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這比打敗薩克森公爵還要令他欣慰。
“呵呵呵,埃布林爵士真是好會策劃計謀,就不知道在戰場上怎麼樣。”勞齊茨伯爵皮笑肉不笑的看著眼前這一幕,他的內心愈加的惱怒,自己的風頭都被這個小白臉搶去了,自己率領軍隊拼死拼活,埃布林爵士卻只是動動嘴皮子就獲得了公爵的青睞,誰讓人家是公爵之子呢,想到這裡他忍不住出言諷刺道。
“您說的對勞齊茨伯爵大人。”埃布林爵士敏銳的察覺到勞齊茨伯爵的不滿,以前每次出征他總是被自己的父親留在身邊,而這一次他卻想要自己率領軍隊試試,正好藉著勞齊茨伯爵的話向梅森公爵稟報道,“父親請把一支分兵的隊伍指揮權交給我。”
“什麼?你親自去嗎?不用了,我會派別人的,你就留在我身邊吧。”梅森公爵可不想讓自己的繼承人冒險,他搖著頭拒絕自己兒子的建議。
“請讓我去吧,這個計劃是我提出的,如果我不親自指揮其他貴族將如何看我,我的威望將一落千丈。”埃布林爵士站起身,再次的懇求梅森公爵道。
“這~~。”梅森公爵猶豫了,他看了看其他的領主們,想到如果自己的兒子不能夠建立起足夠的威望,自己身死之後恐怕將無法壓服這些桀驁不馴的貴族,如何讓他們再次確立效忠誓言。
“沒錯公爵大人,埃布林大人是非常出色的騎士,再小的獅子也要自己學會捕獵。”其他的貴族們對埃布林爵士十分有好感,他們覺得應該讓這位繼承人參加戰鬥看看,看看這位繼承人是否有足夠的才能保護他們的地位和權利。
“好吧,我宣佈埃布林你帶領左翼的隊伍,勞齊茨伯爵帶領右翼的隊伍,其他領主和我一起出徵,這次一定要讓薩克森公爵那個老混蛋嚐嚐苦頭,我以上帝的名義發誓。”梅森公爵見眾人都贊同,大聲的宣佈道。
第三十二節薩克森公爵
出征的命令終於從城堡中發出,身穿梅森公爵家族紋章號衣的傳來兵們騎著馬快速的穿梭在營地之中,封臣們也對自己的部隊下達了命令,五千人馬浩浩蕩蕩的在梅森公爵的旗幟下向薩克森公爵的領地進軍,各種方旗和三角旗幟迎風招展成了一道五彩的海洋,騎士們穿戴著鎖子甲走在隊伍的前列,他們的身邊跟著為自己拿武器的持劍侍從,侍從之後是穿戴五花八門的衣服和盔甲的軍士,窮騎士們也作為重步兵走在隊伍的中間,而後面的是大量手拿草叉農具的輕步兵,他們神色麻木而無奈。
最奇特的是,隊伍的最後還跟隨著一支大軍,這支大軍是由雜役、娼妓和奴隸商人組成的,他們緊隨在軍隊的身後形成一個流動的後勤部隊,前面行軍的隊伍沉默而整齊,除了兵器盔甲的摩擦聲便是馬蹄腳步聲,而後面的這支由雜役娼妓們組成的後勤部隊卻呼朋喚友,打孩罵娘聲此起彼伏,可是中世紀的貴族們好像早就習慣了見怪不怪,任由這支古怪的隊伍跟在其後。
“這種行軍速度,恐怕薩克森公爵不用偵查就能知道我們的位置了。”阿若德在隊伍一天之內第三次停下來,感到中世紀部隊的拖拖拉拉的行軍方式感到無奈,其實這樣不能夠怪梅森公爵,這支軍隊並不全是公爵直屬的部隊,他們是由公爵的封臣們組成的一個聯盟,各個部隊之間平日互不來往,不同省份之間還存在著各種語言的差異,要統領著這樣的一個聯盟行軍極為困難,所以要不時的停下來整頓,否則還沒等看見薩克森人,部隊便會因為士氣低落四散而逃大半。
“不用擔心,我們人數眾多根本不需要懼怕薩克森公爵。”依夫騎在馬上很有信心的說道,他昂首挺胸恢復了往日得意的神情,其實停下來休息也為全副武裝的騎士儲存體力著想,即使是騎著馬身負重甲,對於騎士來說也是一件極為吃力的事情。
“不要掉以輕心,薩克森公爵可不是那麼好對付的。”溫德爾爵士取下自己的頭盔,對自己的兒子們說道,在老公爵時代薩克森人便不時入侵,薩克森公爵與梅森公爵惡戰數場戰鬥,是個習慣打硬仗的好漢,即使是作為敵人一方的溫德爾爵士也不得不承認,而逐漸年老的薩克森公爵不但銳氣不減反而越發慣於用兵,手下五大封臣引領軍隊皆為驍勇善戰之輩。
天空中一隻蒼鷹飛翔在虛空之中,它俯瞰著大地,只見一條蜿蜒曲折如長蛇般的隊伍在行進,它一定感到非常的好奇,這些奇怪的兩足動物為何聚集在一起,當它飛過茂密的森林看見另一支兩足動物正盤踞在一塊平原的土地上,在他們之間只隔著一座茂密的森林,許多似乎已經預感到什麼的烏鴉正盤旋在森林的枝葉之間,蒼鷹對這些食腐肉的傢伙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