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2 / 4)

帖地放到衣兜裡。

出去的時候他把這個兩室一廳的房子又看了一遍,查詢可以帶走的對自己有特殊意義的東西。鋼琴可以忽略,書也沒什麼用,但書架邊上的一本吸引了他的目光——牛虻帶著寬簷帽,銳利的眼睛盯著他,臉上的刀疤清晰可見。

陳紀衡拿起它,還記得當初孫建軍問主人公為什麼要離家出走,自己怎麼說的?信仰?陳紀衡失笑,多傻的回答。他一手拿著書,一手拎著行李包,把家鑰匙放在門廳的小臺上,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陳紀衡走到孫建軍家樓下,小翠正出來扔垃圾,樓上孫建軍在喊:“翠姐,我的運動服放哪啦?幫我找一下。”

“好嘞好嘞。”小翠答應著倒完垃圾往回走,嘴裡嘟囔,“學校就在S城,開車也就半個小時,真不知道帶那麼多東西幹什麼,麻煩死了……”

陳紀衡看著她急匆匆跑上樓,從樹後走出來。沉吟片刻,終究沒去找孫建軍。他走到樓口,在一排排信箱中檢視,然後把《牛虻》塞進3…2…1。

孫建軍整整半個月都被即將到來的大學生活填滿了,他憧憬著各種可能性,向許許多多狐朋狗友報喜,然後大家張羅開個PARTY,給他送行。

他沒有請陳紀衡,那天說實話他也有點後怕,當時陳紀衡的反應,明顯是要把他掐死。他覺得陳紀衡有點不正常,他不是害怕他或者厭棄他,只是認為在這麼個歡樂的時刻請陳紀衡來,對誰都是一件尷尬的事。

他們玩得很HIGH,喇叭震天響,從敞開的窗戶中無遮無擋地轟動整片天空。也喝酒了,啤酒紅酒隨便開。酒是孫父買的,他對兒子這一次的瘋狂破天荒的支援。

小翠在大家醉醺醺的扭動中從外面走回來,手裡拿著一摞報紙,把一本書遞到孫建軍眼前:“郵箱裡有本書。”

還沒等孫建軍拿過來瞧仔細,被人一把搶走:“呦,《牛虻》,哈哈,文學名著,我靠你還讀這種書啊。你認識字嗎你?”

“這麼舊了,也不是禮物啊。”

“誰跟你開玩笑吧。”

孫建軍在喝得頭腦混沌和一屋子吵吵嚷嚷中,隱隱覺得這本書很重要,連忙拿過來;口齒不清地道:“你…你們懂什麼”瞪著醉眼瞧,畫面都是雙影,看不清,隨手扔到一邊,“來來來,再喝一個!”

這個PARTY一直鬧到半夜,有人回家,有人沒回,橫七豎八地躺在廳裡的地板上。

孫建軍清晨口渴,好不容易從床上爬起來,迷迷瞪瞪往外走,拿起桌子上的茶壺倒一杯,咕嘟咕嘟喝下去,心中清涼不少。一低頭看見茶壺旁的書,牛虻冷眼瞧著他,帶著一種深刻的冷峻。

孫建軍陡然一驚,我靠,這書是陳紀衡的!他什麼意思?孫建軍慌忙放下茶碗,開啟書翻看。沒有任何異常,還是當初他看到的那一本。

“富家大少爺?……被人騙了就離家出走?”

“嗯。”

“有沒有搞錯,他傻吧?”

“可能是,嗯,信仰不同。”……

孫建軍抖了一下,徹底清醒過來,他茫然地看看四周,只剩下一屋子混亂和幾個人睡夢的鼾聲。

他想,陳紀衡離家出走了。

27

27、十年之後 。。。

十年之後。

“不是說只有拉菲和勃艮第才可以稱作好的紅酒。品紅酒和欣賞美人一樣;不在於姓名;而在於品質本身。每個女人都有她美麗動人的一面;每種紅酒也有它獨特的滋味內涵;你得善於品鑑。”孫建軍往酒杯裡倒了一點紅酒,眼睛卻瞅著對面的女人。他的聲音低沉柔和;像空氣中散發的淡淡的酒香,有一種令人痴迷的氣質。

女人的臉紅了;不知是為了酒的醇厚,還是孫建軍話中的意味深長。

孫建軍對著燈光仔細觀察一番紅酒的色澤,然後輕輕嗅著杯口的酒香;啜飲一口,面頰微微起伏,用舌尖感受著酒的韻味。慢慢地道:“西班牙的桃樂絲,深寶石紅,像血,所以也叫公牛血。氣味很複雜,單寧如同絲絨般細膩柔軟,有豐富的黑莓香氣,回味悠長。你試一試?”

“哦,Lance。”女人凝視著孫建軍,眼裡有不加掩飾的崇拜。

對面的男人擁有一切女人嚮往的成功人士最優秀的品質,面容英俊、高貴沉穩、外加那雙含情脈脈的眼睛,優雅不俗的品味。女人喝了一口紅酒,卻幾乎品嚐不出滋味。

孫建軍向旁一偏頭,衝著女人身邊的男秘書,謙遜地道:“我說的不一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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