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集體中不要失掉個性,不要隨波逐流,而要以自己的行為、自己活動創造集體的面貌。在實際教育工作中,我們完全可以做到讓我們的學生在青少年時期不為個人,而為集體、為社會做更多的事。這種勞動做的越多,從勞動中感受到的歡樂越多,一個人的生活也就越具有崇高的目的。因此特別重要的是,要讓為社會、為未來進行有益勞動的崇高思想激勵每個學生,並在他們的內心喚起為建設未來而貢獻更多力量的願望。一個人在勞動過程中感受越深刻、越明顯,他付出的體力就越多,而且具有為未來而鬥爭的崇高的道德理想的特點。要知道,一個人不僅要同面臨的某種對抗力量作鬥爭,而且當今天把自己心靈的一部分獻給未來的崇高事業時也要進行鬥爭。我們的年輕一代要認識到,參加建設共產主義的物質技術基礎的勞動,不僅是一種義務,而且是自覺自願的、從中可以得到歡樂的行為。過了青少年時期,再經過20 年、30年、50年,一個人將看到他用自己的雙手所創造的成果,回憶起與他青少年時期最激動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