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如初只覺得心在滴血:敗家子哎,那些錢夠她一年的零花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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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買首飾砍價行家
“敗家子,拿我辛苦賺來的錢送人情,哼!”沈如初雙手環抱,冷眼看著文旭,但看在文旭的眼中,只見沈如初眸光粼粼,眼神清澈無比,粉瑩瑩的小臉,一抬手半截藕臂露在外面,雖說作的是婦人打扮,看上去卻是俏生生的姑娘模樣。
文旭將腦袋伸進馬車裡,笑道:“初兒,你真美,來,讓為夫香一個!”
沈如初小腿一抬,就踢了出去,文旭頭一偏便躲開了,一隻大手抓住了那隻綿軟小巧的腳,道:“初兒你好心急哦,這可是王府哎。”
沈如初聽了這話真是氣不打一處來,嗔道:“你再沒個正形,我可要惱了!”
文旭依依不捨地放開沈如初,笑道:“別惱,我們這就家去。銀子的事,我們別貪便宜,宮雲楓這老小子還算不錯,他若是對你沒啥歪心思我就更看好了,以後還要走動,算起來他還是你的姐夫呢,別為了這點小錢鬧彆扭,回頭我補給你!”
他說完趁著沈如初不注意,偷偷吻了她一下。
文旭能這麼想並做到了,說明這個男人心胸不錯,她沒看錯人,她固然是愛財的,是個小財迷但做人一直都是她放在第一位的東西,在她看來做人做到位了,何愁沒有錢財。
“知道啦,我沒怪你!不過試探一下你。”沈如初笑道,伸頭看了一眼宮雲楓的馬車,宮雲楓已經進了馬車,正探著頭朝她這邊看,沈如初的目光與他不期而遇,她急忙縮回了腦袋,卻瞥見宮雲楓得意的笑容。
沈如初心底騰地升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氣。像是遭了別人的調戲,最氣不過這宮雲楓明明知道自己的心意,卻一再不聽勸,以往卻沒發現他還有這麼賤兮兮的一面。氣歸氣,卻也不好當著文旭的面說出來。
“坐好了,我帶你去個地方!”文旭笑道。
“什麼地方?”沈如初問道。
文旭道:“你只管坐舒服了,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還賣關子?沈如初笑了笑,沒有動。方才在裡面真是又驚又累,早上起得又早,這會子正是疲憊的時候。
當沈如初昏沉沉睡著的時候,感覺身子動了一下,一抬眼,看見文旭晶亮而深情的眸子正在看自己。打橫給自己來了個公主抱,將她抱下了馬車,走進了一間古樸的屋子。
早有跑堂的人來招呼了:“喲。是文爺,您來了,這便是尊夫人吧,裡面請。”
文旭放下沈如初,道:“給你選幾樣首飾,你現在帶來帶去還是那幾樣,自己又捨不得買。”
沈如初摸了摸頭上那根金簪子,那還是定親之前文旭送給自己的,當時自己還滿懷心思地認為自己佔了文旭的便宜,現在想來。那真可以算是定情信物了。
她不是捨不得買首飾,只是覺得很繁瑣。戴在頭上沉甸甸的,影響她看書做事,還容易招惹盜賊。若不是松月每天幫自己梳頭,恐怕她連梳個髮髻都覺得麻煩了。
“我不是很喜歡這些首飾。”沈如初如實道,她的確不喜歡,金耳環是不肯戴的。金鐲子是嫌重的。
文旭耐心道:“先看看再說,說不定你有喜歡的呢。”
沈如初看了一眼文旭,笑道:“我倒是覺得你需要買個簪子。”從她認識文旭以來,文旭好像就戴著一隻墨玉鑲金的簪子,看上去很古樸,像是有些年代的;頭冠也不多,都是最普通的樣式。
嫁過之後倒是從箱子裡翻出幾根簪子來,有玉石的有青銅的,但很少見文旭用過。中間問過文旭一次,文旭只說用習慣了懶得換,說男人沒有那麼愛美的,只要看著大方得體就好。
要是在現代,大部分男人都是短髮自然用不到這些簪子啊,頭冠啊,但是古代卻不同,這都是男人的必備用品。
那跑堂的討好地捧了幾樣東西過來,恭敬道:“夫人您看,這些都是小店新到的貨色,一應俱全,步搖、簪子、華勝、釵環都有,夫人是喜歡玉石的還是喜歡金器的?”
沈如初笑了笑,看了一眼他端過來的紅木鑲金的托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