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你們也看到了,咳咳,可惜啊可惜,可惜我再也不能用他了。”
“為什麼?”格里維不解的問道。
那老頭把眼一瞪,怒視著格里維,恨聲說道:“沒看到我快要死了嗎?”
一句話登時將格里維噎了個半死,格里維心說:“快死的人了,火氣還這麼大,倒也少見!”
“這隻蟠龍筆是我好不容易偷。。。啊,不,好不容易拿來的,我死之後你要送給我孫女。”老頭連筆帶盒子都推到了格里維面前,突然伸出一根短指指著格里維的鼻子,警告道,“記住,你可不許貪汙。哼,你不是魔法師,這筆你就算拿了也用不了,送人也沒用,除了那幾個老頭子,就我孫女能用。對了,讓你替我辦這麼一件大事,總得有點酬勞才行,我這裡有個空間戒指,這空間戒指裡有數不清金幣、鑽石、寶石什麼的,這些東西送你一半好了。對了,你可要記住,別的東西一樣也不許拿,那都是我孫女的。”
說著,他又從大拇指上使勁退下一個碩大的戒指來,那戒指黑乎乎的,不知什麼東西製成,看上去像個老古董,而且那圈又特別大,他別的手指根本戴不下,塞到大拇指裡也松的很,隨時都會掉下來。
說實在,戴戒指一般都是為了美麗,哪像他這個,要多難看有多難看。
他拿著那個戒指不斷摩挲著,格里維看他那樣子十分不捨,不由的說道:“老伯,既然這東西這麼珍貴,你還是自己留著吧?”
“啪”,格里維臉上重重捱了一耳光,那老頭氣的鬍子都翹了起來,憤怒的說道:“你嫌我死的不夠快,對吧?我他媽的還能活,這麼珍貴的東西還會給你這小東西?這可是我二十年前從那個第一代魔法長老墓裡挖出來的,它雖然比不上那幾件遠古流傳下來的神器,卻也差不了多少。對了,你可別佔為已有,這也是我孫女的。”
“對了,我死之後就把這葬在這裡就行,我喜歡這冰谷的氣候,跟我剛開始學習魔法的那冰室一樣。”說完這些,他整了整衣襟,向後躺了躺閉了眼睛。
格里維一手拿著金盒子,一手拿著那個碩大的黑乎乎的戒指,看著臉色除了有點蒼白,還顯的比較安詳的老頭,突然想起一件事來,急忙使勁推了推他:“喂,老伯,你孫女在哪住,叫什麼名字?”
老頭的眼倏的睜開了,急急的說道:“她叫露絲,住在加里西亞首府雅克魔法路七十二號。要去就快去,封住那些長老的魔法四十八小時後就失效了。”
說完,他又閉上了眼睛,這一次無論格里維再怎麼推他,他都不再動彈了。
有些人相聚了一生,也不會有什麼感覺,有些人相聚只是短短的一瞬,卻如老朋友一般,格里維對這老頭就有這種感覺,雖然這老頭年紀不知道比格里維大了幾倍,但格里維卻從來沒有感到他老來,就好象是並肩作戰的戰友,又好象是一位親切卻又幽默的大哥。
“蘭斯?伯頓之墓”,一片小小的刮平的木片就算是縱橫大陸第一魔導師的墓碑,除了這幾個字寫的還算可以,做為王子寫一手好字也是自小必備的功課之一。
至於墓穴就在蘭斯伯頓最後躺著的這個地方,這裡非常偏僻,如果不細找,根本不會被人發現,再說這常年冰封的冰谷,滴水成冰,普通人根本進不來。
實際上,就算是身為七級劍士的格里維都差一點沒有走的出去,最後還是多虧了芙蕾雅的女神賜福。
而芙蕾雅則非常奇怪的好似根本沒受這嚴寒多大的影響,有時候不得不信奉神靈。
當芙蕾雅扶著格里維踉踉蹌蹌走出這銀色冰的世界的時候,一片翠綠猛然出現在眼前,就如跋涉沙漠的人突然見到河流一樣,歡喜的想要流下淚來。
第三十六章 露絲
更新時間2011…1…10 18:57:43 字數:6808
加里西亞國土面積很小,平原就更少,首府雅克就是位於阿爾卑斯山下最大的一塊谷地平原中,一半的人口全部集中在雅克。
因此,雅克反而成了這個大陸上人口最多的城市,是唯一一個人口超過五百萬的大型城市,而排名其後的萊茵城人口為四百六十萬,黎留塞人口為四百三十萬,洛林為三百八十萬。
這只是常住人口,實質上如果統計上流動人口,比這還要多的多。
雅克與阿斯蘭和洛林等城市截然不同,首先最為明顯的一點是它竟然沒有城牆,連個籬笆都沒有。因為它處於平原上,因此可以說隨處都是進入雅克的道路,這一點令研究了無數攻城戰的格里維詫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