懦弱,但性情忠厚,以為雖然有小白菜的口供,但攀咬楊乃武的口供中有一節,她說楊乃武是十月初五日給她砒霜,要她害死丈夫,而十月初五日的時候,楊乃武正在南鄉岳家,為高中舉人一事舉行家宴,雖然其中有兩個時辰在睡午覺,暫時摸不清動向,但攻不破這個破綻,只怕案子到了府裡,也得給駁回來。
命、盜重案,罪致死刑的,都要由縣而府,層層審轉,經三法司秋審之後,方可定讞。在縣裡,一遇到這樣的大案子,應該立刻報府,名為‘初報’,初報之時,案情不明,所以一般而言都會很簡略;等審理有了一定的結果,全案解府,可就馬虎不得了。倘若有不明不白,不盡不實之處,打回來重審,名之為‘駁’。案子駁回就表示縣官處理得不好,不但人犯移解,公務往還,麻煩很多,而且還會丟面子,影響考績。
但劉錫彤打的卻是借刀殺人的主意:杭州府知府叫陳魯,南京人,舉人出身,為人剛愎自用,最恨的就是有文無行的人,混上一個功名,不好好往正途上走,在家鄉仗勢欺人,借百姓要挾官府,借官府魚肉鄉民,兩面三刀,又做師傅又做鬼,可惡透頂便如同楊乃武之流的人!
而即便陳魯駁了自己的案子,也不必怕,公文來回,總要數月之久,到時候部裡革除楊乃武舉人功名的公文到手,即便楊乃武再給轉了回來,也好對他動刑!就不信他不招!這樣一想,決心已定,將楊乃武解往杭州府。
到了杭州府,部裡的批文也到了,這一次陳魯全無顧忌,放手大幹,大刑之下,楊乃武被屈打成招。到十一月初的時候,案子中一干卷宗解到省按察使衙門。按察使司叫蒯賀蓀,字士薌,原籍江蘇吳江,寄籍順天府大興、縣,從小生在天子腳下,說一口極漂亮的京片子,也沾染了很多旗下大爺的派頭,公案上擺著龍井茶,精緻的水菸袋,不時還要剔一剔指甲,聞兩下鼻菸。
但蒯賀蓀只是行動漂亮,為人還是不顧民命的庸才,審過一堂,見兩個人的供詞並無翻異,隨即轉解巡撫親審。
浙江一省之長叫楊昌浚,字石泉,湖南人,他和翁同龢一樣,都是十二年出一回,極難得的拔貢出身,因為功名驕人,楊昌浚在浙江相當專橫,凡事獨斷獨行,沒有什麼顧忌,但他的官聲倒不壞,遇到這樣的逆倫重案,倒也不敢輕忽,派了一個人叫鄭錫瀛的,到餘杭縣去密查。
雖然是密查,但劉錫彤和陳湖並不害怕。在他們看來,楊中丞派鄭大令下來密查,擺明是要調劑調劑他,只要花銀子,就沒有辦不成的事!左右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就從楊乃武家中弄錢打點敷衍就是。
到咸豐二十五年,四海昇平、物阜民豐,物價極賤,用了一百兩銀子擺平了鄭錫瀛,由他帶一份同餘杭縣一起稟賦的公文回去,不料楊昌浚大發脾氣:原來是要鄭錫瀛密查,如今卻是兩方一起會銜的稟賦,這就失卻了密查的原意,有人說要再派人去一次餘杭縣,但也有人認為,這樣一來,會耽誤限期,拖過了年很不適宜。
兩方意見到了巡撫這裡,楊昌浚還是同意後者的看法,但於鄭錫瀛很是不滿——這種事自然瞞不過他——把他叫來,狠狠地訓斥了一通。
楊家一邊,楊乃武有個姐姐,女中鬚眉,丈夫姓葉,人稱葉楊氏。她心知弟弟沒有做這種傷天害理的勾當,不管怎麼樣,也要救弟弟一條性命。
葉楊氏走了兩面的門路,一個是找了一個叫鄒官生的退休刑名師爺,這個人精於刀筆,律例純熟,只是當年為一字之差,害死了一個本來不該死的盜犯,這一家人只有他一個獨子,冤枉送命,母、妻在不久之後也相繼病死了。鄒師爺覺得是自己造了孽,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故鄉。
經鄒師爺的指點,葉楊氏和詹善正(他是楊乃武的妻弟)知道,這件案子在浙江已經成了鐵案,若是最後說錯了,從巡撫楊昌浚到知縣劉錫彤都要受到非常嚴厲的處分!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這些人也斷然不能准許翻案。所以唯一的辦法就是京控——也就是所謂的告御狀!
咸豐十年前後,皇帝早就為百姓越級抱告一事有旨意明發天下,要各省官員不得有絲毫留難、恐嚇等事。但民不可與官斗的古訓深入人心,百姓只要有一線生機,也不敢做這種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蠢事。而且,京控有非常嚴格的規定,也絕對不是想告就能告的。
用鄒官生的話來解釋,有兩個條件,第一是在浙江最高衙門審過,仍舊覺得冤枉的,可以到京中去控告,“這個條件你們是有的。難的是第二個。”鄒官生說。
“第二個條件是什麼?”詹善正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