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2 / 4)

說不定李支隊會回心轉意,重新回到金凡這個唯一的依靠身邊。

有的時候,天堂和地獄只有一步之遙,對與錯只在一念之間。

如果金凡把孩子送往醫院,以現在的醫療手段,孩子說不準已經恢復了往日活蹦亂跳的樣子。然而,誤以為孩子死亡的金凡,卻偽造了一個落水現場,把其實還活著的金小萬扔進了泥水塘。

審訊工作就是從“金小萬是被扔進泥潭後淹死的”獲得突破的。很有效,卻也很殘忍。

“我就說吧,雖然虎毒不食子,但是人有的時候比虎毒得多。”我說。

林濤說:“這個案子真是個悲劇,哪怕金凡知道一點點醫學知識,也不至於犯下如此滔天大罪。”

“是啊,這罪名可就變換了。”韓亮一邊開車一邊說,“原來他只是失手打傷了孩子,也就是個過失犯罪,充其量就是故意傷害。這回好了,把一個活著的孩子扔進泥水塘淹死,那就是赤裸裸的故意殺人啊!還是殺害自己的親生兒子!”

“他不知道孩子當時還活著。”陳詩羽說,“不過,這不影響他的罪名。”

“對他也是件很殘忍的事情。”我說,“趙大膽兒說,金凡現在一心求死,還要求死在李支隊的手下,要她一槍崩了他。好在李支隊被控制起來了,不然她說不定真的要去崩了他。”

“這種事情還是交給法律來解決吧。”陳詩羽說。

“你們別說,這起案件說不定對我們的系列專案還有幫助呢。”我說,“我的意思是,致傷工具形態特徵的問題。我在解剖的時候,不知道為何腦子裡會閃現出寶嫂的頭部損傷照片,我得回去好好研究一下。”

“你怎麼會有損傷的照片?”林濤問。

“我……”我有些尷尬,“在寶嫂送進去搶救的時候,我就囑咐急診科主任和護士多拍照片了,不然後期就沒法取證了。”

“你這傢伙,也不怕大寶削你!”林濤說。

“他不可恨,他這樣做是對的。”陳詩羽坐在副駕駛座上,淡淡地說道。

4

回到廳裡,我迫不及待地帶著幾個人來到會診室,開啟了投影儀,逐一察看寶嫂受傷時的頭皮照片。

照片中的寶嫂由於面部腫脹而沒法識別,滿頭長髮也被剃除乾淨。畢竟傷者是與我們朝夕相處的熟人,這樣的景象讓陳詩羽這個新警無法面對。她皺起眉頭,努力地盯著螢幕。

“這幾張都是剛剛備完皮以後的照片,能看到頭部的裂口,但是由於血跡附著,無法看清楚。好在醫生用酒精清創後,也拍了一些照片。”我翻動著照片說,“這幾張照片,就是擦拭乾淨的創口。因為是傷後幾個小時,也是腫脹最厲害的時候,可能傷口會有一些變形。”

“看起來,就是普通的挫裂創吧?”韓亮說。

我點點頭,說:“但是跟普通的挫裂創也有區別,區別就在於挫傷帶的寬和窄。因為鈍器造成的創口,鈍性的物體會壓迫創口周圍的軟組織,在軟組織上留下類似皮下淤血的條帶狀挫傷,伴隨著創口,這就叫作挫傷帶。如果鈍器相對銳利一些,就是有稜邊的話,挫裂創的創周就沒有挫傷帶;如果鈍器很鈍,沒有稜邊,比如圓弧狀的鈍器,就會留下很寬的挫傷帶。也就是說,挫傷帶的寬和窄,與鈍器的鈍與銳是成正比的。”

“那——寶嫂的創口?”陳詩羽顯然沒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我默不作聲地前後翻看著幾張頭皮損傷的照片,不斷地將區域性放大。

過了一會兒,我說:“可以看到,寶嫂的頭部損傷有幾個特徵,第一,大部分創口周圍都是有明顯挫傷帶的,也就是說,致傷工具沒有稜邊,這也是我們一開始下的結論。但是仔細看所有的創口,有兩處是沒有挫傷帶的。”

“兩種工具?”林濤問。

“從現場勘查的結論來看,應該不是兩個人作案。一個人作案沒有必要帶著兩種工具。”我說。

“那為什麼創口形態不一致?”林濤追問道。

我說:“很簡單,一種工具的不同部位造成的損傷。我來打個比方,拿一把菜刀作案,用刃砍人,就是砍創;用刀背砍人,就是條索狀鈍器創;用刀面拍人,就是平面鈍器損傷;用刀刃的一角戳人,就是小刺創。”

“明白了。”陳詩羽點頭道。

“所以我認為,導致寶嫂受傷的工具,有一部分是有稜邊的,有一部分是沒有稜邊的。”我說,“另外,我們可以看到,寶嫂的頭皮上有幾處錐孔,直徑大約是0。5厘米,這也反映出工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