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任務至少有四種,即:輔佐丈夫、孝敬公婆、教育子女和管理家政。與此相對應,她的角色要求也有四種,即:賢妻、良母、佳媳和嚴婦。
這四個角色都不好扮演。
就說「賢妻」,好當嗎?要知道,一個妻的「賢」與「不賢」,只有一個標準,即丈夫是否滿意。顯然,這是一個主觀的認定,而不是一個客觀的標準。每個男子,都有不同的性格,而這些性格的形成,又有氣質、稟賦、教養、閱歷等多方面的原因,誰能保證每個丈夫都有好性格?誰又能保證每個妻子都與丈夫性格相投?再說,丈夫的要求,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有辦得到的,也有辦不到的。正如賈母訓斥邢夫人時所說的:「他逼著你殺人,你也殺去?」遇到這種情況,做妻子的,又該怎麼辦呢?更何況,一個標準的「賢妻」,不但應該讓丈夫滿意,而且還要能讓丈夫成為一個「好男人」。比方說,讓丈夫有出息、有作為、有成就、有功名等等。也就是說,妻子不但有關心丈夫、照顧丈夫的義務,還有輔佐丈夫甚至教育丈夫的責任。這就麻煩大了。如果那男人居然「沒有出息」,就肯定是做妻子的責任。或者是她「命相不好」,命裡剋夫;或者是她「輔佐不力」,沒有盡責;要不然就是她「過於風騷」,害得男人玩物喪志。這三條,都可以構成休妻的條件,引起做公婆的來向那做媳婦的大興問罪之師。
妻子的角色不但很難扮演,而且即便十分稱職,也不怎麼樣。道理也很簡單:夫唱婦隨,會把她變成跟屁蟲;規勸進言,會把她變成嘮叨鬼;恭謹守禮,會把她變成呆木頭;善於理財,會把她變成鐵算盤;嚴於治家,會把她變成母夜叉。又有誰會喜歡跟屁蟲、嘮叨鬼、呆木頭、鐵算盤和母夜叉呢?
相比較而言,妾的負擔要小得多。
妾不必「規勸」丈夫,她沒有這個資格;妾不必「侍奉」翁姑,公婆面前沒有她說話的地方;妾不必「當家理財」,她自己只是一個被管理的物件;妾甚至不必「撫育子女」,因為教子乃是妻的職責。妾的任務只有一個,就是滿足丈夫的要求,讓丈夫開心。任務不但單一,而且相對較好完成。因為所謂「姬妾」,多半都有幾分姿色。再說,能讓丈夫開心,自然也能讓丈夫更愛自己。這種又討好又賣乖的事,何樂而不為?而且,一個妾,如果能討得丈夫的歡心,除了會引起妻和其它妾的嫉妒外,別人是不會來說三道四的,因為那原本是她的任務。妾讓丈夫高興疼愛,只能說明她「盡責」。
這似乎倒也公平:封建禮教既然沒有給妾那麼多「禮遇」,妾也就用不著守那麼多「規矩」。至少是在丈夫面前,用不著裝模作樣一本正經,做淑女狀。白天在老爺、太太面前,自然要低眉垂目,屏聲靜氣,然而晚上在丈夫面前,卻無妨放浪撒嬌。這樣一來,夫與妾的性關係,反倒更加輕鬆如意,可以盡興。所以,儘管妾大多不被當作人看,但有些妾,卻可以得到真正的愛情。她們往往是先被丈夫看中,動了情,才被收為妾的。所以丈夫如果真愛她們,在情感上妻反不如妾。比如賈璉把尤二姐弄到手後,便「越看越愛,越瞧越喜,不知要怎麼奉承這二姐兒才過得去」。
賈璉甚至對尤二姐說:「人人都說我們那夜叉婆俊,如今我看來,給你拾鞋也不要。」所謂「妻不如妾」,此即證明。
妾不如婢
婢的地位比妾更低。
如果說妾在封建家族中的地位是「人下人」,那麼,婢的地位就可以說「不是人」。主人們想拿她們怎麼樣,就怎麼樣。辱罵、毒打,是家常便飯;賜死、杖斃,也不怎麼犯法。因為依法,殺婢不過「杖一百」或「徙一年」,並不需要抵命,而一些權貴豪門,只怕連這點處分也可免除。
婢女們既然連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便更談不上守住貞操了。男主人猥褻、玩弄、姦汙婢女的事,簡直就層出不窮,數不勝數。如果說納妾還多少要辦點手續,佔有婢女則是什麼手續也不用的。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比如生了兒子,或主人特別寵愛,可能會補辦手續,給她「開臉」,封為「姨娘」。一般情況,都是「妾身未分明」,稀里胡塗沒個名分。比如平兒、襲人,算是有「頭臉」的婢女了,但她們也說:「你聽見哪位太太、老爺們封了我們做小老婆?」可見並無名分。
沒有盼頭,就不必去討好;沒有想頭,就不必去逢迎。也就是說,因為卑賤,婢女們根本就沒有必要去主動適應等級制度,更沒有必要去為了維護這個制度而犧牲自己的自由。從人身關係講,婢女們是沒有自由的。但是,「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其志」,只要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