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默默走進來,輕輕地跪到我跟前,我立刻扭過頭去不再看她,壓住顫抖的聲音問,“春妮,九福晉來求我,要領你走。你願不願意去九爺府裡?”
董鄂氏也驚愕地瞅著春妮,直愣愣看了一會,才愕然站起來去攙扶她起來,“春姑娘,你看你往日鮮花般的人怎麼就……不如跟了我去吧。有爺在,虧不了你的!”
春妮淡然一笑,恭敬地撫開董鄂氏的手,向我磕了個頭,坦然道,“回主子的話,奴才不願意。”
一旁原本微笑陪坐的十福晉竟也大吃一驚,嘆道,“春姑娘,你這又是何苦?”
春妮只是默默跪著,半晌,忽然問道,“奴才可否回去了?”
我站起來背對著她,冷冷說道,“去吧!”只聽著背後三下悶悶的磕頭聲,隨之便聽得凝雪抽泣著領著春妮下了樓。
我開啟窗子,看著園子裡蕭瑟的冬景,說道,“既是如此,兩位福晉也請回吧,不必與我客套了。”
她二人見景也並未再多言,默然而去。我只一人呆呆站在窗前,盯著窗下的院子。
作者有話要說:——春在苦逼地看合同,批檔案,我不是春,我只是存稿箱。各位支援一下那個可憐的天天看各種字的女人吧!
——春,你快回來,我已經承受不來……
愛要勇敢說出來
故事寫到這裡很多讀者怨憤女主的矯情,她的確是矯情,但是,某春要出來為女主說幾句話。
因為四爺黨太過強大,所以似乎大家都設定了一個前提,就是四爺喜歡,女主便應該感激涕零,欣然接受,為之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如有違抗,亂棍打死……
年映荷,她的確矯情,她遲遲沒有邁出關鍵的一步,反而轉而選擇了十四阿哥,以逃離這場宿命的愛情,避免那場撕裂的傷心。
然而,大家似乎都忽略了重要的一點,我們可愛的四爺,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對他的女主說過一句——我愛你。(當然是某春不讓他說)唯一表達感情的一次,還帶著憤怒和慾望,事後,還被發現是被下了藥的。
也許我們只能嘆息,他的碧璽絡子來得晚了些,在那天的早上,送出那件東西,的確容易讓女主誤會成某種施捨和可憐。若是來得早些,也許是一段美好的姻緣。(當然,還是某春不讓他早送)
而在這點上,十四阿哥做得很好,“愛你沒商量,長在嘴上掛”。
所以,結論就是——愛要勇敢說出來!
那女主此刻能否確定四爺的愛呢?
好,我們來回首看看前面的情節,女主為四爺做過什麼?撇去日常作為“人妻”應有的生活照顧,大的事件可以歸結為兩件:一,從水中救起弘曆弘晝;二,因她的存在使年羹堯一系最終靠攏四爺。這兩個貢獻可以說,對於四爺都是最最重大的。因此,對於老四日常的生活照顧,她受得起,受得心安理得。
換過來,看看我們的四爺為女主做了什麼?同樣撇去作為“人夫”日常應有的生活照顧。大的時間也可以歸結為兩件:一,勸說九爺放棄強娶春妮;二,在墨雲失蹤時痛打弘時。
兩下相比較,似乎我們的四爺做得差了一點。
再來比較一下如果留在對方身邊所要遭受的痛苦,誰重誰輕?
對於女主,她作為一個現代的女性,骨子裡不接受三妻四妾,不接受三宮六院。苛求她為了一個她不確定是否愛自己的男人去忍受這樣一種生活,似乎過了一點。若是易地而處,我們又是否可以做到呢?
固然,對他而言,她已嫁他多年,這是一種理所當然的佔有;然而,對她而言,她未嫁便已成妃,那是一段人不由己的悲哀。
更何況,在上一次與李氏的小小衝突中,我們的四爺表現真的有點不夠好,跑去人家的院子又摔東西又罵人,絲毫不見任何的偏袒。(當然,還是某春讓他那麼幹的)
也許我們只能說女主不會審時度勢,學會接受現實。然而,對她來說,當“下藥”事件發生以後,與其作為三宮六院中的一位,混跡於妻妾之中,日日盼著那個不愛她的人偶爾的“光顧”;倒真的不如“關起小門成一統,管他春恰與秋冬”。
至少,這樣可以避開妻妾之爭,可以避開奪嫡的慘烈。現在,她的出身可以保障她的一切,以後,她的封號可以保障她的一切。
對於我們的四爺呢?也許留下女主對他真的沒有什麼損失,他可以有知音,他可以有如花的美眷,他還可以有她母家的支援,好像是一件穩賺不賠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