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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瓜田蜜事 作者:理性的思索

陳姑道:“是老奴,年姐兒未找到,老奴就不敢死?”

陳姑語調沉穩,步伐穩定,雖說頭髮花白,但梳的整整齊齊,說話也不是往日那沒頭沒腦的樣子,也不過幾日功夫,若在往日,她說自己是李曇年的乳母,慢說夏晚不信,別人聽了也會笑話她,但跟了郭嘉幾天,她整個人煥然一新,便說話的語調也能讓人信服了。

夏晚記得她當時說過,是太子抱走了她的年姐兒,那種話在外面混說,非但不能叫人信服,反而要惹事,她忽而替陳姑擔心,怕她又要在大庭廣眾之下陳述自己那套說辭,以致招來殺身之禍。

所以,她此刻倒是替陳姑擔心,但顯然陳姑以然決然的義務反顧,就是想把當時的真相揭露出來。她一臉的大義凜然,不過短短几天而已,夏晚不知道郭嘉究竟是怎麼把個半瘋顛的老太太,調/教成此刻這個樣子的。

陳蓉一臉的悲憤,往後退了兩步,淚不停往外崩著:“這等害的我妹妹一屍兩命的人,分明當時都死絕了,過了將近二十年居然還能乍屍,還有臉活在世上。”

陳姑道:“王爺,老奴是有罪,當初從亂葬崗上爬起來,便一戶戶瞧開甘州人家的門,一個個掰了孩子的臉看,想要找到咱家年姐兒。老奴就想,是老奴把孩子給丟了,不找到年姐兒,老奴絕不能死,這些年,終於叫老奴給找著了。”

說著,她從河生手中捧過那雙小虎頭鞋,雙手奉給李燕貞:“這是年姐兒走失那天腳上穿的鞋子,這老奴一針一線,親手衲的,王爺您瞧,是與不是?”

夏晚心說,那分明就是我的鞋子,難道說?

她心中怦然一跳:難道說,我才是李燕貞的女兒?

陳姑捧著雙虎頭鞋,輕輕翻開畫冊,低聲道:“當初,有人打暈了老奴的頭,抱走了孩子,然後,因為聽說王爺在滿城找孩子,怕王爺找到之後要發雷霆之怒,於是就把孩子送給了北齊商人,想讓北齊人把她帶走。

結果,北齊人半路遭匪,咱們年姐兒僥倖撿到一條命,叫個沒孩子的鄉里男子撿走,於是,她就到了水鄉鎮一個叫紅山坳的地方,在那兒整整生活了十二年。”

畢竟陳姑是曾經丟了孩子的人,李燕貞在思考這話的可信度,便聽陳姑又道:“找到年姐兒之後,老奴原也以為,那人不過一時昏頭,誤拐了孩子而已。可是,據老奴所知,就在年姐兒被扔到紅山坳那窮地方之後,那人還不解恨,在她十一歲的那年,居然還拿兩千兩銀子買通她的養父,把她帶到關西大營去獻祭,所謂獻祭,是將她悶於石棺之中,活生生的悶死,與生殺無二。”

夏晚原本是站在屏風後的,又緩緩回身,坐回了椅子上。

所以說人活著就會有很多希望。

曾經滿身血痂的時候,每每甜瓜發病的時候,夏晚不止一次想過死,甚至悄悄備了很多藥,就是想那一日捱不過便帶著甜瓜一了百了。

誰知熬了過來,叫她有一日竟發現自己是李燕貞的女兒。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場撕的有點久,233,明天繼續。

不過放心吧,六畜不會有事滴,夏晚還需要他來拯救呢,誰叫人家是戰神哩。

第67章

李燕貞捧過那雙鞋子,看了許久,不過巴掌大的鞋子,跟畫冊上仔細對比了一番。他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早過了流淚的年紀,淚吧嗒吧嗒就往下流著,掉在那雙鞋子上:“所以,她叫什麼名字?”

“夏晚,她叫夏晚。就是曾叫呼延神助擄走的,最後跳河的,我的妻子。”郭嘉道。

李燕貞道:“就是我曾見過的,在我桌子上寫了一幅字樣又醜又難看的,語句不通完全讀不懂的信的,那個姑娘?”

他語調中帶著哭腔,不敢相信自已在七年前見到過女兒,卻又與她擦肩而過,天人永別。

郭嘉唇角微抽了抽,道:“是。”

說著,他貼身掏出一張泛黃的宣紙來,緩緩展開,遞到呼延天忠面前:“你不是想要證據嗎?呼延大人,這就是證據,是您曾殺了我母,擄了我妻子的證據。”

呼一天忠,跳上紅山。紅山有吾o,叫他長劍戳穿。妾心哀哀,恨不能斬……

字醜到人神共忿,寫的也狗屁不通,可夏晚的字是郭嘉教的,所以在從李燕貞手裡拿到妻子所書的信的那一刻,郭嘉就知道吳氏是叫呼延天忠給殺的。

所以,他其實在七年前就知道吳氏是叫呼延天忠給殺的,也知道郭蓮是拿著夏晚的東西去認的親,他卻將這事兒隱藏了整整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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