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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百白狼悍騎中,有近二百正騎曾隨馬悍在小支山大破烏丸人,並且在漢戈寨攻防戰中。多有出色表現,是白狼營的精英,也是最死心塌地的追隨者。其中一百五十騎為弓騎,另有三十騎為重騎。每個重騎配兩個扈從,其餘近百騎為尚未轉正的預備從騎。不過此一戰後,只他們表現尚佳。可據功轉為正騎兵。
正因手握這樣一支忠心耿耿的騎兵精銳,馬悍才豪氣沖天敢以三百騎遠襲右北平烏丸的老巢平岡。那裡。足足有五千烏丸人,加上週邊部帳超過萬人。控弦之士不下三千。
三百襲擊三千,這個險可不是一般的大。馬悍天然喜歡冒險,否則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年間從一個身無分文的偷渡客,成為一個俯視紅塵的大佬。不過,這一次他並沒有這樣玩,這些精兵都是他的老底子,他不會全拿去拚。說白了,這次襲戰,他要達到練兵、威懾的目的,損失要壓到最低。所以,他要借力。
黃昏時分,在嚮導的帶領下,騎兵隊來到一處背風的山坳子。一個個筋疲力盡從馬背下來,強打精神,鬆解馬肚帶,給戰馬餵食飲水。騎兵與步兵的區別就在於馬,戰馬就是騎兵的第二生命,比手裡的武器還重要。武器沒有了,只要馬還在,至少還可以逃,可是若馬沒有了,有再多的武器又有何用?身為騎兵,無人不深知這一點,所以每到打尖之時,無論再疲憊,騎兵們都要先把馬照料好,然後才輪到自個。
馬悍望著烏沉沉的天,估算了一下時間,離入夜至少還有半個時辰,他們大概有兩個時辰休息,足夠了。
馬悍招呼太史慈與嚮導及一個小個子鮮卑人一塊登上山坳高處,聽嚮導介紹:“前方三十里就是平岡城,這裡在前漢(即西漢)時是右北平郡的郡治所在,所以城池很大,足有三個白狼城大小。不過後來郡治南移,此城交給烏丸人鎮守之後,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維護,幾十年下來,那城牆早就殘破不堪,到處是窟窿眼,豁口能擠進一個大活人……烏延的王帳就在城南,他不習慣住土屋,在城裡照樣搭帳子,真是個老蠻夷……”
馬悍點點頭:“城裡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話,不過二千人馬,還有差不多一千人馬分散在周圍百里的各部帳中,如果趁夜突襲的話,烏延根本來不及全部召集起來。”
馬悍微笑:“也就是說,我們面對的敵人,大約就只有二千,很好。烏延部總共有多少人口與牲畜?”
“回城守的話,平岡一帶的烏延部有五百帳落,人口兩萬多,牲畜不下數十萬……”
“哈哈哈,不錯,鮮卑人給的訊息,還是真全面啊。”
在馬悍與那嚮導問答時,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個子鮮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沒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著一牛皮護手,腰間掛著一個不知裝著什麼的皮囊,鼓鼓囊囊的。這人很沉默,除了對馬悍極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與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馬悍為什麼叫上這個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鮮卑人動了,他從衣襟裡摸出一個黑色的小哨,揚起臉,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張平平無奇的臉竟生動起來。
嗶——
一聲尖鳴,如鋒鏑破空。
太史慈一驚,一抬手抓住肩後的短戟,但就在這時。一隻有力的手掌按住他的肩膀。太史慈側首,但見馬悍微笑搖頭。頓時明白了什麼,點點頭。放鬆握戟的手。
遠天驀然傳來一聲長長的鷹唳,一個黑點越來越近,以馬悍與太史慈的驚人目力,這黑點還沒移動到一半,就已看清,這是一隻蒼鷹。而當這隻蒼鷹在天空盤旋一圈,收翅而降,穩穩落在那鮮卑人手臂上時,太史慈恍然大悟。這竟是一隻信鷹,而這鮮卑人則是一個鷹奴。
以信鷹傳遞訊息,這是鮮卑人與烏丸人的一種高階通訊手段,而鷹奴則是訓鷹人。無論是信鷹還是鷹奴,一般的小部落還真用不起,能用得起的部帳屈指可數。倒不是有多昂貴,主要是信鷹也傳遞不了多遠,頂多百十里,雖然比騎馬傳遞快。但效率也差不了多少,而驛遞更簡單可靠,所以一般部族是不會養這費力不實在的玩意。不過若是在戰鬥的時候,需要透過敵軍地盤給後方傳遞訊息。而又不想驚動敵人,這信鷹就比驛遞可靠多了。
太史慈驚訝地看了馬悍一眼:“想不到白狼城還能豢養鷹奴。”
馬悍笑笑:“這鷹奴可不是我豢養的,我哪養得起。這是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