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3 / 4)

梁俊說,拿人手短,多給幾次小費,他自個兒就貼上來了。

我悲憤地說你剛才怎麼不說!不是說好多點幾杯酒就成了麼?

他說反正又不是他給錢。我瞬間整個人就處於瀕死狀態。

那天晚上沒有什麼進展,花費了我整整四百大洋唯一有價值的結果是那服務生沒有認出我是前段時間找他談過話的警察,這一點對之後接近他很重要。

我找李亦哲要求報銷,他說讓我把單據收著,等案子結束一併找他。

我看著就一個晚上花了我小半個月的伙食費,心想這哪是破案分明就是散財啊!

後來的一個星期沒有再去過那家酒吧,李亦哲找到了那個自衛殺人的被害者,那變態心理學博士估計用了什麼變態法子,那人吞吞吐吐地說了其實是有人讓他那麼做的,還有齊辰,就是那個小孩兒可能發現了他們的什麼事兒,他們說等這事兒完了就把齊辰也解決了。

之後再怎麼問,也不肯說所謂的他們是誰。

第二天人就死了,自殺的。

這事兒很奇怪,我想破了腦袋都想不出他既然把齊辰給說出來了,為什麼就不說背後的人到底是誰?都決定自殺了為什麼還要為他們保密?

剛得到被害人自殺的訊息,李亦哲就黑著臉到我家來了。

他說被上面發現他在查這個案子了,可能不能繼續查下去了。

這叫什麼事兒啊!你讓查就查,說不查就不查!雖然人是自殺的好歹也是一條人命!就算自殺也不會是無緣無故想死的吧?還有那個服務生小孩兒,萬一真出什麼事兒了怎麼辦?等著再添一條人命?那我四百大洋不就白花了嗎?

這時候梁俊突然說了一句話,上面知道了又怎麼樣?我們查我們的唄。

李亦哲笑了,說就等你這句話。

然後他倆達成了什麼共識,一齊看向我。

我知道他們什麼意思,但突然腦袋就開始發熱,一拍桌子,“算我一個!”瘋狂吧!盡情的……人一輩子,哪能不做一兩件瘋狂的事兒呢?不過,“我那點兒工資可不夠這麼揮霍,李檢察官,聽說你很有錢啊!”

梁俊斜了我一眼,“出息!”

沒辦法啊!既然要幹,錢,那也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硬體。

於是一個檢察官,一個刑警,一個檔案科員湊成了私下專案小組。

那個我與梁俊的答案,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慢慢浮出水面。

小組成立後齊辰所在的酒吧幾乎成了我和梁俊每天晚上都會去的地方,有時候只呆一會兒,有時候呆到半夜,端看齊辰那天忙不忙。

就像梁俊說的,多給幾次小費,人就自個兒貼上來了,僅僅一個星期不到,只要我和梁俊進了門兒,眼尖兒的小孩兒一眼就能看見,然後特熱情的上來招呼我倆。

不忙的時候還會湊我們這桌兒來聊個天,就像現在這樣,白嫩乾淨的小孩兒笑得很漂亮,明明才認識幾天,他幾乎要把他從小到大的事情都說給我們聽了。

這種地方不乏有不少錢多的人,小費給幾百塊的都有,不知道他為啥偏偏黏上我們說多不多,說少也就那麼幾十塊零頭的顧客。

他說我看起來就不像有錢人,還會給他小費。

梁俊說沒錯,他就是個連飯都吃不起每天吃麵包泡麵過日子的人。

我那個悲憤啊!我明明可以每天好肉好飯的吃!還不就因為伙食費全投這上面了嗎!

齊辰笑著說開玩笑,他很認真地說:“其實我覺得你有點兒眼熟,不知道為什麼就想多和你說說話,你給人的感覺很安心。”

我心裡咯噔一下,莫非這小孩兒在對映他認出我了?

梁俊對著我搖搖頭,用眼神兒給我說不太像。然後轉向小孩兒說:“別被表象欺騙了,他這個人特不靠譜,小心幻想破滅。”

“我很靠譜好嗎!”我長得就很靠譜好嗎!

梁俊說,“是是!特靠譜!該靠譜的時候不靠譜,不該靠譜的時候盡惹一身麻煩。”

小孩兒笑得彎起了眼睛。

當天晚上就出了事兒,那天不是週末,小孩兒下班比較早,因為小孩兒聊了很多,我和梁俊就呆得比較久,後來乾脆等到他下班再走。

一起出了店門就分開了,小孩兒騎腳踏車,我和梁俊因為要喝酒沒開車,就站在路邊等計程車,前後不過五分鐘的時間,我和梁俊坐在計程車裡剛起了話頭要談今天小孩兒的事兒,梁俊突然大喊了一聲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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