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有我的依據。」
等袁泰祥回到座位上,汪律師拿出備好的資料呈上,說:「這是我的當事人從高中到工作期間的簡歷,以及他工作後的年薪,大家可以看出他是個非常正直認真的人,行為操守一直是優等,年薪是普通公司職員的十倍以上,有自己的住房,生活無憂,這樣一個人,需要靠別人來包養嗎?事實上,我的當事人跟被害人關係很好,之前證人提出的吵架糾纏,這些行為在任何一對情侶身上都會發生,如果這也可以作為殺人的原因,那我們每天將會面對無數殺人事件。」
舒清風聽著律師的侃侃而談,眉頭微皺,汪律師好像抓錯重點了,用行為操守來作為評判一個人無罪的方式是非常危險的,他至少可以馬上舉出五例品行兼優的冷血兇手來反駁他這個論點,他不明白汪律師為什麼一直圍繞兩人的感情糾紛,他現在該做的是直接把重點放在殺人現場,那才是最大的突破點!
當聽到情侶部分的解釋,舒清風再次愣住了,把目光轉向蕭鷂,想知道他跟自己的律師是怎麼談的?為什麼這個笨蛋律師會認為蕭鷂跟何麗純是情侶?他暗示袁泰祥作證何麗純和蕭鷂是包養關係,就是知道那是假的,很容易被擊破,可以提高蕭鷂話的可信度,沒想到汪律師會順著這個話題陳述,這讓他無語中還有一點點不安,他猜到了蕭鷂的目的,卻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不安的預感變成了事實,蕭鷂在汪律師陳述完畢後,接著說:「我跟麗純是情侶關係,我們交往很久了,中途因為理念不同,有過不少爭執,不過這只是普通爭吵,她身分比較特殊,不喜歡被狗仔隊爆料,所以我們一直都低調交往,她是有給我很多高階禮品,我大多數時候會退回,因為這有關於男人的面子問題,如果留下來,那我會回贈,所以剛才證人所說的包養關係是不存在的。」
蕭鷂說得很誠懇,其間汪律師還提供了何麗純放在臥室裡的他們的合照,證明他們的關係的確很好,甚至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這樣的情況下他會殺人的可能性就變得微乎其微,最後,汪律師又讓蕭鷂講述了一遍當晚他去何麗純家後發生的經歷,然後請法警把現場勘查的資料和證物袋呈上,說:
「根據法醫提供的驗屍報告,兇器是市面上常見的短刀,不屬於死者所有,應該是兇手自帶的,證明兇手早有準備,而非臨時起意,死者生前曾跟兇手搏鬥過,用瓷器打傷兇手額頭,而她自己前胸也被刺兩刀,導致死亡,如果兇手是我的當事人的話,除非是他的傳導神經出了問題,才會在殺人後再暈倒,否則一個女人身中兩刀,是完全沒有力氣再將一個成年男子打暈的。
「如起訴書上所說,現場當時很混亂,我的當事人由於頭部受傷,導致不小心被桌椅絆倒乃至暈厥,但請大家設想一下,如果他是有目的的殺人,怎麼會這麼不小心的把自己絆暈?還有一個最大的疑點,殺人無非情殺仇殺,或金錢糾紛,從各位證人的證詞可以看出,他們只是一點小矛盾,根本達不到為情殺人的程度。
「至於金錢糾紛,剛才也提到了,我的當事人並不缺錢,他們之間也無明確的金錢借貸關係,相反的,他們幾乎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如果如外人所認為的兩人關係惡劣,那死者怎麼會在那麼晚邀我的當事人去她家裡?這種男歡女愛的事情相信大家都明白的,所以,這個案子更大的可能性是兇手殺了人,等我的當事人到達後,用瓷瓶打暈他,再在他身上塗上血跡,並用死者的指甲劃傷他的頸部,這樣偽造的殺人現場就構成了。」
啪!
聽著汪律師自以為是的侃侃而談,舒清風眉頭皺緊,在指間轉動的鉛筆猛地停下,脆響中被折成了兩段,他抬起頭看向蕭鷂,蕭鷂一臉平靜,認真的表情,像是在預設律師的陳述。
火氣不受控制地燃了起來,一半是生氣蕭鷂的自作主張,但更多的是開心,他漸漸明白了蕭鷂這樣做的用意。那晚何麗純打電話給蕭鷂,一定跟他說了許多有關袁泰祥的事,當蕭鷂發現自己一直在跟袁泰祥合作,怕說出真相後會連累到自己,所以寧可撒謊,可是那天自己明明暗示他別擔心,自己會擺平的,要他說實話,他還這樣自以為是的做決定,真是個笨蛋!
怨懟和歡喜交替著翻動起心潮,讓舒清風有瞬間的失神,但他很快就鎮定了下來,在任何時候都要保持冷靜,這是決勝的關鍵,雖然蕭鷂的維護讓他很開心,但同樣的,這麼做也很危險,一不小心就會把自己推入險境,這是他絕對無法容忍的。
汪律師的陳述結束後,舒清風站起身,提出申請:「法官大人,請允許我向被告人詢問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