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2 / 4)

道理就在它是用了這些“臟腑”的功能效應,而不是它們的實質、實物!所以說它們的確只是“功能單位”而不是“解剖單位”。

(4)經絡系統,更是功能效應的典型例子,它既是中醫生理病理學中的重要系統,更是針灸療法的“靈魂”。可是它的實質是什麼?直到今天也還在深入探討之中,但儘管如此,它卻卓有成效地指導著針灸療法的臨床實踐。什麼原因?原因也在針灸醫生只用了這個系統的功能效應罷了。

“脈”、脈象,也是中醫學裡獨特內容之一,如果從解剖學角度看,那麼可以說它是血管,也可以說是血液的一部分。可是兩者都未說全面,筆者認為,確切地說,中醫學裡的“脈”,實質上指的是血液在血管(具體說是橈動脈)內流動時一種動能(功能)的表現。中醫書裡大多描述和應用的是機體活著時這種功能的性狀和變化,而且還和它的診斷治療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形成了專有的所謂“脈學”。但是當機體生命停止而失去這種功能時,再如何去探討這個“脈”的實質,就很少提到了。因此,中醫學裡也只叫“脈象”,而不叫“脈搏”,正是此意,因為“象”才是外在功能的現象。

(6)上面幾點,說它是“功能效應”的應用,容易領會,但筆者認為,就是中醫的藥物治療,煎大包大包的藥,熬成湯汁或製成丸、散、膏、丹等等,總是實質性的,有物質進入人體的了,但它的物質進入機體後,主要還是起著功能調整的作用,特別是在它的“辨證論治”方法下使用,更是如此。什麼理由?試看中醫藥理學裡的“藥性”,它說的藥物作用性質的寒、熱、溫、涼、浮、沉、升、降等等,細察它的實質,指的不是這些藥物本身的溫度屬性,而絕大部分指的也都是這些藥物作用於機體後引起的一種“綜合的功能反應”。比如一些藥物能治所謂“熱證”的,就叫它是“寒”性藥;能治所謂“寒證”的,就叫“熱”性藥;能治“虛證”的,便叫“補藥”……前面又說過,機體的所謂寒證、熱證的“證”,本身也是得病後的一種“綜合反應”的功能表現,所以歸根結底,中藥療法也只是用了中藥去調整了機體的功能罷了。

再看中藥本身的作用,也是這樣,它只有作用於有病的機體而有反應後,才能顯出它的所謂“寒性”、“熱性”等等“藥性”來,隨便舉幾個例子:羚羊角、犀角、生石膏等等,是有名的“寒涼藥”,但你去量度它們自身的溫度,卻不比其他東西低,看不出一點“寒、涼”的性質。它只有作用於中醫的所謂“大熱”之證而且要起了作用和反應,使這“大熱之證”的“火”退下來後,才表現出其“寒涼”藥性來了。同樣,附子、乾薑、肉桂都是有名的“溫熱藥”,當你測量它們的溫度時,也不會比其他物體高。但當你辨證明確,用在真正的所謂“寒證”,而且起了反應時,就顯出它們的“溫熱藥性”來了。說到此,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到:中藥的療效,完全得力於它們在“辨證論治”理論下的應用。其實質就是用了這些藥物去調整機體功能而治病的緣故。

不是說,現在已知一些中藥也有諸如消炎、殺菌、擴張血管、增強機體免疫力等作用嗎?那就不是調整功能的作用了。對,這是事實,但如進一步分析,則它們不是起了直接作用,而仍是透過功能調整而間接起作用的。理由是:有報道、有些中藥在試管中沒有殺菌作用,但進入機體後,卻顯出了殺菌、消炎作用,這說明它們是調動機體其他因素和功能而起了作用的。(2)有的中藥,離開復方之後,便失去了它原有的全面作用。所以從本質上說,還是一種功能調整作用。(3)至於針灸等療法,事實證明,它們一點藥物未用,都部分地治好了各種疾病。這裡邊就包括了現在所知的殺菌、消炎、擴張血管、降低血壓、增強免疫力等作用。而且各種作用“自動配合”得很好,從而出現了很好的療效。這是什麼原因?原因是它們起了良好的功能調整作用。至於這個“調整”是否就在“功能”這個層次上還是在更深的層次?筆者因水平有限就說不清了,但這卻是值得思考研究的……

上面一再舉例,講了老半天的功能,是想充分說明中醫學的這個特點和優勢,以便加以利用。比如前述的“生物控制論”的利用,很可能是一條中醫現代化的捷徑。因為如此一來,它可暫時丟開對機體實質結構的研究(這是中醫的短處)而直接在功能上加以發展利用(這是中醫的強項)。西醫的重實質的、重微觀的“還原論”的研究方法,中醫當然應該學,但那不是首選的主要路子。何況這個路子,最多也只能在西醫後面跑,而且這方面基礎差,必然走得慢,是要事倍功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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