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部分(2 / 4)

小說:新列強時代 作者:曾氏六合網

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後北洋大臣李鴻章、南洋大臣李宗羲均諮報日本興兵赴臺灣各節。

總理衙門採取如下對策,“除由臣衙門照會該國外務省切實詰問外,臣等公同悉心商酌,此時該國動兵與否,尚未明言,固未便操之過急,而事必期於有備,患當杜於方萌,應如何按約據理,相機辯阻,及如何先事籌備,……擬請欽派開望素著、熟悉洋情之大員,帶領輪船,前往臺灣生番一帶,察看情形,妥籌辦理。”

而上諭雲:“生番地方,本系中國轄境,豈容日本窺伺該處情形如何,必須詳細檢視,妥籌佈置,以期有備無患。……著派沈葆楨帶領輪船兵弁,以巡閱為名,前往臺灣生番一帶察看,不動聲色,相機籌辦。”

人家已經打上門來了,朝廷還擔心“操之過急”,不過“詰問”而已,並擬“按約據理”、“相機辯阻”,“察看情形”、“相機籌辦”,明顯措施不足。

中國官員對日軍的行動進行了有力的批駁。5月3日,福島九成在廈門會見知府李鍾霖,遞交了西鄉從道致閩浙總督李鶴年的照會。照會一心掩飾侵略,將侵犯剛簽訂《修好條規》不久的與約國,說成是稍示懲罰生番,竟然還恬不知恥地要求中國地方政府將躲藏的生番抓住交給日本兵,日本人之虛偽和狡猾可見一斑。

5月11日,閩浙總督李鶴年覆函西鄉從道,內稱:“本部堂查臺灣全地久隸我國版圖,……貴國政府並未與總理衙門商允作何辦理,徑行命將統兵前往,既與萬國公法違背,亦與同治十年所換和約內第一、第三兩條不合。……琉球島,即我屬國中山國疆土,該國世守外藩,甚為恭順,本部堂一視同仁,已嚴檄該地方官,責成生番頭人,趕緊勒限交出首兇議抵。總之臺灣在中國,應由中國自辦,毋庸貴國代謀……應請貴中將撤兵回國,以符條約而固邦交可也。”

應當說,李鶴年的回函對琉球漂民事件如何處理作了正面回答,要求日本撤兵也有理有據,但是西鄉從道接到覆函後,不僅毫無撤兵之意,反而加緊向高山族進攻。

5月11日,總理衙門照會日本外務省進行詰問。照會雲:“查臺灣一隅,僻處海島,其中生番人等,向未繩以法律,故未設立郡縣,即禮記所云不易其俗,不易其宜之意,而地土實系中國之屬。……此次忽聞貴國欲興師前往臺灣,是否的確,本王大臣未敢深信,倘貴國真有是舉,何以未據先行議及,其寄泊廈港兵船,究欲辦理何事,希即見覆,是所深盼。”

照會用語軟弱,無強烈抗議之詞,更無針鋒相對之意,對臺灣生番所置“向未繩以法律”之詞,十分不妥,授人以柄,日本正是借生番是“化外之民”出兵臺灣的。

日本外務省對照會要求立即見覆置之不理,直到9月才復照,且態度極為橫蠻。復照稱日本出兵是根據柳原前光和毛董兩大臣會談之意行事的,真是強詞奪理。

5月28日,日本派駐中國公使柳原前光抵到上海,福建布政使潘等人與柳原前光會面,進行詰問,要求退兵。

隨著事態的擴大,總理衙門也知道徒以口舌不能解決問題,準備用兵。5月29日,總署恭親王奕欣在奏摺中稱:“因思日本兵船,既赴臺灣,且有登岸情事,必須沈葆楨迅籌辦法,或諭以情理,或示以兵威,使彼無隙可乘,庶幾潛消隱患。”

不久上諭准奏,並任命沈葆楨為欽差辦理臺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福建布政使潘為幫辦。5月31日朝廷接李鶴年奏,報告了西鄉從道的照會及覆函情況。6月5日朝廷又接李鶴年奏,稱已向鳳山、澎湖、廈門調兵,並闡述了對日軍策略:“如果倭兵擾入臺灣腹地,自當督飭鎮道鼓勵兵團,合力堵剿。若僅以戕殺琉球難民為名,與生番復仇,惟當按約理論,不遽聲罪致討以免釁開自我。”

實際上,這也是朝廷的政策。這種政策不當之處在於,一是將臺灣和生番分論,二是將日軍攻打生番和攻擊臺灣腹地分開,並採取差別很大的對策,這就給人造成日本攻擊臺灣生番並不是侵略中國的印象,不利於中國依據國際法對日鬥爭使得以後對日談判處於被動境地。

這種政策也顯示出清政府恐懼戰爭的心理。當然清政府也不是束手坐待,開始購船買炮,並請洋教習教授,準備接戰6月9日朝廷再接李鶴年奏,報告日軍與生番接仗及派人前赴臺灣與西鄉從道按約理論的情況。

上諭雲:“生番既居中國土地,即當一視同仁,不得謂化外遊民,恝置不顧,任其慘遭荼毒。”

6月中旬,沈葆楨和潘到達臺灣。一方面同西鄉從道交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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