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4 / 4)

此不再續絃,也不許任何人對他提起再續之事。

黑衣人猶如人間蒸發,無論顧逢霖如何查探也無結果,更不知幕後主使為誰。

沉痛的回憶,像翻頁的書冊,雖已翻了頁,卻傷痛仍存。

直到——

十七年後……

十七年後

山中小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屋外柴薪堆疊,後方還辟了幾塊田,種些野菜番薯勉強維生,看上去就是間砍柴人家的普通屋子。

咿呀一聲,單薄的木門被拉開,年輕男子滿臉倦容步入屋內。屋內,有人已等侯多日,見男子來到,從桌上翻了只反蓋的茶碗,執起茶壺呈了碗涼水推向對坐。

「事情辦成了?」

青年接過推向自己的茶碗,捧碗飲下。「成了。」

年約五旬的男子頷首讚賞:「你做得很好,一直都很好。」

青年臉上沒有絲毫反應,把繫於腰間的長劍解下擱在桌面,道了句:「我去弄吃的。」

「嗯。」

短暫的交談,小屋重回寧靜,靜得像無人似地,靜的平常。

男子的眼神銳利,利得與這山中小屋、與周遭的樸實格格不入。他看著桌上的劍,勾勒一抹讓人發冷的笑。

「無形啊無形,我很想知道,我要到什麼時候才捨得殺你。」

男子,無姓無名,江湖上給他的別稱,叫追魂。因為他的劍,快得連魂魄都能追及,他滿意這個稱號,從此以後,他把追魂二字當成自己的名。

他,是奪人性命的殺手,拿錢辦事是他不變的宗旨。

殺人是他活下去的方式,亦是他的興趣,對他而言,世間最美的東西,莫過於人類臨死前從雙眸中一閃而逝的生命,他追逐那個剎那,所以他是「追魂」,追逐著魂魄離體的瞬間。

只要出得起錢,就能成為追魂短暫的主人,一條命一種價,越是高官或武藝越強的人,價錢越貴。人命於他而言,只是種交易,一種能讓他樂在其中的交易。

傳言中,知道他存在的人,除了交易的主人外,就只有死人。

沒有人知道這個規矩,十七年前曾破例一回,僅那麼一回。

十七年前,當時交易的主人要他除去御史大夫顧逢霖的獨子,一個才三歲多的娃兒。

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追魂違背了交易,他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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