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3 / 4)

小說:女戶 作者:沸點123

這黑夜裡,又是暗巷,縱有燈籠火把,也是看人不清,這趙信又穿一身白衣,原為做瀟灑樣兒,一群人早往他身處招呼,不打他,又去打誰個?

這頭遊宅裡陸氏也驚醒,喚念郎不著,急披了衣裳,也點起家丁。走到後門上,卻見人在打賊,家丁也興起,拎著棍兒上前。這陸氏畢竟母子連心,叫她瞧著地上躺著個人,酷似他兒子念郎。當下也顧不得,急上前看,可不就是念郎?當即號啕了起來:“狠心的賊,怎地傷我兒性命?”

眾鄰居雖不與她親近,然想她寡婦傷了兒子,也有些兒義憤,下手更重。趙信叫人一套亂打打死了,書僮兒亦沒了氣息。這才將燈籠聚攏了來看,地下躺著兩個死了的是趙信主僕,那頭念郎主僕誤了救治,混亂中叫人踩了無數腳,待陸氏救起時,卻是由溫至涼了。

陸氏號啕起來。不想眾鄰居勉強分辨出是趙信來,看她的眼神兒便有些不同。紀主簿是個做官的,當即主張將屍身圍起來,不令動,又派人看守,只待天明報往衙裡,再請和尚道士來做個法事。洪謙聽了冷笑,暗道活且要叫我治死,死又能奈我何?這等豬狗,該下十八層地獄來,只怕佛祖來了,也渡不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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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趙信、念郎各有盤算,一心要使玉姐墮落,不想小茶兒是個忠僕,甚好處不收,卻將事報與主人家。玉姐承程老太公之餘烈、襲洪謙之風範,趙信、念郎敢算計於她,她便要請這兩個去死上一死!

這兩個一套亂,皆叫打死,那頭衙內來了杵作,來填屍格。驗得念郎致命傷在腦後,兇器在趙信手中。趙信叫亂棍打死,卻不知是哪條棍兒打的。兩個小廝書僮,也是混亂中身亡,卻是鄰居“義憤”。又因趙信面目打得稀爛,只依稀辨出是他,卻於屍身上搜檢出兩樣鐫有遊氏表記的飾物來,且有一紙《鳳求凰》,是他筆跡。又取鄰居證詞,知曉陸氏常與他新衣穿。

洪謙卻說:“因與他家離得近,聽得有搏鬥聲,不得不出來相看。左右鄰居,不得不相幫。”眾鄰居亦是如此語,又說洪家近,先出,我等稍遠,後至,總是因遠近而來。

又有說念郎不欲這趙信娶他母親。這頭卻是孫友聽了凶訊失口:“他竟因那家小兒不喜,為娶這寡婦害人家兒子性命?”一語傳出,便也好做個證人。公堂之上,孫友見出了人命,便隱了自家攛掇,卻說起趙信要弄人家寡婦,人家兒子不願之語來。因見洪謙也在堂上,便將曾謀他家女兒之事爛在肚裡不敢說。

那頭縣令看了,再無遺誤,且這《鳳求凰》是個才子為勾搭寡婦寫的,此情此景,萬分匹配。又有賴三兒拿了趙信打的欠條,求追討趙信之遺物充抵。縣令覺是趙信欠了賭債,要勾寡婦賺錢,不意念郎意不平,便做出兇案來。

顧不得趙信曾得酈玉堂青眼,準依了杵作所驗,又因念郎、趙信皆死,正好結案。陸氏是寡婦,便不在“通姦”條目所管,縣令亦不打她板子或施徒刑,卻不須判。這頭陸氏死完兒子又成□,百口莫辯,蓋因那簪兒、玉佩,都頗貴重,遊氏大戶,凡貴重之物皆有遊家表記。

遊家大郎聽聞亡父之物叫這婦人偷與了姦夫,登時叫人遞了狀紙,要來追討。堂上驗看,自認得自家物件兒。又是一場好鬧,又遞狀紙,將陸氏手中一分銀錢追回,連宅子都收了,只把嫁妝還與陸氏,且將陸氏宗譜除名。陸氏家中本是貧極,方將個黃花閨女與個一腳進棺材的老人做填房,能有甚嫁妝?幾是淨身出戶。

因死了兄弟,遊大郎收回錢物,卻說念郎早夭,止在陸氏宅內做幾場法事,便匆匆尋個地兒燒埋了事。卻將這宅子鎖了,蓋因出過人命,二、三年裡,倒不好租賣。

事卻未完,卻是州縣兩處之官吏,將趙信十八代祖宗也要罵盡,連著陸氏也捱了無數句“狠心不顧親子的□”。你道為甚?卻是因著這樁人命官司,他們今年的考績又要記上一筆。但凡做官兒,最恨境內有人生事,蓋因這吏部考評,除開租賦之徵繳、安撫境內之民、招徠流亡、教化民眾多出有功名之人,極要緊一條兒,便是境內不好有違法之事。

你境內出了百起案子,全破了,還不如那隻出了十起,只破了八起的。江州先時頂天是出些兒偷竊案,又或是爭產案,何曾有這般人命官司?一報上去,大家金身便要齊破。由不得不罵。

酈玉堂於書房裡嘆氣,自恨瞎眼看錯了人。那頭洪謙也頭疼,卻是玉姐不開心。事雖了,玉姐經此事,心中終是不快,秀英看在眼中,便要說帶玉姐去慈渡寺裡燒香。玉姐去了一回,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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