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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做牛做馬的時候,孫廷雅的日子也不怎麼好過。她和片方早有合同,不用參與各種宣傳活動,但身為一個作家,她也有自己的創作任務,比如,籌備了大半年的新書。
這個懸疑驚悚的故事已經構思許久,為了它孫廷雅甚至去了趟雪域高原,差點搭上一條命。反覆推了好幾次大綱後,她終於在喬珊的威逼利誘下正式動筆,開始寫第一章。
然而大概是從未嘗試過這種題材,她寫得非常不順,接二連三斃了好幾次稿子,最後在極端煩躁下,對著電腦一根接一根地抽菸。
沈灃回來時,看到的就是這一幕。
女人赤腳坐在椅子上,前方是書桌,上面擺著個銀白色的MacBook。她戴著副黑框眼鏡,長髮不像往常那樣披著,而是往後梳成一個大馬尾,沒有劉海,露出光潔的額頭。
沈灃知道孫廷雅有五百多度近視,但她平時基本戴隱形,這還是他第一次看她戴框架眼鏡,更別說扎這種清湯寡水的馬尾。他站在門口有點看愣了,半晌撲哧一聲笑了出來。
孫廷雅發現了他,眉頭一挑,“你回來了?”
“這是什麼造型?”他走進去,“我還以為自己看錯了,這是我那個永遠走在時尚前沿的老婆?這麼樸素,我要以為是哪裡的女大學生了,學霸那種。”
“你見過學霸這個德行?”她說著,晃了晃指間的香菸。
書房裡煙霧嫋嫋,確實有點嗆人,沈灃問:“怎麼抽這麼多?你在幹嘛?”說完就感受微妙,沒想到有朝一日,居然是自己嫌棄起二手菸。
“寫稿子。寫不出來,所以抽菸。”
沈灃一看,螢幕上果然顯示出一個word文件,“你的新書?”
孫廷雅點頭。沈灃嘆口氣,伸手撈過她下巴,“小可憐,來,有什麼問題跟老公說。我幫你解決。”
孫廷雅沒好氣白他一眼,隨手合上電腦。折騰了一個下午,她有些累了,索性掐滅了煙,問:“晚上吃什麼?我想吃Baptiste家的牛排,你讓他們送外賣吧。”
她指的是之前他帶她去的那家法國餐廳,那家店基本不外送,但自己開口也不是不可以。不過……
沈灃說:“那家餐廳離咱家倆小時車程,你確定要吃?”
孫廷雅點頭,“我要吃。不管他們用什麼辦法,總之今天晚上要把牛排送過來。五分熟,不許老不許嫩不許涼,辦不到你就睡地板吧。”
表情冷靜、態度決絕,沈灃默了整整五秒,終於確定她大概是真遇到大瓶頸了……
電話打到了老友手機,終於說動他安排人送外賣過來。結束通話電話時沈灃想,要是放到古代,孫廷雅一定是要求無度的妖妃毒後,而自己如果有幸成為君王,搞不好真能為她幹出烽火戲諸侯、千里送荔枝的事。
那晚,他們吃上了大費周折送來的牛排,為了配得上它尊貴的身份,沈灃又開了一瓶當初婚宴剩下的紅酒。他和孫廷雅一邊吃一邊喝,最後孫廷雅長腿一伸坐在地上,臉貼著冰涼的茶几,嘆息道:“每到這個時候,我就恨不得跑我哥的公司去,當個端茶送水的辦公室小妹。只要別讓我寫稿,幹什麼都好……”
他覺得她這個樣子很有趣,“這麼痛苦?那你當初為什麼做這行?”
“當然是因為喜歡了,哦,還因為我才華橫溢,天生適合做這個。但,幹一行,恨一行,你不懂?尤其是卡文時的崩潰,真是你想也想不到的。”
訴苦還不忘自誇,沈灃實在很難燃起同情,但對於她的話,他還是很能產生共鳴,“明白。我偶爾年底看報表時,也很想撂挑子不幹了。”
孫廷雅懶懶一哼,拿手指點他,“叛逆boy。”
她還戴著眼鏡,因為抵著茶几,鏡框被往上推了一點,脫離了鼻樑。沈灃探身摘下來,孫廷雅下意識眯起眼睛,“你做什麼?”
以往偶爾會覺得她眼神迷濛,充滿了誘人的魅力,但此刻這迷濛可是真迷濛。沈灃捏著細長的眼鏡腿,輕輕轉了一下,揚唇一笑,“我很好奇,你們作家每次寫書,都這麼……驚天動地?”
“並不是。當年我寫《高陽》就挺順,開頭一萬字只用了一個下午加一個晚上就寫完了,可謂一氣呵成。”吃飽喝足,孫廷雅心情好了點,也有興趣給外行做點科普。
“那這次為什麼這麼艱難?”
“因為我在尋求突破唄。就像你每次泡一個新型別的妹子,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