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嘖嘖,要不要這麼體貼啊?最起碼也要把他介紹給我這個老朋友認識一下嘛。”
“抱歉,我從來沒想過把他介紹給你認識。”
男人頓時被這句話噎住,不過他反應極快,馬上反擊。
“其實我這人很識趣,本來還想叫你回去和他去過二人世界。既然你這麼不厚道,那我也不用太客氣,今天這頓飯你必須陪我吃,而且你買單,太便宜的我是不會吃的。”
“行了,我也沒指望你會良心發現,一頓飯而已,還不至於把我吃窮了。”
……
提起這個老朋友,馮逸就感到無奈。他們是大學同學,還是同寢室的室友。最初他們之間來往得並不密切,因為馮逸為人冷漠,讓人覺得不好相處,所以大一那年兩人連話都沒說上幾句。到了大二,他們還是平淡的相處著,直到一天晚上,馮逸從圖書館回來,無意中看見對方躲在小樹林裡和一個人正抱著熱吻,出於好奇,多看了兩眼,竟然發現被抱著的人也是個男的。撞見這種事情,一般人都會感到驚訝,說不定還會到處宣傳,可馮逸卻表現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看過之後就把這件事兒忘在了腦後。對方見他不聞不問,實在忍不住了,跑來和他攤牌,不光承認了自己是同性戀,還擺出一副毫不畏懼的架勢叫他想嘲笑就嘲笑、想到處亂說就亂說,不用藏著掖著。他像看神經病似的瞧了對方兩眼說,自己也是個同,沒覺得這種事兒值得大驚小怪的。說完這句話後,他似乎看到對方眼裡閃著激動的淚花,就像遇到了知己一樣。一股不祥的預感忽然湧上心頭,果然在下一秒對方送給他一個熊抱,嘴裡還哽咽地叫,好兄弟!那一刻他深深地感到後悔了,早知道會是這種情況,他應該拿著喇叭把這件事情大肆宣揚出去。
之後他們就成為了好朋友,當然馮逸是被迫的,從牴觸到接受用了三年時間,他發現對方除了脾氣有點暴躁,偶爾喜歡犯二,其實是個不錯的人,並且有種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精神,自己那麼冷漠地對待他,他居然還能厚著臉皮糾纏三年。所以,他是馮逸唯一能夠放下戒心坦然相處的人。也許這才叫朋友,可以肆無忌憚地開玩笑,可以沒心沒肺地笑,在他面前馮逸從來不會掩飾自己的情緒。
昨晚接到那個電話之後,馮逸便猜到第二天他會來找自己,只是沒猜到他居然來得這麼巧,恰恰打破了他和麥家恆之間的約定。
在感情方面,馮逸一直是個被動者。還沒有確定對方的想法之前,他絕不會做出什麼明顯的舉動,最多隻會在背地裡偷偷地替對方著想。他自己也知道,他和麥家恆的初遇並不算是一個好的開始,他只想透過時間讓對方慢慢忘記那件事情,然後再一點點打動對方的心。
是自己的,總歸跑不掉。不是自己的,想留也留不住。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一切順其自然吧。
吃完飯回來,馮逸路過好利來蛋糕店時,特地走進去買了幾塊蛋糕。
馮逸記得麥家恆曾說過他喜歡吃甜食。
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印象中的蘇州人喜歡吃甜食和糯食,而甜食吃多了,性格就溫順、平和。就像麥家恆這樣,總是溫溫雅雅又客客氣氣的,連說話也不會太過大聲。
馮逸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喜歡上他的。看不到時會想念,看到後卻總是避開他的目光。時常會不由自主地在人群裡尋找他的身影,找不到時有點急,找到後又莫名地感到安心。
暗戀一個人的滋味,猶如一杯濃郁的咖啡,是苦澀而又甜蜜的。
馮逸一點也不排斥這種感覺,相反還有點樂在其中。
他提著蛋糕走進營銷部,看見麥家恆正坐在格子間裡和唐小全聊天,立刻走到他們身邊,放下蛋糕,留下一句話就進了辦公室。
“這是餐廳裡送的蛋糕,你們拿去吃。”
兩人被他的舉動嚇了一跳,仔細打量蛋糕盒,發現上面印著蛋糕店的名字,瞬間懵了。
半晌,唐小全才詫異地問:“好利來什麼時候變成餐廳了?!”
麥家恆忍不住笑了,明明是自己買的,卻非說是餐廳送的,他果然彆扭得要命,竟然犯這麼低階的錯誤。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著,平淡又充實,偶爾還會嚐到一絲甜蜜的味道。
經過一個月的努力,麥家恆終於能夠把工作做好做到位了。閒下來的時候,他想學點東西,算是為自己充電。有一回他和馮逸出去談生意,客戶是個英國人,他沒想到馮逸居然能用一口流利的英語與其交談,他像聽天書一樣聽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