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回家去,如此一來,自己做工攢下的錢財還是便宜了吳有德。
去枕水鎮其他地方謀生?從前她確實這麼想,只要那些糕點鋪子願意請她,包吃包住工錢少些她也樂意。如今越發瞭解了吳有德的德行,便知道不可行。吳有德要是缺錢了,只怕枕水鎮挨個找,遲早能找到她。
逃走?去一個吳有德無法找到的地方?這也很難。且不說她一個女子有沒有本事獨自去外地謀生,就是有,那還需得到官府的路引。若無路引,離開所居地百里之外,便要治罪了。而她一個小女子,要弄到官府頒發的路引,並不是那麼容易。外出經商?出遠門探親?你要是編不出個正當的,禁得起核實的由頭,這路引便拿不到手了。
再者,阿媛與吳有德的戶帖尚屬一戶,她成婚之前,很難憑正當理由分割而出。沒有戶帖在身,她走到哪裡,只怕都要被當做了黑戶。
若是同樣的事情發生在阿芹身上,結果卻是不同。阿芹是奴籍,梅吟詩社就是她的主家,主家對她支配的權利絕然大過父母。若是阿芹家裡人想從她這裡拿點錢,而阿芹不願意,主家替她說句話,這錢家裡人便不敢要了,只能苦苦去求阿芹。
作者有話要說: 許多天前,就把簽約合同寄出了,到今天了也沒把簽約狀態改過來,倒不是心急,就是狀態不改的話,經常遇到稽核,章節一鎖,就看不到了。鑑於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把狀態改了,如果遇到被鎖的情況,大家就第二天看吧,反正最近也更得挺晚的,麼麼,晚安!
☆、第9章
阿媛知阿芹在這些事情上頭腦簡單,便不與她多絮叨,只道:“我這件事,花的錢真是特別多,光來這邊做工是遠遠不夠的。我這一年,將我娘以前操辦的糕點生意又做了起來,已經存到不少錢了,你不必替我擔心。也因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