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前多下點功夫。”
聊天就聊天,居然還捎帶上他了。沈灃神色不變,“說得對,我追你確實多下了很多功夫。”
孫廷雅撲哧一聲,被他的機智逗笑了。他俯下身,在她唇上落下一吻,順帶捏了下她鼻尖,“既然要泡新妹子,那就加油吧,我的大作家。”
。
沈灃和孫廷雅現在只要待在北京,基本都會回他們的房子,相處時間比以前多了許多。然而同居果然是考驗關係的一大利器,短短一個月,沈灃覺得自己對孫廷雅的認識比之前兩年都要增加得多……得多。
已經見識過她寫作瓶頸時的暴躁,然而那只是開始,接下來幾天,孫廷雅的情況愈演愈烈。最後變成了沈灃關冰箱門的聲音稍微大了點,她都會飛來個眼刀:別吵!
簡直瘋魔!
早在幾個月前,沈灃就讓陸文幫他買了孫廷雅的全套作品。她的書不多,一共四本,包括最負盛名的《高陽》。不過自打離開大學,他就很少閱讀,更別說看小說了。試著開啟過兩次,最終都打著呵欠放棄。
不過現在看親眼到她的創作過程,他又燃起了興趣,決定繼續這個瞭解老婆的任務。像絕大多理科男一樣,沈灃歷史一塌糊塗,文學素養非常抱歉,但他抱著既然要征服山峰,就從最高的那座開始的念頭,毅然決然開啟了《高陽》……
於是接下來的日子,他如果在家,就是孫廷雅在樓上書房寫稿,他在客廳看小說,家裡呈現一種非常古怪的氣氛。沈灃讀得並不快,偶爾有不明白的地方也沒有去問她,因為記得她說過,和熟悉的人討論自己作品,會有一種“羞恥感”……
所以直到三天後,孫廷雅才發現,沈灃居然在看自己的書。
起因是孫廷雅覺得書房都沒有碼字的感覺,決定移到陽臺上來。四月份的京城已經轉暖,她坐在沙發上,腿上放著膝上型電腦,啪嗒啪嗒地打字。沈灃在對面看著,她的手很漂亮,五指白皙修長,沒有像很多女人那樣做著美甲,剔透而乾淨。打字時並不看鍵盤,十指靈活敲擊,像是一支舞蹈,看得他眼花繚亂。
這麼欣賞了會兒,他隨手拿出《高陽》,翻到上次的地方開始看。對面孫廷雅在按下幾個字母鍵後,抬起了頭,“你在看什麼?”
沈灃揚了揚封面,“你不認識?”
孫廷雅的頭髮這會兒沒有紮成馬尾了,略顯凌亂地披在肩上。穿了條白色長裙,下襬處有點皺,因為長時間被壓在身下。不過她完全沒管這個,盯著沈灃手裡的東西,詫異道:“我認識。我問的是,你怎麼會看這個?”
沈灃聳肩,“之前不是說過嗎?我預備拜讀完您的大作。”
孫廷雅努力回憶,似乎他確實說過,但自己當時肯定沒當回事兒。而且這難道不是追求時才會玩的小手段嗎?現在還看什麼看!
她又抽出支菸,點燃後深深吸了一口。沈灃見她眉頭緊皺,像是除了驚訝,還有別的心事,“你怎麼了?寫個小說而已,搞得跟打架一樣。”
“稿子被斃了,頭疼。”
她說著隨手理了下頭髮,沒想到立刻落下好幾根。沈灃放下書走過去,握住她手腕看,掌心幾根烏黑的髮絲,因為長,差點就垂到地下。他皺眉,“別亂抓。”
孫廷雅不以為然,沈灃搖頭,“不是都說女人對頭髮很愛惜嗎?之前我弄掉你幾根,眼神跟要殺人似的。”
“之前我日子逍遙,才會有心情去管頭髮,現在,who cares!”
沈灃抽走她的煙,孫廷雅眼露不滿,他隨即遞給她一杯冰水。孫廷雅看看煙又看看水,沈灃笑得和氣,眼中卻有堅持,她於是默不作聲喝了兩口。因為不施脂粉,唇色也是淡淡的,染上水澤有種果凍般的柔軟。
沈灃說:“誰斃了你的稿子?”
“我經紀人,就喬珊,你也見過的。她當了我兩年經紀人,可算等到我開始寫書,斃起稿來毫不手軟,我懷疑是在打擊報復。”
沈灃低笑,“原來當你經紀人就能把你折磨成這樣,我對這個職位心生嚮往了。”
居然還有心情打趣她,孫廷雅白他一眼,沒好氣地又喝了一大口。沈灃輕嘆口氣,不知從哪兒找出把梳子,按著她肩膀給她梳起了頭髮。
孫廷雅沒料到他這個舉動,脖子頓時有點僵。他動作很小心,先把糾纏在一起的髮絲理開,然後從頭頂到髮梢,一氣呵成地梳下來。
等終於弄好,他拍拍她的頭,滿意道:“good girl,這樣就漂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