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部分(3 / 4)

小說:新列強時代 作者:曾氏六合網

退兵。一方面招募兵勇,修築炮臺,加強軍備。此時清政府也有了進行戰爭的決心。

上諭指示:“沈葆楨等務當與之極力理論,斷不可任其妄為,倘該國悍然不顧,亦當示以兵威,不得稍涉遷就,致誤事機。”

6月22日,潘持沈葆楨致西鄉從道的照會和柳原前光的函會見西鄉從道,與之反覆辯論。由於日軍進展並不順利,中國戰爭準備越來越充分,西鄉從道已有退兵之意,但心有不甘,因此露出索要兵費賠償之意。

日軍在臺灣進展不利,而中國備戰方殷。7月日日本政府討論“善後策”,作出《出師之議》,決定擴大戰爭,並向陸海軍兩省下達了備戰的指令。

日本立即向諸道徵兵,購買兵艦,準備大戰。中國也積極備戰,在澎湖諸島建造炮臺,在臺廈間敷設海底電纜,向德國購置毛瑟槍,向丹麥訂購鐵甲艦。並不斷向臺增兵,“一時兵勇驟增,聲勢頗壯。”

但雙方並未放棄透過外交手段來解決問題。日本妄圖透過談判獲取勝利果實。7月16日,日本政府派遣外務省四等出仕田邊太一來華,向柳原前光傳達政府關於對華談判的要領和須知:“談判之要領,在於獲得償金及讓與攻取之地。”“當以此次機會,斷絕琉球兩屬之淵源,開啟朝,鮮自新之門戶。”

清政府因“備未實修,未能遽戰為慮”,“竊計持之日久,又恐日本兵在番界,乘暇勾結番族,轉得固壘深溝,為備我之地”,也想早日解決此事。

7月24日,柳原前光偕鄭永寧到天津會見李鴻章。李鴻章嚴詞駁問,柳原前光則一味抵賴。7月30日,柳原前光到達北京,8月7日,柳原前光到總理衙門,與總署大臣會見,以後又多次會見。柳原前光“先遞照會一件,則謂臺灣生番,為無主野蠻,本不必問之中國。”

總署大臣“隨責以臺灣生番,系中國地方。”“琉球之事,應由該國王清理。”“生番隸臺灣版圖,應如何撫綏歸化之處,中國有自主之權,應由中國自行議辦。”雙方相互辯駁,沒有結果。

中日間的談判沒有什麼進展,兩國政府都有些著急。8月5日,日本天皇釋出敕語,任命內閣參議兼內務卿大久保利通為全權辦理大臣,來華談判,企圖開啟僵局,解決中日之間的問題。

9月6日,大久保利通到達北京。從9月14日至10月23日,中日間舉行了八次交涉。大久保利通一要中國承認日本進攻臺灣是所謂“義舉”,二要中國賠償兵費,開口要價二百萬兩。

清政府只求日本退兵,而不論是非曲直,甚至“不責日本此舉不是”,可以出錢,但忌諱“賠償”二字。最後,由於大久保利通用收拾行裝,作出破裂姿態,以戰爭相威脅。英國公使威妥瑪又從中串通、哄騙、恫嚇。清政府軟弱害怕,一味求和,不敢開戰,中日雙方終於定議。

此中情形,10月31日,總理各國事務恭親王等的奏摺講得很清楚:“十六十七等日,日本兩使臣已悻悻然作登車之計。威妥瑪來臣衙門,初示關切,繼為恫喝之詞,並謂日本所欲二百萬兩,數並不多,非此不能了局。……臣等權衡利害重輕,揣其情勢迫切,若不稍予轉機,不獨日本鋌而走險,事在意中,在我武備未有把握,隨在堪虞,且令威妥瑪無顏而去,轉足堅彼之援,益我之敵。遂告以中國既允撫卹,只能實辦撫卹,即使加優,數不能逾十萬兩。……再允將該國在番社所有修道造房等件,留為中國之用,給銀四十萬兩,總共不得逾五十萬兩之數,願否聽之。威妥瑪旋至該使臣寓所,議論許久,複稱撫卹等費數目,日本使臣業經應允。嗣經議立結案辦法三條,另立付銀憑單一紙。……今則明知彼之理曲,而苦於我之備虛,……不能不姑示羈縻。”

1874年10月31日,中日兩國在北京簽訂《北京專條》,規定:“一、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二、前次所有遇害難民之家,中國定給撫卹銀兩,日本所有在該處修道、建房等件,中國願留自用,先行議定籌補銀兩,別有議辦之據。三、所有此事兩國一切來往公,文,彼此撤回注消,永為罷論。至於該處生番,中國自宜設法妥為約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兇害”。《會議憑單》詳細規定了付銀辦法。

簽約次日,大久保利通離開北京回國。日本天皇遣使赴臺灣,詔敕班師。12月,西鄉從道率兵回國。

……

鬧劇,這一切在吳可看來都是一場不折不扣的大鬧劇!

就在日本人找茬的時候,他再次調任兩江總督,執掌兩江軍政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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