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上獨一無二的某顆鑽石,是無價 ; 飄浮在空間中,無形無色無味的空氣,也大多是無價。而這一封信之所以無價,在於秦招無法準確衡量它的價值。
以物料來衡量的話,可以很簡單 :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紙信封,長方形白色底,四邊鑲了一轉藍紅白相間的花邊,右上角有一處列印出來的郵印,是供人貼郵票的位置,然而寫信人是親手把信交到收信人手裡,故信封上連郵票也沒有——這一種信封十蚊一包,一包有十五個,所以一個信封價值0。67港元,一元也不夠。信紙嗎? 秦招握著這封信,在中間拗了一記,厚度比一張折起來的硬卡紙更厚,估計大約由至少四張信紙對摺而成。一疊信紙——秦招未有拆信,不能從紙質去估計信紙的價錢。
關於信紙的價錢,有兩個設想 : 一,依寫信人吝嗇的個性,大概只會買那些方便逐頁撕出、白底藍線的單行本,秦招兒時跟他逛書局時曾見過,五十頁紙的單行本,那時價值十八元,事隔多年,算作三十元好了,又假設這信封裡果真有四張這樣的信紙,則這封信的信封連信紙合起來,還值不了港幣五元 ; 二,依寫信人貪求就手、大而化之的個性,這信紙更大可能是他拿中學時用剩的單行本,撕幾頁出來便權當是信紙,這樣一算,價值比前一種假設還更低。
寫信用的墨水呢? 即使寫十頁紙也用不完一管墨水筆——寫信人慣用那種0。7 mm黑色墨芯的墨水筆,甚至不是文具店常賣的日本貨,而不過是擺在街市前的街坊攤裡,那種十元就有五枝的墨水筆。那種筆儘管便宜,卻比一般日本貨要堅強,掉到地下五六次也不會斷墨,而日本貨呢,「一次意外足以致命」,筆跌過一次,就不能用了。但這種筆的壞處是消耗得快,寫一封這樣的信,大概用去半枝筆的墨水了。
整合起來,單以材料去計算秦招手裡這封信的最大價值,公式是 : 0。67 + (30/50 x 4) + 1 = 4。07。
但這個計算方式有個致命傷 : 忽略了機會成本。機會成本的概念很簡單,只要有讀過中四五經濟科的人也知道 : 簡單而言是計算你在做這件事所付出的代價,包括你能夠在這個時間所能做的其他事所生產出來的最大值。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