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少的心力和精力。也真正賣了力氣。經營揚州其實和農民種莊稼是一個道理,看著這是一個可以有不小收穫的東西,就種了下去,仔仔細細的侍弄著,如今總算等到了收穫的時候,心情自然極佳。
去年那種“靠天吃飯”的方式都可以有讓天下眼紅的好收成,這一年大家都費勁不一把子力氣賣在這裡,收成肯定會更好。
眼看著府庫逐漸豐盈起來。眾人的心情也不那麼好。
因為外邊就窩著一個準備摘桃子的劉成,大家辛辛苦苦幹一年,基本就是給他幹了。
幾個揚州官吏聚集在一起,看著這些讓人眼紅的收成,再想想外邊的劉成很快就要把大家一年的辛苦成果都帶走,每一個人心裡都不是個滋味兒,,
這可不是貪墨來的民脂民膏,是大夥湊力氣賺回來的“血汗錢”是林府臺仔細經營擔著天大的罵名換回來的。就這麼讓朝廷給拿走了,
“拿了鹽引的六家鹽商報效了三十五萬兩,” 鹽商的報效不可能落到府臺大人一個人的腰包裡,這種銀子是要走府臺衙門的賬目,除非是林三洪本人和衙門裡的所有官吏上下勾結,否則不可能獨吞。
要是貪墨的話,肯定就是夥同大夥一起幹。
可貪墨這種事情是犯法的,弄不好就會惹出天大的麻煩。真要是伸手拿錢的話,眼前的這些銀子就是“集體財產”大家心照不宣的私分一點也不會有人知道,即便是皇上本人知道了也不可能治罪。放著不犯法的錢不拿,去頂著雷貪墨犯法,沒有哪個貪官會愚蠢到這種程度。
所以鹽商報效的三十萬兩所有官員都不會動,而是原封原樣的交給朝廷。唯一的好處就是把鹽商報效的銀子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