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1 / 4)

哪個隨我去辦事。”

孩童們紛紛應和,躍躍欲試便要開跑,奚吾微笑著退到路邊陰影中,輕輕喊一聲:“跑!”

胭脂和螺子黛很輕鬆地到手了,再來就是那兩套婦人衣衫,奚吾領著跑最快的那個叫做阿四的孩子在眾孩童一片豔羨之聲中走開,領到個成衣鋪附近,指著那鋪子問道:“我要買兩套婦人衣衫,身形與我相彷彿的,最便宜的就好,你會不會買?”

阿四點頭:“會!”說著,捏住奚吾與他的銅錢撒腿就跑。

這孩子兩隻光腳丫,身上的短衫破破爛爛到處是洞,鼻子下面還掛著兩條黃鼻涕,一臉呆相,跑起來卻輕盈得如同一隻鳥,姿態非常好看。

眼見著那孩子一頭鑽進了成衣鋪,奚吾心裡只在偷偷笑,這樣容易便湊齊了,幸好孩子好哄。

正想著,卻聽到背後有響動,正要回頭,陡然間眼前一黑,兜頭蓋頂便被甚麼物事一把罩住了!

作者有話要說:那個,治療過程我給理想化了,咱畢竟不是要寫心理治療案例,寫這些主要目的還是為了寫主角,所以,那個,對這個治療過程別當真。

另外,不知道北宋的時候脂粉賣什麼價格,按原料估計,若是大路貨的胭脂黛青,普通人都用得起的那種,大概價格也不會很高,在這裡就估算為十幾文錢一盒。

32

32、失散 。。。

奚吾身不由己,被套住他身子的那個大袋子拖著,磕磕碰碰一路被拖著走去了不曉得哪裡,心中很是驚慌。

是平安?還是九王?亦或是帶走洪景的那些人發現了?還是……劫匪?

他心下迅速盤算著,想不出甚麼脫身之策。肩膀上的褡褳被這樣拖拉著,幾隻瓶瓶罐罐掉了出去,在袋子裡被拖得叮叮咣咣響,偏偏他被套住拖走的姿勢是腳前頭後,於是那幾只瓶瓶罐罐便恰在他的腦袋邊上拼命顛倒搖擺,只撞得他頭昏眼花。這還不算,沒多久,卻被拖到了好似河灘的所在,身下無數石頭疙疙瘩瘩,袋子裡越發響成一片,奚吾勉力護住頭臉,其他地方卻無力顧及,只覺得周身各處無處不痛。

便在奚吾覺得那些人怕是要這般拖著他走到死時,袋子卻停下了。有幾隻手隔著袋子用力按住他的肩膀腰腿,隨即面前陡然一亮,一人持一把牛耳尖刀破開袋子,刀尖雪亮,直直逼住了他的臉。

奚吾一動不能動,又被刀尖指著,索性一言不發,等著那人說話。

但見那人年歲不大,約莫十五六上下,滿頭亂髮用一根布條胡亂紮起來,臉色黝黑,一雙眼睛卻甚是明亮。

此刻,這雙明亮的眼卻惡狠狠盯著奚吾,大聲問道:“你將我阿孃拐去了哪裡?”

奚吾先前心中轉了多少念頭,猜測了無數對方的開場白,卻全沒料到對方會冒出這樣一句話。

“我初來此地,從不認識你阿孃是哪個,這個拐字卻從何說起?”

那少年咬著嘴唇:“你還要狡辯!你們兩個賊漢子來到鎮上,明明帶了好些錢卻不敢住客棧,還偷偷摸摸買脂粉,買婦人衣衫,分明是柺子!你們今日到了鎮上,今日我阿孃便走丟了,定是你將她拐走要帶去別處發賣!快還回來!快還回來!”

奚吾哭笑不得,原來受這等大罪,起因竟是一場誤會。眼見得立在周遭的大都是先前吃過他點心的幾個,連阿四也在其中,顯然是孩子們見他可疑,趁著他與阿四去買衫子的當口,其他幾個跑去通知了這個持刀的少年,一群人趁他不備捉了他,問他討那少年走失的阿孃。

然而這場誤會卻是不好解釋的,他總不能對這幾個孩子說出自家身份,只得隨口編個故事,說此番出門是隨著老父親去望親戚,親戚家有個表妹與他兩個如何青梅竹馬兩情相悅,只是表妹尚未及笄,這番情意卻不敢明說,只得偷偷買些脂粉送她,那兩件衫子則是準備送與姨娘的見面禮。

費勁唇舌解釋半天,末了還一口氣背了好幾章《論語》,證明自家是正經讀書人,不是甚麼柺子,那幾個少年還是不信,一徑喊著越讀書越長壞心眼,他越是讀書人,就越證

32、失散 。。。

明他是壞人!

奚吾被這一群少年纏住,推推搡搡,百般辯解都無濟於事,心下也有些惱了,用力甩開捉住他肩膀的兩個人,正色道:“你有甚麼證據證明我拐了你家阿孃?只憑我讀過書,買過脂粉和婦人衣衫就定罪,天下便沒有這個道理。若你當真有理,便去尋里正來,是非分明,叫他看個清楚,是我的錯,我寧願認罪伏法,不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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