這樣光禿禿的石頭山,不過如同這一座似的陡峭如壁,真的很少見。
安蕎斜眼:“爬不爬得上去跟你這抓魚高手有關係嗎?看到那裡什麼了沒有?給我跳下去,抓不到三十斤的魚你別給我上來。”
顧惜之呆住:“你抓那麼多魚乾嘛?又吃不完。”
“吃不完我拿去送人!”
“……”
說起來顧惜之雖不是什麼抓魚高手,可到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