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小說:錦衣王侯 作者:隨便看看

進後面的臥房裡,抓過一個痰盂,沒命的嘔吐起來。

第九章不收你銀子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混藏身俱名。這種話說來輕鬆,寫來飄逸,但能否做到,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當然,確實有人天賦異稟,談笑殺人面不變色,但是楊承祖顯然不在這等異人範疇之內。

他兩世為人,前世戲班的經歷,加上這一世繼承肉身記憶,讓他擁有一身好功夫,可是方才這場撕殺卻是他生平第一遭殺人。這不是殺雞殺狗,而是實打實的殺人。

方才格鬥之時,不是敵死就是我活,尤其是單刀據樓時,精神高度緊張,腦子裡轉的完全就是自己的刀該怎麼劈,敵人的刀來,自己又該怎麼辦,還能撐的住。眼下強敵一去,繃緊的神經一鬆懈下來,再難自制,吐的天昏地暗,日月無光。

就在他陣陣頭暈眼花時,只聞一陣香風浮動,一隻纖細潔白的玉手從後伸來,手上拿著的是一方大紅手帕,上面繡著什麼圖案顧不上看,只覺得香粉味道撲鼻。他接過手帕在臉上抹了兩把,這才回頭看去,見正是方才在後面丟茶壺助陣的如仙姑娘。

他方才只顧了吐,沒注意去的是哪,此時才發覺,自己所處的,應該正是一位女子的閨房。見房裡陳設在滑縣這地方,就得算是一流,只是顏色略嫌豔麗,而床上一片凌亂,似乎證明了,之前這裡曾發生過什麼。

如仙臉上表情淡定“這是我的房子,昨天他們綁了縣尊以後,媽媽就讓我們陪這些人喝酒。生怕他們一個惱了,就砸了這香滿樓,或是殺傷那些老爺。他們倒是很警醒,不碰我們,可是到後來,那個當頭的,就是被你一刀劈了的那個,就把我弄進房裡了。怎麼,是不是看不起我,嫌我髒了?希望我的手帕,沒弄髒你的臉。”

她語氣雖然十分淡定,但是話裡隱藏的那種情緒,還是被楊承祖捕捉到了。按說這種行當,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人嘗,生張熟魏送往迎來,本就是常態,犯的上跟自己說的這麼清楚麼?

他卻不知道,如仙雖然是滑縣花魁般的人物,見的男人非富即貴,可是今天,卻依舊被他楊承祖楊百宰的英姿所懾服,換句話說,八十老孃倒繃嬰兒,這位如仙娘子,動心了。

這說來其實也不奇怪,如今的大明,總結起來就是人生如戲,全靠演技。那些文人墨客,指點江山激昂文字,或是酒後亂寫狂塗,把當朝上下噴一個體無完膚,莫非真的就是熱血輕狂,不知輕重?

當然不是,那是他在表演撈聲望呢。不管是當場揮毫為美人做畫一幅,還是吟詩一首,為的都是得佳人青睞,成就一段良緣。若是把那佳人換成腰粗如水桶的河東獅,保證半點詩情畫意都不見,喝多少酒,也只會吐,而不會寫半個文字。

批評朝政,是因為當下的大明魚論管制鬆散,噴朝廷不但不會有什麼嚴重後果,還能為自己撈取名聲,也就是變相的養望。一般都是文人,在另一個時空我靼清的年代,個個都老實的跟孫子似的,這些狂態都沒了。是文化水平不足?無非就是大清真敢殺人而已。

像是泰州學派的祖師爺王艮,第一次去見心學祖師王陽明求學的時候,頭上戴著紙糊的高冠,一身寬袍大袖,踩著木屐,儼然魏晉風骨,結果王陽明就說他只不過是藉著奇裝異服來發洩自己對社會的不滿。

譬如蘇州府張獻翼,愛穿著大紅色的衣裳出行,袖子裡頭裝五部假鬍子,心情好了,就把紅色的鬍子裝起來,心情不好,就裝白色的鬍子。這全都能歸入表演行列,都是靠各種表演博出位。

而這個時空裡雖然還沒有京劇,可是南戲卻是大紅大紫,南戲的武生,能勾的那些大家閨秀春心萌動,暗贈表記,若是防範不嚴,甚至能做出有辱門風之事,這可不光是個長相俊俏的問題,正經就是人家會表演。

要比這個,楊承祖吃虧麼?他在後世受過系統的舞臺表演訓練,尤其還是從小坐科,動作上不但美觀大方,而且突顯英武之氣。若說文人墨客揮毫潑墨,是靠著文才征服女人,他則是靠著自己的鐵膽豪情,讓如仙沉迷其中。

一個迎來送往幾年的花魁,她見過的文人多了,對其嘴臉十分了解,真要是展露才學,反倒是於她面前沒什麼用處。

楊承祖的英雄俠氣,讓這命運坎坷的紅牌姑娘,心內的某根弦,被狠狠觸動了一下。否則的話,外面有現成的大老爺張嘉印正需要美人的關懷和安慰,她犯的上進來給楊承祖遞手帕麼?後者不過是個小小錦衣,前者可是能讓香滿樓興旺或關張的縣令父母官。

關心則亂,她見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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