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3 / 4)

小說:受命 作者:瞎說唄

愛過小暮嗎?”

於修的雙眸直直地望著容博,彷彿能透過他的眼睛看到裡面一道模糊的影子。

那道影子明明就是站在他面前的自己,可於修卻覺得,一個人越是在意什麼,眼裡就只有對方。

人就是犯賤的動物,越想要什麼,就越是得不到,越得不到什麼,就越想要得到。

黎暮成就是這樣一個人,果斷霸道,自負蠻橫,瞭解一個人,不需要特意,透過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於修幾乎就能做下答案。

瞭解和愛,並不能相提並論,愛一個人的時候你覺得對方怎樣都是完美的,一旦不愛了,對方一個溫柔的笑容都可能是醜陋的。

容博沒有說話,只是靜靜地看著於修,似乎在等待他給自己的答案。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問這麼一個愚蠢的問題,可似乎只有這樣,自己的心才會舒服一點。

時間一分一秒緩慢地爬過,最後還是容博開了腔。

“和你講個故事吧,這或許是最後一次我們的對話,希望你能認真聽我說完。”

容博動了下柺杖,好像是站得累了,他朝旁邊的牆壁靠了靠,不輕不重的聲音聽起來有些傷感。

於修一直看著他,沒有任何動作,心裡莫名地對他所說的故事,竟有些期待。

“估計你對混混,幫派,黑幫不陌生吧?這些名詞對於普通人來說或許會覺得很遙遠,可每個城市都有各自隱藏的缺陷,這些聽起來違背法律常識的地方,的確也做著各種不法之事,只是有些隱晦有些張揚,所以那就得看你跟的是什麼人,而他想要的東西是不是和你志同道合。以前有一個幫派的老大,她雖為女人,卻讓全幫上下百餘人不得不信服於她,她的位置是由上一任大哥也就是她的父親傳位給她的,幫派換龍頭的事不是小事,這有關於整個幫派今後的發展壯大和興盛與否,而那時候幾乎沒有人聽從她的命令,大家都一致以為這個大小姐沒有足夠的實力擔當此位,然而有一天她召集了所有人,在那之後再沒人對她說過一個不字,你知道她做了什麼嗎?她只說了一句話,‘我需要的是同甘共苦,一起經歷患難生死的兄弟,如果這裡沒有人和我抱有同樣的覺悟,那麼你可以離開了。’

有時候給別人一條退路,你得到的或許反而會更多。這是我從她身上學到的,那時候我還小,每天在幫裡無所事事,或許你想不到,出生於這樣一個早已被決定你未來的地方,當時我的感覺是厭惡,甚至是噁心。看多了打鬥和鮮血,你就會討厭再次看見它們,而你不能想象,你必須習慣這樣的生活,直到麻木。

的確,等到你麻木適應之後,一切不可預知的事情即使多驚天動地,那也不過是轉瞬間,就被自己消化的事。

幾年之後,她死了,死的很安詳,沒有痛苦。這些話,是她的孩子告訴我的,當時那孩子只有七歲。事發的時候,誰都沒有料到會有這樣的鉅變,等我匆匆趕到那邊之後,只聽到隔門的一聲槍響,我瘋了似的撞開房門,因為這個房間,是那個孩子的房間,可是推門之後我看到的,竟與想象中截然相反。地上流著一灘殷紅血液的是那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而對著他胸口握著手槍的,是那個才七歲的孩子。

我當時整個人都呆了,等到那孩子走到我身邊拉著我的褲腿我才反應過來,當時我想說點什麼,哪怕是一句安慰我想,他畢竟還是個孩子……

可是在我猶豫的時候,他先開了口,聲音比我想象中冷靜的多,他總共說了兩句話,一句是,二叔,這個人殺了媽媽,另一句是,

二叔,你不要再離開我了。

明明是乞求的意思,卻被他說的理所當然。可就是在那一聲中,我忽然覺得懷裡的這個孩子,將是我這一生唯一牽掛的人。

或許是同一時間失去了親人,對留下來的人就會加倍珍惜。為了保護他,我接手了整個幫派,我的手也開始染上了血腥和腐敗,可是這一切對於註定未來的我來說,根本就是無所謂,我只是想要那個孩子一直都乾乾淨淨的,可以在他所需的世界裡歡笑。”

“可是……”容博靠著牆壁,仰頭望著淡淡的天空,眼神迷茫近乎空洞,“是不是老天爺覺得我想要的太多了,所以只給了我最初的美好。”

容博的聲音漸漸靜了下來,似乎沉溺在自己傷感的情緒之中而不自知。

於修也沒任何動作甚至是表態,只是在腦中不斷的放映著黎暮成的模樣,是他笑的時候,是他發怒的時候,是他偶爾坐在角落獨自發呆的時候,於修沒有料到,這樣一個喜怒無常,霸道自私的人,竟有著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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