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2 / 4)

小說:三國之臥龍逆天 作者:圈圈

轉身帶路,領著諸葛亮繼續朝村西頭走去。

陳楚、呂凱、鄧讓三人見諸葛亮動身,自是跟著一道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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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漢代十五稅一和三十稅一解釋。

所謂的“十五稅一”是指地主向佃農收取土地產量的十分之五即產量一半的地租後,地主再向國家交納土地產量的十分之一的稅賦。也就是土地產量為十份,地主與佃農五五開後,地主再向國家交一份的稅。即地租率為百分之五十,稅率為十分之一。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十五稅一”。佃農是不向國家交稅和交租的。

同樣,所謂的“三十稅一”,也並不是指地主向國家交土地產量的三十分之一的稅賦,而應該理解為,土地產量為十份,然後三七開,佃農得七份,向地主交三份為田租,地主再向國家上交一份稅賦。即地租率為百分之三十,稅率仍為十分之一。“什五稅一”、三什稅一”並不是稅率為“十五分之一”、“三十分之一”的意義。)

(另外,漢代一斛約等於現代13至18公斤,東漢時期,一畝良田,也就產十斛糧食,約240斤至350斤左右。

(三國魏嵇康《養生論》:“田種者一畝十斛,謂之良田)

斛與石計量差不多,本書為了看得方便,取一石為100斤,雖然計量有出入,但田產收成不會變。比如說一畝地產十斛糧食,我會寫成產兩石或三石,其意思也就差不多,一樣為200至300畝產收入。

第三十七章 鄧芝的麻煩

第三十七章鄧芝的麻煩

然而就在諸葛亮一行跟著鄧芝往村裡走去之際,村裡一個潑皮,偶然看到諸葛亮幾人牽著的馬匹,不由眼前一亮,當下在尾隨諸葛亮一行的身後,眼見他們進入土地廟,他這才返回了村中,徑直來到鄧莊鄉族長鄧奉的家中。

今日正是鄧奉的六十大壽,作為鄧氏一族的族長,他的壽宴,自然十分隆重,加上他大兒子鄧濟,最近剛升任偏將軍,成為新任的南陽太守張允的副將,而且鄧濟的女兒,年初則下嫁給了蔡瑁的族弟蔡中為妾,從而使得鄧家成功攀上了荊州第一大家族蔡氏的高枝。

因此鄧奉今日的壽宴,辦的特別的盛大,鄧濟也從宛城親自趕了回來,本來這樣大的壽宴,他們理應會請諸葛亮這個父母官的,但因為鄧家知道諸葛亮和劉琦是一黨,跟他們的靠山蔡氏不和,所以他們也就把諸葛亮給排除了。

鄧利則鄧奉的長孫,雖然今年只有十七歲,但卻是個橫行鄉里的混世魔王,每天不是欺壓民眾,就是調戲良家婦女,可謂是個天怒人怨的主。

雖說如此,但卻沒有人能奈何的了鄧利,畢竟鄧家在鄧莊鄉的百姓眼中,無疑比新野令更讓他們畏懼。

其中鄧芝就跟他過節頗深,這次鄧芝準備遠走他鄉,也是因為鄧利的壓迫,讓他實在無法再鄧莊鄉生存下去,不得不背井離鄉。

這會剛才跟蹤鄧芝和諸葛亮的那個潑皮,悄悄來到鄧利身旁,一臉諂媚的道:“大公子,剛才我在村口見到鄧芝,帶著幾個陌生人,神神秘秘的去了土地廟,而且那幾個人個個都騎著好馬,馬背上馱著包裹,一看就像是兵器,小的尋思這些人,只怕是鄧芝尋來的馬賊,前來找公子報仇的,所以小的特來稟告公子。”

“你所說屬實?”人高馬大的鄧利,長的十分壯實,一看就是練過拳腳功夫的,這也是他橫行鄉里的資本,尋常三五個大漢,根本不是他的對手。

被鄧利瞪著的潑皮,肯定的回道:“大公子不相信,可找人隨我一看便知。”

“很好,這事你辦的不錯,這串錢是本公子打賞你的。”鄧利見他說的肯定,頓時信了十分,這幾天他正發愁,找不到機會收拾鄧芝,若對方勾引馬賊的話,那自己就可以光明正殺死對方,讓鄧芝知道得罪他的後果。

隨後鄧利就帶著二十多名護院,帶著武器,悄悄趕往土地廟而來,準備抓鄧芝一個人贓並獲。

“諸葛大人,今日來此,莫非是參加鄧族長的壽宴?”鄧芝領著諸葛亮,走進土地廟時,帶著試探的口氣詢問道。

“鄧族長過壽?難怪剛才村中如此熱鬧。”諸葛亮閃過一絲訝異,笑著回道。

鄧芝聽到諸葛亮這番解說,見他不像是撒謊,這才放心了心事,土地廟不大,但卻涼爽,加上偏僻,倒也是個好敘話的地方。

“敢問大人此來,有何公事?”鄧芝得知諸葛亮不是來赴宴的,那定然是來辦差事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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