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部分(2 / 4)

小說:我爹叫白起 作者:蠍子王

其實理由也挺簡單的,這個年頭出兵打仗那是發財,發財當然要自己帶武器啦。

而白仲這樣的更卒則是義務兵,根據秦法按年服兵役而已,除了衛國戰爭或者比較重大的會戰——比如長平之戰、後來的全國統一之戰那種,一般不會有什麼上前線的機會,國家當然會管吃管住管發兵器……就是不發錢。

其實這種方法也挺好的,正式軍平常衝鋒陷陣、保家衛國、攻城伐地;而一旦進行大規模戰爭之時,像白仲這樣經過軍事訓練,且服過兵役的男子就能直接拉上戰場,不需要再訓練。

在後來的十年統一戰爭時,秦國調動了大約100萬計程車兵,而當時秦國的人口大約有500多萬,也就是說五個秦人當中就有一個士兵。而為了發動規模空前的統一戰爭,秦始皇大概徵調了全國至少一半以上的成年男子。

這麼一換算,知道白起那一百萬人頭數是多麼的彪悍了吧?

“仲……呵呵……你又在寫字啊?”黑夫搓了搓手,繞到白仲身邊,粗獷的臉上硬擠出幾分笑意,向著白仲開口說道。

“啊……”白仲點了點頭,反正黑夫也不認識字,她根本不擔心黑夫會知道她在寫什麼。

對了,就像白仲不姓“白”一樣,黑夫也不姓“黑”。

黑夫是庶民,在這個年頭有姓有氏的人非常少,大多數人都只有名,而且名還只有一個字,比如黑夫的二哥叫“驚”、大哥叫“中”,姓氏完全沒有。

白仲在軍中用的就是一個單名,叫“仲”。

“那個……要我幫你磨墨嗎?”黑夫有些結結巴巴的開口說道。

白仲抬起頭,眨著眼睛看著黑夫,開口問道:“借多少?”

“呵呵呵呵……仲,你怎麼這麼聰明啊?這多不好意思啊!”黑夫反手抓了抓後腦勺,臉上露出一絲尷尬的笑容。

“直接說,借多少……”白仲一揮手,止住黑夫接下來要說的話。

白仲當然不是聖母或是聖父轉世,沒事就借錢給別人。

之所以會願意借錢給黑夫,一來是因為黑夫人不錯,能幫自己辦一件跑腿的雜事;二來是因為黑夫的父親死在長平之戰,白仲未免有些心慼慼然;三來是因為根據考古發現,黑夫至少活到了伐楚之戰,所以不用擔心債務人因為半路死翹翹而變成壞帳。

反正她缺啥也不缺錢。

“一百錢……今年雪太大了,軍中發的衣服不頂用,我家又還沒有寄錢來。”黑夫以手在褲子上搓了搓,發誓般的說道:“不過你放心,等我的錢寄來了,我保準還你。”

“好啦!相信你!我……”白仲正想說什麼,忽然聽見一聲號角響起,剛才還冷得哆哆嗦嗦、無精打采的她,立刻精神一振,拍著黑夫的肩膀說道:“走走走!吃飯了!吃飯不積極,思想有問題!”

白仲拉著黑夫走出門,發現目所能及之處,皆是排隊而出計程車兵——看來大家的思想都沒有問題。

每個士兵手裡拿著碗、腰間都懸著一個尺寸不一的竹管,那是用來盛湯的器具,筷子……除了白仲之外大家都是用手。

不知是秦人性格使然,還是秦軍軍紀如同,雖然外面有這麼多士兵在走動,但卻一點熙熙攘攘的感覺都沒有,別說是和後世的大學食堂比,就連後世的軍隊食堂都比這裡熱鬧一點——大家碰見熟人至少會露個笑容,打個招呼,而不是像這裡一樣默然的走過去,總有一種走到《行屍走肉》劇組的錯覺。

到了伙伕營,白仲排了十來分鐘的隊,領到了屬於她的一份口糧——一份黃、黑豆子做成的主食和一碗偶爾能找到肉塊,大學食堂的免費湯都比它味美的野菜湯。

不過沒有關係,免費飯菜不喜歡吃的話,有錢還可以去旁邊的無照小商小販,那買點自己喜歡吃的東西。

小商小販所賣之物並不算多,大多是麵食,偶爾還有白水煮肉,最受歡迎的當然是各種下菜的醃菜、醬菜了,受歡迎程度稱得上是秦朝的“老乾媽”。

☆、87|5。13||

白仲當然有錢頓頓吃肉,但想一想……這年頭肉也沒啥好吃的,吃白水煮肉還不如吃點醃菜呢,還可以拉近一下和同袍之間的距離。

正這麼想著,白仲忽然在排隊等飯的人群裡看到一個熟悉的影子——王賁。

身為大將王翦的兒子,王賁現在和自己一樣,都是隱名瞞姓當小兵,而且為了防止自己的手下優待王賁,王翦還很乾脆的將兒子踢到了蒙驁的麾下。

但不知道是有意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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