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大炮,可以答覆敵人的大炮,到那時我們再打!這是黃種人的戰爭,最後的根本,還是種族的融合,日本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以獨立滅亡中國,一條是與中國協力共保東亞。。。。。。”
又是一番瘋話!黃浩然看著汪兆銘的眼神逐漸轉冷。對於他剛才丟擲來的提問,汪兆銘根本就沒有回答,而是繞開了,這,分明是狡辯的伎倆。黃浩然覺得他現在有些看懂汪兆銘這個人了。
汪兆銘雖然很早受民族主義思潮裹脅、推動,投身政治鬥爭。然而從一開始,他的民族主義思想構成就十分混亂,這裡面既滲合有大漢族主義乃至沙文主義的因素,又不能區分帝國主義時期的民族鬥爭與以前的民族鬥爭的質的不同,且往往將民族主義誤為種族主義。
辛亥革命前,汪兆銘就宣揚過:必須由單一民族建立“民族主義的國家”。在中國,須以漢族為主幹實行民族同化;在國際上,凡有政治能力的民族,將要建設單一民族統一的國家,這就是民族主義。而民族帝國主義的含義是指本民族鞏固後廣收他族以求膨脹。正是從這種錯誤的民族世界觀出發,“七·七”事變後,汪兆銘荒謬地將日本帝國主義對中國侵略類比於元朝滅宋、清朝滅明。他說:“中國歷史上為外族所侵略半亡者數次,全亡者兩次,這些亡,不是侵略者將我們四萬萬人殺盡,能將我們四百餘萬方裡毀盡,而是我們死了幾個有血性的人之後,大多數沒有血性的人,將自家的身體連同所有的土地,都進貢給侵略者,以為富貴之地。”當日本侵略者打出中日“同文同種”,“共存共榮”的旗號,妄圖欺騙中國人民,汪兆銘便用以種族主義為核心的“大亞洲主義”的賣國理論相呼應,極力鼓吹:歐美白種人在吞齧了紅色、棕色、黑色等有色人種之後,威脅了黃種人。中日同屬黃種人,屬同文同種,因此,中日之爭是“兄弟之爭”,“冤仇宜解不宜結”,完全可以“重歸於好”,“只應為友,不應為敵。”從人種自救的目的出發,因為中弱日強,由日本為首領導,改造東亞是天經地義的。故而中日戰爭是“中國解脫英美侵略勢力千載一時之良機。”
歸結起來,汪兆銘混亂不堪的民族失敗主義是其對日議和的思想動機和邏輯,對日投降,同流合汙則是其變態的民族主義發展到極致後的必然歸宿。
黃浩然不知道現在該說汪兆銘一些什麼才好了,是表揚汪副主席已經站在了脫離凡人的高度,超越了國家民族,已經考慮到種族層面呢?還是直接稱呼汪兆銘為瘋子?
最後,黃浩然只好冷笑著不發表意見。
因為和精神病人的爭吵,是不會有結果的!
“其實我早就說過的,我雖然是國民黨副總裁,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國民參政會議長,可實際上並沒有多少實權,要對日議和,我汪某人還不夠分量。。。。。。自盧溝橋事變以後,我對於中日戰爭,固然無法阻止,然沒有一刻不想著轉圜。德國大使陶德曼居中調停,我覲見最高當局,他卻推我去找孔祥熙,我堵了孔祥熙多次,孔始終不肯在倡議書上簽字,致使調停難以為繼。。。直到南京未陷落前……為此事寫給最高當局的信,多達十封以上,當面也說過多次,然一次也未準!若是準了,南京城下何必增添那麼多的死屍!”
汪兆銘此時已經進入了他自己的情緒當中,他只是憤怒的向黃浩然講述著他曾經做過的事情,在他看來,沒有實權的虛位,是對日議和遲遲無法進展的關鍵所在,而最高當局,更是本應站在最前面頂著風雲的人物,卻始終裝作縮頭烏龜,最後居然要他汪兆銘來揹負賣國的罪名,實在是被陷害了。
“謀國者不應以難易定進止,更不能作個人譭譽打算!”
最後這兩句,汪兆銘似乎是在評價最高當局,以表達他的不屑。但黃浩然卻聽出,汪兆銘言語中彷彿是在為他自己打氣,為他未來做出的漢奸行為找一個理由。
為國家民族之存亡,而犧牲襲擊的名譽去委曲求全,汪兆銘啊汪兆銘,你還真是個變態,明明是投降的行徑,居然能美化的就像是壯士出征一般悲壯。
這人要是不要臉起來,還真是天下無敵啊!
第212章
9。212
黃浩然已經不想再繼續聽下去了,汪兆銘此刻的狀態現在實在讓人有些擔心。這個人的臉上泛著病態的潮紅,配上青白的底色,顯得相當不健康。黃浩然甚至擔心,汪兆銘會不會有什麼心血管病之類的毛病,要是情緒過於激動,掛在這個房間裡,那真是有一萬張嘴也說不清楚。
還是早些離開,打碎汪兆銘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