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開始就懷疑金凡。”我說,“第一,從損傷看,沒有三傷,沒有明顯的搏鬥,只有耳光。這樣的損傷,一般都是家長教育孩子導致的,不會是其他人加害所致。第二,金凡說死者離家前,飽飽地吃了一頓飯,而在我看來,他頂多吃了一口。”
“什麼?這就是在解剖室,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嗎?”陳詩羽問道。
我點點頭,說:“對。法醫觀察胃內容物,絕對不是隻看有多少量。很多人認為,是根據胃內容物的量來推斷死亡時間,其實不然。如果僅僅根據量來推斷,那麼吃得多的人和吃得少的人當然會有分別嘍。其實,法醫不僅看胃內容物的量,更重要的是看消化程度。同樣是米飯,進入胃內,在一個小時內它還是米飯,但是等到三四個小時以後,不僅胃內食物排了出去,更重要的是在胃液的消化作用下,食物的形狀發生了變化,食物會變成‘食糜’,觀察‘食糜’的消化程度,才是法醫判斷死亡時間的重中之重。”
“原來如此。”陳詩羽說,“死者的胃內米飯和青菜都還是原來的形狀,根本沒有嚴重的消化程度,所以死者根本就不是末次進餐後很長時間才死的,而是他本身就只吃了一點點。”
“小羽毛還是很聰明的。”我笑著說,“然而,金凡卻一口咬定,死者上路前是吃得飽飽的,這不僅說明他在說謊,而且還說明他有一個心理躲避點,就是吃飯。我懷疑,最終引發慘劇的原因就是吃飯。”
“這……這證據不足啊。”趙局長說。
“放心,沒有充分的證據,我是不敢亂說的。”我說,“第三,我們之前說了,孩子是昏迷後被扔進水裡的,而不是騎車入水的,死者的會陰部沒有任何損傷也說明他當時並沒有在騎車。那麼,把孩子扔進水裡後,還要把腳踏車扔進水裡,肯定是一個偽裝,而這個偽裝只有金凡可以做到。”
“這個我贊同。”趙局長說。
我接著說:“第四,也是最重要的證據,就是這個致傷工具。我們藉口去金凡家裡轉了一圈,終於找到了類似的五角星。”
說完,我指著幻燈片上的一個傢俱說道:“這就是金凡家裡的電視櫃,櫃子的一角就有凸起的五角星裝飾,我量了,大小和死者頭皮上的印痕吻合。”
“這確實是一個確鑿的證據。”趙局長說。
“當然,我也順便看了他家的垃圾桶。”我說,“垃圾桶裡有米飯和青菜,性狀和死者胃內的一致。這更加說明死者的死很有可能和這頓飯有些關係,也更加說明了金凡說的吃得飽飽的、狀態正常什麼的,都是謊話。”
“我還有個問題。”小楊說,“我記得泥水塘旁邊只有車輪印,如果是金凡乾的,他的足跡應該會在附近出現啊。”
“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這樣回答。”我說,“第一,你們當時一心找人,所以並沒有在意痕跡物證。第二,如果金凡是站在車輪印的旁邊,我看了,那是一塊雜草地。有雜草的襯墊,沒留下能夠讓你們注意到的足跡,也是正常的。第三,金凡作為一個刑警的家屬,既然知道偽裝現場,自然也不排除他後期毀滅痕跡物證。”
“現在要做的,第一,對金凡進行突擊審查,務必在今晚取得審訊上的突破。第二,突破後委婉地把情況告知李支隊,並派專人二十四小時陪護,防止她有過激行為。”趙局長站了起來,正色道,“謝謝你們幾位,真是幫了我們大忙。”
“不客氣,我們等著你的好訊息。”我說。
一夜的審訊順利結束,我們也於第二天一早趕回龍番。
審訊的結果不出所料,這一樁慘劇是由一頓飯引起的。
10月14日晚上6點,金小萬放學歸來,飢腸轆轆。可是金凡給他做的飯,不過是一碗白飯加上幾根青菜。
這樣的晚餐金小萬已經忍受好幾天了,於是拒絕進食。
金凡本身就因為囊中空空而犯愁,為了晚上的賭資去哪裡借而糾結,看到兒子用絕食來對抗自己,頓時氣不打一處來。
在強迫金小萬吃下一口飯後,因為他的一聲嘟囔而勃然大怒,上去一個大耳光把金小萬打翻在地。
金小萬這一摔,頭部直接撞擊到電視櫃一角,瞬間暈了過去。
金凡此時有些慌張,用手指探了探金小萬的鼻息,以為他沒氣了。
這個時候的金凡想了很多,他害怕李支隊會和他離婚。如果離婚,他就真的養不活自己了。如果李支隊知道他一巴掌打死了金小萬,不僅會和他離婚,還會活活把他掐死。但如果偽造孩子落水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