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走吧,我們回去了。”
37。黑暗之王
他徒步走向小巷深處,巷子裡仍然充斥著一股難聞的酒氣和嘔吐物的酸氣。
實在難以理解一家好餐館開在這種地方的心態,而且其中還有個無助的老人死在店裡的故事。不過人們往往就是喜歡逆反,來這裡吃飯的客人年輕者居多,死亡離他們很遙遠,髒亂和頹廢或許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他也不例外,喜歡這樣陰暗的小巷、冷空氣、陰雨天、潮溼路、流浪漢、酒鬼、皮條客、娼妓、毒販、癮君子。他曾在這種地方混跡過蠻長一段時間,直到他發現殺人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那個拿著空酒瓶的醉鬼仍然坐在自己吐出來的髒東西上,兩眼發直,不知道在想什麼。
看見他走進巷子,流浪漢先對他的鞋子打量了一會兒。小巷裡的髒水濺到了他的皮鞋,本來鋥亮的鞋子上沾了幾點泥垢。
酒鬼抬起頭看看他,似乎認出了他,高興地舉起空酒瓶晃了晃說:“是你。你要請我喝酒嗎?你把酷克弄哪去啦,他是不是在為你幹活啊。”
流浪漢試著自己站起來,伸手去拍拍他的肩膀。他讓開了,酒鬼撲了個空,差點又摔在地上。
“我跟你說,我比那個酷克聰明多了,他外號裡有個酷字,可是根本不行。我也可以給你幹活啊,跑腿、要債、送‘貨’、拉皮條什麼都行,你看起來就是個幹大事的人呢。”
他沒有出聲,在流浪漢第二次撲過來時,伸出一隻手,抓住了對方的脖子。
酒鬼瞪大眼睛,吐出舌頭,口水流下來,可見他的手勁有多大,一下子就讓人窒息了。空酒瓶砰一聲掉在地上摔成碎片,他沒花多少時間,鎮定得就像在路邊等車一樣。這個角落正對著對面的餐館,隨時都可能會有人推門出來看到他的殺人勾當。但他一點也不慌張,乾淨利落地辦完事,鬆開手,拿出手帕擦了擦手背上的口水。
流浪漢就這麼死掉了,倒在地上,看上去像酗酒過度醉倒街頭。如果沒人多管閒事,恐怕得過好幾天,屍體開始發臭才會有人懷疑他死了 。
他不太關心這些,通常他殺掉一個人,都會在報紙或新聞上得到訊息,附上幾張打了馬賽克的照片,一段極富感染力的文字。
有時他很享受這樣的訊息,有時又有些反感。不過這和眼下的事無關,一個酒鬼,誰又在乎他的生死。
他離開小巷,走得一點也不匆忙,穿過街消失在因為下雨而行色匆匆的人流中。
這時從小巷的另一頭冒出一個孩子的腦袋,他長了一副可愛的模樣,面板黝黑,裡頭穿著件骷髏T恤,外面套著兜帽夾克,褲子上掛著幾根不同顏色的繩子,完全是一副街頭小混混的打扮。看到倒在地上的流浪漢,小傢伙的腦袋往外伸了伸,似乎想看看兇手的模樣,可不知是因為膽怯還是別的什麼原因,最終他改變了主意。
這無疑是個明智的決定。
瑞普利被電話鈴聲叫醒,沒來得及吃早餐就匆匆趕到現場。
雖然死的只是個流浪漢,瑞普利也沒有覺得這是小題大作。他戴上手套,檢視屍體。
勘查組的同事經過他身邊說:“波比,就你一個?”
“就我一個。”
“你的搭檔去哪了?”
“大概還在睡覺。”
“喔,他真好命。”
“聽說局長特赦了他一天假期。”
“這案子不大,多半是流浪漢之間的恩怨。”
“有可能。”瑞普利看到了屍體脖子上的傷痕,他是被掐死的,沒有多少掙扎。這就說不通了,如果是酒鬼和流浪漢打架,不可能是這樣的傷痕。誰都知道那些傢伙打起架來肯定是酒瓶橫飛,血流滿地。
只用一隻手就置人死地,除非兇手是個重量級拳擊手。
倒黴的混蛋剛死不久,對面是一個餐館,據餐館老闆和出入用餐的客人回憶,早上十點前見過他在小巷的角落裡喝酒,其中一個客人還很不幸地在進門時看到他彎腰嘔吐。
可遺憾的是誰也沒看到兇手。
瑞普利脫掉手套站起來,屍體被裝進屍袋。
最近他和希爾德負責的案子一直沒有進展,因此看起來似乎整天在遊手好閒,於是這樣的街頭命案就順便塞了進來。瑞普利走出巷子,在附近逛了一圈,買了份早餐和咖啡。等他走回來時,發現一個十四五歲的男孩子鬼鬼祟祟站在巷口張望。
“嘿。”瑞普利朝他喊。
男孩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