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洪熙、宣德以後,大明軍功的主要認定標準發生了改變,換成了以斬首多少論功的首功制,戰功製為輔。
此後,儘管首功製成為明軍功制度中的主導標準,但戰功制未被完全廢除,兩種標準依然並存。
嘉靖四十年,戚繼光被調往江西剿流寇,行前還專上書朝廷希望確定軍功標準究竟是首功制還是戰功制,並在後面建議“計今合當止以戰次為額,如某處賊約若干,但能全勝,則約以懸賞若干,而不必論其首功”。
戰功制之所以在洪熙、宣德年後沉淪,主要是因為藉此冒、濫功者日盛。
首功制好歹還有首級來進行核實,戰功制只須巧立名目就可冒功,其真實功績難以考察,以致於常發生斬首不過幾級,而升賞卻有數十百人的“盛況”。
正德末年應州的一次戰鬥,斬首流寇不過十二三人,但卻因為巧立“當先衝鋒”、“齎旗督陣”等五花八門的名目,以至於官軍獲得升賞者不下數百,可謂冒濫之弊極矣。
由於戰功制始終存在著冒功、濫功這個無法消除的弊端,因此大明的朝廷戰功制持謹慎態度,進而轉向了首功制。
實際上,首功制的弊端更多、危害更烈,有明一代無論文臣武將都對首功制進行過猛烈的抨擊。
正德年間御史程啟充就曾詳言首功制的弊端:“定製:軍職授官,悉準首功。今幸門大啟,有買功、冒功、寄名、竄名、並功之弊:權要家賂軍士金帛,以易所獲之級,是謂買功;衝鋒斬首者甲也,而乙取之,甚者殺平民以為賊,是謂冒功;身不出門閭,而名隸行伍,是謂寄名;賄求掾吏,洗補文冊,是謂竄名;至有一人之身,一日之間,不出京師,而東西南北四處報功者,按名累級,驟至高階,是謂並功。此皆壞祖宗法,解將士體。”
而首功制最為外界所詬病的無外乎兩點:一是殺良冒功,一是臨陣割級。
所謂殺良冒功指的是妄殺平民冒充賊寇,臨陣割級指的是在戰場上割除敵人的首級,而割除首級者並不一定是殺敵者,士兵之間因為爭搶首級而發生的火併屢見不鮮。
其中,殺良冒功可謂危害最大、影響最壞、尤為可惡,儘管明廷對此屢有禁令,《軍政備例》有記載:“凡官軍臨陣,不許故殺投降及被搶並走回人口以報功,違者償命”。
《大明律》也曾經記載:“凡擅殺平人報功,其本管將官頭目失於鈐束者,問罪。量其所殺多寡,輕則降級調衛,重則罷職充軍。俱奏請定奪”。
對於縱容部下殺良冒功者予以懲罰,殺良冒功之人則依殺平人罪抵死,可事實上這種現象卻累朝皆有,事關名利,無法禁絕。
故而,李雲天既沒有選擇戰功制也沒有首功製作為驍武軍的立功標準,他綜合了兩者的優點並進行了改進,建立了驍武軍的這套賞罰分明的軍功體系,經宣德帝御準後在驍武軍推行。
在落葉坡一戰中,驍武軍這套軍功體系的優勢立刻顯露無疑,不僅從根本上杜絕了臨陣割級的現象發生,而且使得參戰的明軍將士能全力追殺叛軍。!^!
第453章 絕佳中間人
“稟總兵大人,我們在俘虜中發現了叛將蔡福!”就在韓衛回到三江城的第二天中午,李雲天正在心不在焉地吃著午飯時,一名驍武軍的上尉急匆匆地趕了過來,筆挺地立在一旁稟告道。。
“可是前去清化城勸降的那個蔡福?”李雲天聞言先是微微一怔,隨後眼前亮了一下,沉聲問道。
“正是此人。”那名上尉點了點頭,沉聲說道,“他換成了當地人的打扮,又講一**趾語,如果不是有幾名軍吏在交趾都司時與其相處過,根本無法認出他來。”
“將蔡福打入大牢,枷具伺候!”確定了蔡福的身份後,李雲天的嘴角閃過一絲笑意,沉吟了一下宏聲下達了命令。
“大哥,你是想用蔡福來接近黎利?”等那名上尉離開後,坐在飯桌旁的雷婷忽閃著一雙明亮的雙眸,饒有興致地問道。
“你說,即使以後蔡福告訴別人大哥與黎利私下接觸過,有沒有人會相信他所說的話?”李雲天笑了笑,看來雷婷跟自己在一起時間長了,已經能琢磨自己的心思了。
雷婷猜得沒錯,李雲天就是想透過蔡福去見黎利,蔡福乃大明的叛將,又被黎利所看重,是最好的中間人。
而且,由於蔡福的叛將身份,李雲天並不怕蔡福將自己私自與黎利會面談判的事情宣揚出去,再者說了蔡福也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
在那名上尉前來彙報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