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1 / 4)

小說:網遊之混跡 作者:

“好!”路遙點點頭。

對於卜笨來說,逛街其實不是好差事,卜笨如果要買東西,就會直接衝進一家店,看準了拿上買單就走,不挑不選不還價,是商家最喜歡的顧客。但是卜笨這樣做過一次後,就被卜京給剝奪了買東西的權利,卜京決定自己包辦了!對於卜京來說,不認真挑選合適的商品等於犯罪,這種不想事的行為不能原諒,所以判處無期。

卜京是很節約的,不是最合適的不會買下來,逛街享受的是尋找最合適的那個過程,那種特別期待充滿幻想的感覺。路遙則不會麻煩人,她逛街不需要導購,也不試穿,但是她看的很仔細,如果自己覺得對了,對著鏡子比對一下,就會還下價,再買下來。

卜笨在逛了3個小時後開始後悔昨天的衝動了,不過不能表現出來,人在無聊的時候就會胡思亂想,卜笨在想如果陪母親逛街,會不會累呢。這樣複雜的問題需要思考的時間足夠卜笨衝散逛街的無聊了。

路遙看穿了卜笨的心思,和卜京一商量現在遊戲剛剛開始,忙一點是自然的,等確立優勢了,再出來玩不更好。卜京同意了,卜笨大喜,回工作室的路走起來都覺得舒坦了。

卜笨回來立刻登陸游戲,鳥人和倆個盜賊已經集合一會了,正殺著零散的小怪,就等卜笨上線了,所以卜笨剛出現就收到了組隊邀請。

別人幫助過,那卜笨是很感恩的,尤其還取得了這麼豐厚的成績。四個人繼續組隊殺狼,輕車熟路。

“馬上20級了,到達20級以後先分開把生活任務都二轉,獲得了能力再衝30級。生活任務有不懂的可以問我,最近我還有空。”鳥人在打怪的時候總會第一個拉出話題來。

三人現在對鳥人有種莫名的依賴,不溼鞋對未來有很強的憧憬,說到20級以後他有說不完的話:“為什麼不直接衝30,那樣搶先進地圖,搶先徵兵,優勢可大多了。”

“首先衝到30進入戰略的,雖然可以取得兵力上的優勢,不過也是暫時的。你沒有能力,打小型的野外也會損失兵力。而且槍打出頭鳥,要知道30級以後別人是可能隨即到你所在的地圖的,到時候你打下的江山,別人坐享其成。就算你實力再強,別人也能用車輪戰或者騷擾戰跟你搗亂,你越到後期就越難發展。所有先增強自己的能力吧。生活職業2轉也能隨即出不錯的能力。”鳥人說。

卜笨很是認同,以前狂人工作室強的時候,碰上死纏爛打的無賴,也是毫無辦法。如果要取得最大的利益,那麼行事要按自己的能力來。以星月工作室的能力,太弱了,甚至比不上一些玩家在遊戲裡面組建的公會。所以越低調的積蓄力量,就生存的越久。對於小工作室來說,生存下來才有收益,和別人爭雄想當下一方諸侯,那絕對是得不償失。

不溼鞋同學總是有自己的看法:“按你這麼想沒錯,但是如果按我這麼想越早進入反而越好。首先,名字擺在那,那肯定是有實力的,別人要打你主意先得掂量下自己的分量。再者,排名靠前肯定是硬茬,一個公會或者玩家想啃下來,那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有幾個人願意去承受這個代價,值得不值得去呢。再三,別人就算佔了,心也不安,這麼一塊肥肉被你吃了,那肯定另外有人就惦記上你了,普通玩家和工作室都沒好日子過。所有我想先進入還是有優勢的。”

鳥人笑了,而且很開心,他非常滿意現在的精神狀態,這樣精神飽滿,升級效率也高。如果只鳥人一個人說,那這激情遲早沒了,現在有人參與討論,那激情又點燃了。人喜歡競爭,也喜歡看別人競爭,鳥人太熟悉了。

“你分析的非常有道理,像遊戲界有名狂人們,他們搶佔前面,確實沒人願意去觸這個黴頭。但是以前沒有名氣的,現在衝前面,那肯定就是別人眼裡的肥肉了。在遊戲裡的玩家他們可不把遊戲排名當回事,一切都得戰場上打過才知道。對於以前有名氣的他們有些畏懼,對於沒有名氣的,都想吃了你。”鳥人說。

“吃掉一個靠前的人的代價太過巨大,就算是高階工作室也承受不起吧。如果是普通玩家,那完全是倆敗俱傷,到頭來不過是為他人做嫁衣裳,不會笨到去動手。”不溼鞋仔細分析,“就算工作室拿下了,也會被其他工作室盯上,這個遊戲如此多的人玩,雖然地圖足夠多,但是一旦發生戰鬥,目光就會聚集過來了。到時候的壓力很大,打之前可得考慮清楚。而且高手先進,其他人晚近,那些不願意和高手分一張地圖的總會有幾個隨即到高手旁邊的地圖,放著弱小的不打先打大的,估計沒幾個人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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