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方,自我放任,自我癒合。
誰也不要來打擾。
第二天醒來,照例做了早飯,想起該除草了,便到後院忙活了。
這裡有個角落的草不知吃什麼東西,都秋天了還一個勁地瘋長。上個月才剛剛除完,這會兒有冒出來了。
因為雜草緊挨著特地從法國運過來的鬱金香生長,所以不能用除草機,否則就把這裡踏為平地了。
他最喜歡這片嬌嫩的鬱金香了,要不然也不會不惜重金,從國外運回來。可惜現在被雜草佔了優勢,想了想,便只好改用徒手拔草。
草很粗,根扎得很深,葉子上還有一些小倒刺,加大了拔草的難度。
等好不容易幹掉這些令人討厭的傢伙,已經快中午。
身上和頭髮上都是草和土,髒兮兮的。不過好在這活做多了,也算利索。不過葉子倒刺太多,手被劃傷了好幾道口子。
回到屋裡想找個創口貼,翻騰了半天,也沒找到。
想想劃傷的口子也不深,不貼也沒什麼,哪來那麼多矯情,又不是女人。再說,就算找到了,連著手背手心的口子起碼有十多條,也沒法兒貼,所以,乾脆沒理。自己注意點就行。
雖說不在意,但手一沾水,有點疼,多多少少影響了做事的進度。
所以午覺也沒法兒睡了。整個人困到不行。在廚房做飯的時候,一直打呵欠,後來實在撐不住,便進房間睡。
夜裡是在疼痛中醒來,胃又開始鬧騰,摸索到藥後,乾嚥了兩片,打算再睡。可胃不肯罷休,一直翻騰,無奈,只好起來。這才想起沒吃晚飯,便摸索著去廚房。
開啟冰箱,裡面還有幾片面包,那是我前天沒吃完,放進去的,扔了可惜,現在想想是多明智的舉動。
又去倒了一杯水,便這麼兩口麵包一口水地吃完了夜宵。
回房時,看到二樓剛剛還亮著的燈已經滅了,他大概是睡下了吧。
走到床頭拿起手機一看,已經是深夜三點。
上面沒有任何資訊,這段時間以來,他頭一次,沒有回我每天照例發給他的資訊,心裡有些涼涼的,不大好受。
大概是那天真的惹他不高興了。
作者有話要說:
☆、擅自出門溜達
第三章
之後幾天,便總是我起來,他在睡。我在睡,他沒回,連著一週都沒說上話。
週末那天,陽光很明媚,想來自己一直呆在屋子裡都沒有出去,快要發黴了。
估摸他今晚回來的也很晚。收拾了一下,就出門了。
出來後就後悔了,方圓幾里除了零星的幾座別墅,就是無盡的草坪,還有條盤山公路,蜿蜒而下,消失在山下的河邊。
這要走到什麼時候,才能到市區?我也沒譜。不由埋怨有錢人幹嘛偏偏喜歡住在郊區人煙這麼稀少的地方。一棟別墅都快要霸佔一整座山頭,有錢就是這麼任性。
走路總比呆在屋子裡強。我一咬牙,就走了下去。
不知過了多久,終於走了出來,遠遠地看到了一輛車,招了招手。
趕到醫院門口時,已經是下午六點。
本來還想去找老相識方逸,結果一問護士,說他出差了。
像我這樣懶的人,本來認識的人就不多,想聊幾句的就更少,好不容易找來人家又不在。
沒事也就只有在街上晃盪。
這是我回來以後第一次獨自來到這麼熱鬧的地方。街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霓虹燈變換著閃爍,我不由的有些開心。
不像關在籠子裡的時候,只有暗無天日的黑,沒有其他顏色。
尋著記憶中的位置,找到了三年前的那家店。
店裡的櫥窗上,又展出了新款式的表,鑲了十八顆鑽石。儘管看起來很是奪目,相比起三年前我買下的那塊表,還是遜了一籌。
經典永遠是經典,聘請了瑞士頂尖級設計師,用了整整一年的時間精心打造才產出的表,僅憑這些隨便鑲些鑽石的庸俗就能比上?!
可是為什麼他卻不喜歡呢?
我都把最好的東西送給他,他嗤之以鼻,看都不看一眼就說不要。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想通原因。
現在卻發現,不是沒想通,是我自己明明知道卻不願面對自欺欺人罷了。
路過一家藥店時,想起自己的胃藥快沒了,又去買了點。等付完錢後,才發現身上只剩下五塊錢,打車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