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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她之前,甩人與被甩,是家常便飯。十三歲第一次被女人甩時我就學會了一課:女人總是用分手為藉口,企圖得到更多。這樣虛偽的貪婪,讓我覺得噁心。所以就算我交往過的女人多得數不清楚,卻沒有一個能甩我兩次。
如此輕賤地對待一份感情,就算對著僅有肉/欲的“女友”床伴我都無法容忍,何況那個我傾心去愛去珍惜的女人。
第一次她提出分手時,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年少輕狂的時候,總覺得愛情是一場戰爭,誰付出得晚付出得少,誰就是贏家。我跟她之間,一切都在我掌控中,我要她笑她就笑,要她哭她就哭,我一直覺得她就是我的,理所當然就是我的,就算借她雙翅膀,她也永遠飛不出我的手心。
那時的我過於自負與幼稚,總覺得我為了她放棄了整篇森林,愛她,寵她,為她收心,為她向駱天盟妥協,她理所當然應該感恩戴德,應該受寵若驚,應該死心塌地,我以為她懂我對她的心,可聽著她為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像個潑婦般喊著“分手”時,我真的失望透頂。
有那麼一瞬,我想說:“你要滾就滾遠點兒,看是誰離了誰要死不活。”
那句話就噎在喉嚨裡,怎麼也吐不出來,我只是冷冷地看著她,問她:“你想清楚了?”
我在給她臺階下,只要她肯道歉,我可以既往不咎。
我居然第一時間就原諒了這個踩著我底線的女人。
我看著她的眼睛,那裡面有掩飾不住的悔意,她就是這樣一個人,藏不住任何情緒,什麼都寫在臉上。
我在等。
然而她什麼也沒說,扭頭走出了房間。
房門闔上剎那,我怒不可遏一腳踢爛了凳子。
要走就走,我駱子涵捧著真心送上來,不稀罕老子還求你不成?
可身體卻不由自主拉門出去,自欺欺人道:就算分手,好歹也曾是我的人,總不能放她一個女孩深更半夜在街上亂跑。
結果一看見她哭得跟女鬼似地,心口亂揪,被人砍上十刀都沒那麼難受過。有一剎那覺得什麼都無所謂了,就算她是要用分手來威脅我,想索取更多的愛又怎樣,我所有的愛都可以給她,不在乎多少。
那一天我很認真地告訴她,不要把分手這種事情掛在嘴上,再熾熱的愛,也經不起這樣凍人的傷害。
我以為她應該明白了我的底線,但她顯然沒有。
有過那麼多女人,我卻一點兒也不明白女人在想什麼。
人一輩子在這世上能追求些什麼?物質、精神、**?
物質上的金錢、名譽、權力,我有多少都是她的。她自己也說過,她過慣了稱王稱霸,大手大腳的日子,她要我養她,她要我用錢砸死她,她要出門在外橫著走,她要酒後逆行還得警車開道。我是男人,能滿足老婆這些需要我就高興,就有成就感。物質的富足,精神上的愛情,**的歡娛,我自認為她要的我全都能給。
她說她就兩個條件:一不許打她,二不許出軌。我想不出什麼情況下我會動手打女人,而對於出軌……很多像我這個年齡的男人,可能才剛剛開始嘗女人的鮮,可我的心態卻像個五十歲的老傢伙,千帆過盡後,覺得都淡了,關上燈全一樣,什麼都比不過抱著心裡唯一那個安然入夢的幸福。
我能給的都給了,她想要的我也給了,可是她卻越來越不開心。
她再一次為了些無稽之事提出分手。
這次我真的心冷了。
我的世界本來就一片黑暗不堪。她有伉儷情深通情達理的父母,我有的是無恥狠辣的駱天盟和懦弱無能的母親;她有知心知肺肝膽相照的齊安、喬旭凌,我有的是酒肉歡暢陰奉陽違的“兄弟”;她有單純向上的學習和社交,我有的卻是笑裡藏刀追名逐利的職場逢迎。十幾年磨下來,我知道自己遠比一般人冷酷狠戾。
看著她發來的簡訊,我連動氣都沒有,便直接把手機擱開。
這個女人,從此從我生命中除名。
我不去理她,卻總有人想法設法告訴我她的動向,沒想到她那麼快就找到新的“歸宿”。
收到這個訊息的時候,我剛到德國。
原來她和其他女人一樣,前一刻還愛你愛得死去活來,只要稍有空窗寂寞,便迫不及待出牆覓情。
這樣的女人,還值得我去愛嗎?
我的驕傲不允許我回頭,我的自尊不允許我向她妥協,但是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