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部分(3 / 4)

小說:義之傳說 作者:

第十八章 嚴法寬仁(2)

關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問題真的折騰了程昱好幾天,他晚上回去想,想不通就翻書去找依據,找到一絲半點高興一陣,仔細想想,又全然不同,再想。晚上想不通,有了問題白天就去問趙羽,這是典型的受害者找害人者商量死期的做法。趙羽開始懷了捉弄人的心思,程昱來問,他就海說湖聊,有的沒有的,說上一籮筐,反正這些言論中多數是讓人很忌諱的,他不怕程昱拿出去問別人。程昱果然不敢把這些話告訴別人,只好自己瞎捉摸。越捉摸越暈,他無法放棄階級觀念去看問題,自然想不通了,再說,就他的知識和受教育的水平,根本就不會去想什麼階級問題。

程昱這樣鑽牛角可就出問題了,老頭兒在趙羽這裡是神氣十足,想了很多問題來問,離開這裡就愁眉不展,回到家就鑽進書房上下折騰。一老頭,經得住這樣折騰嗎?發現有問題的人是郭嘉,感覺到程昱的不自然,郭嘉疑問重重,在旁聽了半天兩人的對話後,郭嘉明白過來了。想當初,趙羽的一些奇談怪論也讓他想了很久,只是郭嘉是實用是主義者,只要不影響他要做的事,他就不會追根問底。趙羽在別人面前能裝模作樣,在郭嘉面前那是遁無所行。在郭嘉嚴厲的目光注視下,趙羽低下了頭,開始認真考慮把程老頭從痛苦中解脫出來的法子了。

要讓一個鑽牛角尖的人鑽出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趙羽動足了腦筋,終於成功地把自己的驚世言論從天下人掌握天下中轉移到了司法監督上。當程普又一次拿著自己苦思了一夜的疑問前來請教時,趙羽嘿嘿一笑,開始了把程昱解救出來地言談:“老先生。一個簡簡單單的話題您老人家怎麼就出不來了?枉自喲!”

“簡單?怎麼會簡單。子玉,你說法律面前一定要人人平等,可我始終想不明白。如果天下人都可以按自己的心意來做事,不受人約束。豈不是與張角之流類似?黃巾逆賊難道還有理不成?可是,我又覺得你說地平等有些道理,貌似也對。”

趙羽嘆氣:“法律是什麼,是強制人們遵守的約定,是約束人行為地準則。3^Z中文網;電腦站www;z…z…z…c…n.com更新最快。自律是人的自覺自願。就是因為有不少人不自覺。所以才要用法律來約束人的行為,告訴大家,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程昱連連搖頭:“你卻說,這法律如果做不到人人平等就沒有了用處,我就想不明白,為什麼要求上下平等,上下都平等了,何來約束力呀?”

趙羽翻翻白眼:“因為在您心裡。法律是上位者約束下面人的手段,而不是整個社會生存的規則,所以。您才有此苦惱。說白了,您想地是。制訂法律的人本身就具有特權。法律是他的特權,而不是用來約束他自己的。對不對?”

程昱很誠實地點頭:“如果約束了他自己,那,還能制定出這條律法來嗎?”

引誘出程昱說出重點,趙羽得意地把想好的說詞用了上去:“您說到點子上了。咱們倆的想法完全不同,所以,您就不會明白我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我這樣跟您說吧,我提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實不是制定和遵循法律,而是指的司法監督。”

“司法監督?這又是什麼?”程昱再次糊塗。

趙羽嘿嘿一樂:“司法司法,顧名思義,就是執行法律地行為。司法監督,就是監督法律實施的過程。我所說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指在司法監督面前要做到公平、公正,讓犯罪地人心服口服,讓無罪之人受到警戒和感覺到公平,從而對施政者沒有了怨言。”

程昱把趙羽的話放在嘴裡,默默唸叨了好幾遍,終於豁然開朗:“我明白了。你地意思是說,法律是制定出來了,但它地實施過程是否公正,這有待於監督實施。也就是說,施政者面對同樣的罪行一定要同樣對待,不能因為人地高低貴賤而採取差別對待,這樣,才能讓人心服口服。”

趙羽搖頭:“法律是什麼?眼下,法律就是上位者的思想體現。要施政者對待同樣的罪行一視同仁,根本就做不到,這點,咱們已經討論過了。但是,完全做不到不等於一點都做不到。比如,律法上要求官員不得貪汙受賄,坑害百姓和朝廷,那麼,如何知道這個官員是不是貪汙受賄了?光靠其他人的檢舉揭發?錯,被檢舉揭發的畢竟是少數,多數的貪官汙吏上面是看不見的。為什麼,言路不暢。下面的百姓並沒有檢舉揭發的權利,沒有監督官吏的權利。因此,在百姓眼裡,法律就是不平等的,是不公正的。所以,司法監督,就是要以下面的百姓為監督法律執行的主體,讓官吏時刻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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