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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悶啊,存稿箱出了問題,到時間沒吐稿子= =
我那美好的更新時間啊T T 就這麼斷了T T
咬牙,今天改晚上22:22:22發文,為表歉意,明天加更一章,一章中午11:11:11,一章晚上2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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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對手(中) 。。。
奚吾叩頭道:“大人所說的衣衫,草民確是有一件,但是,”他停了停,續道,“草民的衣衫,五月初被火難,下襬處燒了一個大洞,送去南城李家衣鋪織補,至今不曾取回。草民怎可能穿了去殺人,還被撕掉一塊布?”
這一番話如石破天驚。
上到太守嚴正,下到黎民百姓,個個都認定那件臘梅鬧春的衫子是奚吾所有,也正是由這件衫子,才引出官府去搜一葦堂,找到梅樹下的珍珠。衫子和珍珠兩個物證並在一處,才令官府出了緝捕文書,捉奚吾到案。
此時他忽然這樣說,便是將此案從頭推翻。
嚴正的眉頭蹙得緊緊的,吩咐差役去南城找這個李家衣鋪。未過多久,差役們帶著李家坐店的主管匆匆趕到。
那主管五短身材,一團和氣,懷中抱著個包裹,望上稟道:“主家店鋪中確實有這樣一件衫子,是五月初我經手收進來的,蜀錦料,肩上繡了幾枝紅梅,下襬處燒掉一大塊,送來小店織補。因燒掉面積甚大,織補起來為難,那位客官不肯等,預交了一半錢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