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部分(1 / 4)

林依瞅著他道:“這番好意已被我拒絕了。”

張仲微笑道:“別人送來的,自然不能收,寧願費些功夫,也要挑個無牽無掛的,親自細心調教。”

林依也笑了:“你在官場混跡這些日子,倒有長進。”

張仲微故意唬了臉,道:“這樣的話,是對知縣不敬。”

林依毫 不客氣白他一眼,道:“少擺知縣的臭架子,我還是知縣夫人呢。 ”

夫妻倆笑鬧一時,並肩坐下吃點心。主要是林依饞嘴,張仲微侍候,林依偎在張仲微懷裡,與他講起主簿夫人和縣尉夫人,道:“我看那主簿夫人甚是精明,不亞於東京城的那些,不過縣尉夫人真是個直腸子,雖說這樣的人更好要與,但以這樣的性子與其他官宦夫人打交道,豈不是要吃虧?”

張仲微卻不以為奇,認為這兩位夫人的性子,都是隨了各自的夫君,這位祥符縣主簿,乃是縣衙的秘書官,專門負責處理各類文書,為人最是圓滑世故;而縣尉是負責轄區治安,勇武有餘,智慧不足。

夫妻倆正閒話,楊嬸來報,楊氏歸家,遂出去迎接,詢問上香的情形。 楊氏精神不錯,笑道:“我幫你們各求了一支籤,都是上上籤。”

林依雖然不信這個,不過上上籤誰人不喜,仔細一問,原來張仲微那支是升官的,她這支是添兒子的。

眾人聽過楊氏敘述,都為這樣的好兆頭歡喜起來,人人臉上都帶笑。

聊了會子,張仲微起身,去前頭辦理公務;楊氏則留了林依,繼續閒話。不料張仲微才出門,就又迴轉,後頭還跟著張伯臨和方氏。

林依連忙起身,將他們讓進廳裡坐下,笑著:“嬸孃與大哥今日得閒?”

方氏沒有答她的話,卻道:“我們才進祥符縣,就遇見了主簿夫人與縣尉夫人,她們給你送丫頭,你怎麼不收?”

林依先是奇怪,方氏怎會認識那兩位,待看到張伯臨,才想起來,現任主簿和縣尉,都是張伯臨昔日同僚,他們的夫人,方氏自然是認得的。

楊氏聽了方氏的問話,才知道家裡出過這事兒,她認為林依處理得很好,別人家送來的丫頭,都是眼睛和耳朵,自是不能留,遂替林依回答方氏道:“我們家有丫頭使喚,何須別人送來。”

第兩百四十章 幡然悔悟

方氏朝四面看了看,質疑道:“青苗嫁了,又沒添新人,你們哪來的丫頭使喚?還不如我們家人多。”

楊氏不接她的話茬,直截了當問道:“已近傍晚,弟妹這時候來,定是有事?”

方氏還有無數的話想要接著說,卻被這一句打蔫了,縮回椅子,只把張伯臨看了一眼。

張伯臨只好起身,道明來意,原來是二房一家進項少、人口多,捉襟見肘,特來向大房借錢使用。

楊氏想起他們大房也曾窮到沒飯吃,是張梁接濟了幾碗粥,雖說當時冷言冷語也受了不少,但好歹也算得過恩惠,於是並不刁難,只問他們要借多少。

張伯臨沒想到楊氏答應得這般爽快,愣了一愣才回答:“厚顏向伯母向十貫,若沒有,五貫也成。”

方氏嘀咕道:“你弟弟如今做著知縣,十貫自然是有的。”

楊氏好心助她,卻不願聽這等言語,冷了臉道:“才買了丫頭,手頭緊,還真只有五貫。”

張伯臨見楊氏明明是要借十貫的樣子,經方氏一打岔,就少了五貫,心裡真是又急又怨。他生怕方氏還要開口壞事,忙道:“五貫就五貫,等我謀得差事領了俸祿,一定奉還。”

楊氏只是不待見方氏,瞧他還是順眼的了,便道:“一家人,不著急,慢慢還罷。”話音剛落,就見方氏面上有喜色, 怕她賴賬,忙補上一句:“弟妹欠的九十貫都還沒還呢,這五貫是小事。”

方氏馬上變回了苦瓜臉,耷著嘴角不作聲。

張仲微與張伯臨兄弟情深,有心要助他,便悄悄一拉林依的袖子,小聲問道:“娘子,咱們家可還有閒錢?借哥哥幾個,好度過難關。”

林依也願意助張伯臨,卻不肯當著方氏的面,便自腰間荷包裡,摸出一把小鑰匙,偷偷塞進張仲微手裡,壓低了聲音道:“卻錢箱取五貫——私下裡給。”

張仲微還道她是要瞞著楊氏,遂輕輕一點心,攥了鑰匙在拳頭裡,起身道:“自我們搬到祥符縣,哥哥還是頭一遭來,且隨我去逛一逛,再吃幾盞酒。”

方氏不愛在楊氏面前久待,即已借到了錢,就想走。張伯臨好說歹說,才使她耐下性子繼續坐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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