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頭。
他望著於朝陽,眼睛裡有淚光閃爍:“朝陽!人的心只有一顆,我曾經愛過飛揚的那顆心已經破碎了。”他握住於朝陽的手,牽著他的手慢慢安放在自己的胸口:“而這顆,是因為你而重生的。”
於朝陽的喉嚨如同被堵塞住,哽得發不出聲音,他雙手敞開狠狠地擁抱住了雲清初,然後捧住他的臉,用力地吻下去,直到雲清初的氧氣都被他抽空才肯罷休,但也僅留有給他呼吸新鮮空氣的權利,四片唇瓣的零距離接觸,讓兩人喘息之間滿是彼此的味道。
在這段感情中,於朝陽總以為,在不斷努力付出的人一直獨有他,雲清初只是被動接受後來演化成習慣,直到這一刻才真正明白,他的付出一向都是透過外在的體現,所以才促成看得到的形跡,而云清初的付出一直是內在的默默,所以毫無蹤跡,但他徹底付出的是,他身上唯一的心。
是啊!雲清初身上唯一一顆心,是完完整整屬於他的。
他熱淚盈眶地抬頭,近距離的對上雲清初那雙清澈中包含無數縱容的清麗容顏,心中一動,哽咽地笑起來。
“清初,我們結婚吧!”
雲清初依靠在於朝陽的胸膛裡,傾聽著他心臟的跳躍,暖暖地笑了:“好。”
第二天,雲清初公開
從此退出娛樂圈,當記者媒體將話筒遞到他嘴邊的時候,他的笑容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溫和與甜蜜,美得無與倫比,他只說一句話。
“我也是個平凡的人,只想和我所愛的人,過上平凡的生活!”
☆、後記
後記。
關於結局。
我曾無數次想過結局要怎樣漫長怎樣甜蜜怎樣美滿,到最後我卻以這個才一千個多字的尾聲結束了這篇文,不知是出自於怎樣的原因,寫來寫去大修特修,我都覺得不滿意,改又改刪又刪,最終只留下這樣少得不能再少的尾聲。
因為我覺得,已經沒辦法再去寫些什麼了,這篇文一路下來就夠了。
關於意義。
寫這篇文的初衷是在一個早晨,突然從夢境裡醒來,立刻開啟電腦寫下開始。
我做了一個夢,夢裡面的愛情故事很轟轟烈烈,其中有一個被主角拋棄的配角,他被主角拋棄的原因,很簡單,是他的生活太平淡,主角無法忍受。
太平淡的愛情經不起時間的考驗?這是夢境裡曾出現過的一句話。
我醒來的時候就特別想寫一種故事,裡面的愛情很平淡,卻愛得執著,不會回頭。
寫這文的期間跟我非常好要的晴曾對我說,我並不希望你寫到最後什麼都沒有。
那時候我喉嚨被堵塞住發不出聲音,其實,我有很多話想要講給她聽的,但我希望寫到最後才說,這篇文,表達的旨意,是一種執著的愛情,絕不動搖的信念。
關於主角。
這篇文裡面的雲清初,有人喜歡也有人討厭。
做為一個製造他的人,我不得不說,我很喜歡他,甚至是很愛這個角色。
我不知道,我筆下的他會給人怎樣的感覺,但他給我的感覺,我想要寫出來的感覺中,他是世界上最絕情又多情的人。
他的絕情是給他認為不相干的人,而他的多情,只給他所愛的人。
這樣有什麼錯?他只是愛得比別人直接,愛得比別人果斷,愛得太唯一而已。
他沒有錯,這就是他的愛情,他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為他所愛的人付出。
所以,我愛他,因為,我正是如此。
這篇文裡面的於朝陽,有人會喜歡也會討厭。
做為一個製造他的人,我不得不說,我只是想把他寫得真實一點。
在寫這文的時候我一直不斷的在強調,想要讓他成長,可到最後我又覺得沒有必要了。
他擁有了人的本能,心軟是他的特徵,不安是他的害怕,這些都是人性。
雖然他愛得不夠自信,但是他從來都沒有動搖過,甚至被這種不安折磨的打算離開雲清初。
他只是有點盲目,害怕自己配不上雲清初,但他的愛也是無私的,也是堅不可摧的。
所以,請不要覺得他愛得太畏縮,他只是太愛太愛了,愛得害怕失去。
最後,結束了一切。
再回見,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